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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环保局
环境
整治
管理工作
方案
环保局环境整治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x大、x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和省政府每年要解决几个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的要求,实现我省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化贾鲁河x段、xx段、x段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对全省造纸、电镀、制药、合成氨和硫酸等企业进行深度治理,推进非电行业脱硫工程建设,实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加快全省堆存x处置工作,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全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使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削减。
二、工作任务与工作责任
(一)深化贾鲁河x段、xx段、x段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1.工作任务x、x、x市政府应根据省政府确定的202223年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目标要求和污染减排目标,结合本地污染物排放情况和环境根底设施运行情况,制定专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方案和责任。制定方案应遵循以下原那么:一要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那么,完善措施,扎实推进。二要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那么,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兼顾生态、治污、防洪、景观、管网、道路等方面的要求,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综合治理。三要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那么,形成多主体投资、运营机制,使环境根底设施的建设、运营步入良性循环。重点工作任务是:加快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脱氮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步伐,提高已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和城镇污水处理率;继续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推进达标排放;加快水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提高监管能力。
2.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202223年2月2023日前,x、x、x3市将本辖区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报省环保局备案。202223年6月底前,完成辖区流域内重点污染源废水流量计和视频监控设备安装,12月底前完成辖区流域内不能到达稳定运行重点污染源废水自动监控设施的更新改造。此项工作由各级环保部门负责落实。各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以上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二)对全省所有造纸、电镀、制药、合成氨和硫酸企业实施深度治理1.工作任务根据国家和我省新出台的造纸、电镀、制药、合成氨等行业的相关标准和XX省硫酸工业水污染治理技术规程要求,对全省造纸、电镀、制药、合成氨、硫酸生产企业进行排查,确定关闭淘汰和深度治理企业名单,下达关闭淘汰和限期治理通知书。对没有按期完成深度治理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
2.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202223年1月20日前对全省造纸、电镀、制药、合成氨和硫酸等行业进行核查,确定关闭淘汰和治理企业名单并报省环保局备案。此项工作由各省辖市环保局商市开展改革委负责落实。202223年1月30日前,各省辖市环保局对符合产业政策但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202223年4月30日前,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予以关闭淘汰。此项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落实。各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以上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三)推进非电行业脱硫工程建设1.工作任务对二氧化硫排放量较大的氧化铝、化工、碳素、铅(锌)冶炼、黄金冶炼行业进行调查,确定需要进行脱硫工程建设的企业名单,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
2.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202223年1月30日前,完成全省氧化铝、化工、碳素、铅(锌)冶炼、黄金冶炼行业调查工作,确定全省202223年度非电行业脱硫工程建设企业名单。各省辖市环保局负责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并催促企业制定脱硫工程技术方案,确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各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四)淅川钒土冶炼、巩义米河镇、信阳明港镇大气污染综合整治,XX县区刚玉和登封、巩义、偃师、禹州耐火材料企业环境综合整治
1.工作任务
淅川钒土冶炼综合整治。制止非法开采钒土行为,对无开采手续的钒矿一律关闭;对x、x等乡镇土法炼钒企业坚决取缔并撤除;对规模化的炼钒企业进行排查,凡无矿山的炼钒企业要依法关闭,有矿山但无环评批复文件的炼钒企业要停止生产、限期补办环评批复文件,有环评批复文件、超标排污的炼钒企业要限期治理。
巩义米河镇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对巩义米河镇区域内碳素、水泥、耐材、铝酸钙粉、氟化盐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治理一批不达标企业,关闭一批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整治扬尘点和扬尘路段,有效改善米河镇大气环境质量。
信阳明港镇大气污染整治。对明港镇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扬尘点和扬尘路段进行排查。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对超标排污企业实施限期治理,有效改善明港镇大气环境质量。
XX县区刚玉企业综合整治。对XX县区刚玉等生产企业进行排查,对没有到达XX省铁合金、电石、刚玉行业污染治理技术要求(豫环文(202223)79号)的企业,立即实施停产治理;对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加强管理,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标准原料和成品的堆放,粉状的要密闭存放,块状的要摆放整齐;对刚玉群区道路扬尘进行整治并加强厂区内绿化建设。
