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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环保局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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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环保局 饮用 水源 保护 工作方案
环保局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方案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进一步改善饮用水源水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xx年“八大民心工程〞内容之一,是20xx年度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为确保该项任务的完成,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xx市饮用水源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xx办发(20xx)126号)精神,结合XX县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饮用水源保护的目标与任务 (一)饮用水源保护的目标 通过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的综合整治,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各类污染源,确保涪陵XX县区二水厂、李渡水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到达95%,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到达60%。 (二)饮用水源保护的任务 1.整治保护区范围内各类污染源 工业污染整治。20xx年2023月31日前完成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工业污染整治和太极集团涪陵制药厂废水进入XX县区污水管网或引至涪陵XX县区二水厂饮用水源区外排放工作。 生活污染整治。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生活污染整治和涪陵XX县区二水厂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市政生活污水接入XX县区污水管网工作。 船舶污染整治。20xx年8月31日前完成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餐饮娱乐船舶污染整治和李渡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长江)内采砂船的取缔工作。 养殖污染整治。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肥水养鱼和畜禽养殖的取缔工作。 2.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的监测 区环保局要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源的监测,对涪陵XX县区二水厂、李渡水厂饮用水源每月进行一次监测,对我区纳入全市重点开展的中心镇的公共集中式饮用水源每年进行一次以上的监测。 3.积极配合市上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二、责任分解 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xx市饮用水源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xx方法(20xx)126号)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比照市级相应部门的职责分工,区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如下: (一)区环保局负责饮用水源污染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养殖污染、船舶污染和生活污染的整治工作。 (二)区经委负责太极集团涪陵制药厂废水进入XX县区污水管网或引至涪陵XX县区二水厂饮用水源区外排放工作。 (三)区水电局负责李渡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长江)内采砂船的取缔工作,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水产养殖的取缔工作、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的取缔工作,所属供水单位供水水源饮用水源保护区界碑的设置工作。 (四)区市政局负责涪陵XX县区二水厂、李渡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长江)内生活污染源的整治、市政排污口的截流工作,李渡水厂取水点上移工作,涪陵XX县区二水厂、李渡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界碑标准设置工作。 (五)区交委负责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船舶码头污染整治工作。 (六)涪陵海事处负责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船舶污染源的整治工作。 (七)区卫生局负责对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八)区畜牧局负责影响饮用水源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九)区移民局负责位于淹没线以下且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取缔工作。 (十)区工商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整治工作。 (十一)区财政局负责落实用于饮用水源污染整治中污染源清理整治、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工作所需的资金。 (十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影响饮用水源的所属企业的取缔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源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进一步改善饮用水源水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xx年“八大民心工程〞内容之一,是20xx年度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为确保该项任务的完成,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从讲政治、促开展、保稳定的大局出发,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正把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推动我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全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督查室、区交委、区经委、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市政局、区水电局、区工商局、区移民局、区畜牧局、涪陵海事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整治工作,及时研究整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三)认真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工作纳入20xx年度XX县区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实绩考核内容,各有关责任单位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我区列入20xx年xx市饮用水源保护重点工程及目标任务分解表中的两项重点任务,区经委、区水电局务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四)加强督查。为确保完成任务,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及时查处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源水质的各种行为。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区环保局要加强饮用水源污染整治工作的督查,对无故拖延未完成整改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有关部门每月底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区政府督查室,同时抄送区环保局。 (五)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饮用水源保护的宣传工作,营造整治饮用水源污染的舆论气氛,使“保护水源,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的观念深入人心。 第5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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