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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粮食
市场秩序
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
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平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要求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重拳出击、综合施治、行纪衔接原那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的收储、库存、销售等粮食经营行为开展“拉网式〞检查,结合秋粮收购工作对粮食主产区主要收购点开展现场检查,对受委托执行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的民营库点、粮食经销商、贸易商按照3%比例开展延伸检查,严厉打击2023年1月以来粮食购销领域价格违法行为、价格垄断行为、计量违法行为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交易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做到检查全覆盖、问题全查处、整治全闭环,确保国家粮食价格政策执行到位,保证计量器具量值精准,切实维护粮食收购和流通秩序。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粮食生产区主要收购点;经委托执行政策性粮食收购任务的民营库点、粮食经销商、贸易商。
〔二〕重点地区。整治覆盖全县范围。
〔三〕重点时段。在秋粮收购季节重点组织现场巡查,在收储完成时节重点组织检查库存情况,在轮储时节重点组织检查销售情况。
〔四〕重点行为。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行为,不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粮食或者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是否达成垄断协议等价格垄断行为;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行为;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组织开展专项摸底调查。各市场监管所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准确摸清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粮食主要收购点以及受委托执行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的民营库点、粮食经销商、贸易商底数及其粮食购销经营等根本情况,建立相关台账。〔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计量所,指导协助单位:食品股、标计股〕
〔二〕梳理违法违规问题清单。各市场监管所,相关业务股〔室〕应结合已了解的情况,梳理近年来相关投诉举报、行政处分案件、“双随机〞抽查、部门转办、媒体曝光的粮食购销领域问题,作为执法对照检查依据。〔责任单位:消保股、网信股、食品股、综合股、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计量所〕
〔三〕开展“拉网式〞综合检查。各市场监管所,相关业务股〔室〕股所联动,充分整合执法力量,对辖区内的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予以一次性“拉网式〞综合检查,对辖区内受委托执行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的民营库点、粮食经销商、贸易商进行延伸综合抽查,防止多头检查,加重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计量所、食品股、标计股、网信股〕
〔四〕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各市场监管所要对每个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主要收购点和被延伸抽查的民营库点、粮食经销商、贸易商建立工作台账,严格对照问题清单开展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做到检查一家建账一家,问题发现一个登记一个,整改处理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检查覆盖到位、问题查处到位。〔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计量所、执法股、食品股、标计股〕
〔五〕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平台,建立与粮食主管部门线索移送机制,用好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巡察、审计成果,深挖细查粮食购销领域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交易问题线索,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力度,做到应查尽查、一查到底。对检查发现的倾向性涉嫌垄断行为线索,及时上报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计量所、食品股、标计股、执法股、综合股〕
〔六〕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跟踪催办。县局将根据市委巡察组反响的问题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督查抽查发现的问题,加强跟踪催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责任单位:执法股、综合股、食品股、标计股、网信股、各市场监管所、计量所〕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摸排、发动部署阶段〔2023年10月20日前〕
各市场监管所切实加强前期摸排工作,于10月25日前将本辖区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主产区主要收购点名单报送县局执法稽查股,以便汇总报送市局。
〔二〕集中查处、督导抽查阶段〔2023年1月20日前〕
各市场监管所开展“拉网式〞综合检查,各相关业务股室协同推进,坚持边查边改边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对检查中发现涉及违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县局派驻纪检组。市、县两级将适时组织重点督导抽查。
〔三〕总结提升、完善机制阶段〔2023年1月底前〕
各市场监管所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情况,查找自身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报送相关案件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党中央高度重视粮食平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屡次做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部署电视会议,省、市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全局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清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专项整治作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重中之重工作抓紧抓好抓实,为粮食市场保供稳价、筑牢粮食平安防线履职尽责。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县局成立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洪福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天英、食品平安总监丁祥鉴、药品平安总监梁承全担任副组长,执法稽查股、食品平安监管股、标准计量股、网信股、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计量所负责人为成员,协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共同开展摸底调查、联合检查、抽查等行动,确保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场监管所、相关业务股〔室〕要加强与粮食储藏部门的沟通配合,实现政策制定与监督检查有效衔接;加强与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和其他执法部门的联动配合,防止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加强行纪衔接,与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对重点难点问题共同会商研判,提升专项整治的效果;加强条线之间沟通协作,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方面形成监管合力。
〔四〕及时沟通反响,做好总结上报。各市场监管所每月25日前报送“一账一表一报告〞,即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台账、统计表和工作进展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