登封、巩义、偃师和禹州耐火材料行业综合整治。对现有耐火材料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取缔所有以煤为直接燃料的耐火材料生产企业,淘汰所有倒焰窑,撤除废弃烟囱;对已关闭企业撤除到位;对已完成深度治理的企业进行督查,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202223年2月20日前,南阳、x、三门峡、许昌、洛阳、XX市要分别制定各区域综合整治方案,确定关闭企业和限期治理企业名单,提出整治要求、完成时间并报省环保局备案。此项工作由有关省辖市环保局商市开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实施关闭的企业要在202223年4月底前关闭到位。此项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落实。202223年2月底前,对限期(停产)治理的企业下达限期(停产)治理通知书。各企业要按照限期(停产)治理通知书要求按时完成治理任务,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依法实施停产治理。
各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以上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五)全省堆存x无害化处置工作
1.工作任务
x市政府应根据国务院批准的x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对x污染治理任务的要求,完成202223年年度工作任务。
2.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
202223年2月底前,编制完成x污染治理总体进度方案和202223年年度进度方案。
202223年3月底前,按照省政府确定的x处置数量落实202223年年度x污染治理资金;编制完成x无害化处置实施方案。
202223年9月底前,完成x处置系统的建设并投入运行。
202223年11月底前,完成202223年年度处置任务。
以上工作由各x所在地省辖市政府负责组织催促协调有关部门和治理单位具体落实,各级环保、开展改革、财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别负责落实本部门任务。
各有关省辖市政府主要领导为以上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六)加快全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1.工作任务
到202223年年底,根本完成环境自动监控平台、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自动监控系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控系统、辐射环境质量监控系统建设,完成工业企业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与城市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2.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
环境自动监控平台建设。202223年2023月底前,完成全省环境自动传输系统、环境监控应用系统(软件局部)和省、市环境自动监控中心(硬件局部)的建设;12月底前,完XX县区(市)环境自动监控中心(硬件局部)建设。
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建设。202223年2023月底前,完成新建日供水大于2023万吨的地表水饮用水源地16个水质自动站建设。
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自动监控系统建设。202223年6月底前,完成已建水环境自动监测系统改造;9月底前,完成新建11个省控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自动监测站建设;12月底前,完成新建79个市控县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控系统建设。202223年2023月底前,完成新建1个环境空气质量背景点、1个超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任务,完成省辖市46个原有空气质量自动站更新改造和7个重点城市36个空气质量自动站扩建任务;12月底前,完成新建75个县(市)空气质量自动站任务。
辐射环境质量监控系统建设。202223年4月底前,完成省放射性废物库自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12月底前,完成新建放射性环境质量监测点、核与辐射平安预警点和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以及全省Ⅱ、Ⅲ、Ⅳ类重点放射源监控设施任务。
工业企业重点污染源不能正常运行监控设施的更新改造。202223年6月底前,完成重点污染源废水流量计和视频监控设备安装;12月底前,完成不能到达稳定运行重点污染源废水、废气自动监控设施的更新改造。
城镇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系统。202223年6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流量计、视频设备安装和省建设部门城镇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平台建设;12月底前,完成不能到达稳定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设施的更新改造。
以上工作由各级环保、开展改革、财政、建设部门负责落实。各有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七)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1.工作任务
完成300个省级生态文明村创立任务、3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示范工程。
2.完成时限和责任202223年1月30日前,各省辖市将拟建成生态文明村的行政村名单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示范工程企业名单报省环保局备案,并确定村庄整治方案和养殖治理方案。11月底前,省环保局组织对完成治理任务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生态文明村进行考核验收。
各省辖市政府主要领导为以上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八)各省辖市环境综合整治重点
各省辖市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分别确定1—2个污染严重的区域和行业,制定整治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促进当地环境质量的改善。各省辖市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在202223年2月底前报省环保局备案。
三、工作标准
关闭、撤除违法企业或其生产线标准。必须依法撤消或变更企业营业执照,断水断电,撤除生产设备,去除原料。
停产治理、限期治理、深度治理标准。治理工艺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技术政策和省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标准要求,治理期间不得超标排污。
生态文明村创立标准。到达省级生态文明村考核验收条件和指标要求。
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标准。实施污染治理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要到达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标准(hj/t81—2022)的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关系到广阔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全省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开展。各省辖市政府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抓好此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要加强指导和督查,切实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和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