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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爱问省
商务厅
猪肉
质量
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
爱问XX省商务厅猪肉质量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猪肉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平安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猪肉质量平安监管网络。
主要任务。养殖环节要确保落实生猪检疫制度,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售出、不转运。定点屠宰环节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取缔私屠滥宰,推进猪肉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出厂肉品检疫检验合格。严肃查处屠宰加工病死猪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猪肉出厂。肉食品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要保证销售、使用经定点屠宰企业检疫检验合格的猪肉。
工作目标:积极推进全省猪肉质量平安工作的开展,全省县级市及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县区生猪定点屠宰率实现100%,其他县级城镇定点屠宰率达95%以上,乡镇定点屠宰率达50%以上,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加强定点屠宰厂(场)生猪及肉品的检疫检验,提高定点屠
1宰厂肉品检疫检验水平和无害化处理水平,严禁检疫检验不合格猪肉产品进入市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猪肉、病害猪肉的不法经营行为,保证猪肉质量消费平安。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那么
标本兼治。本次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不仅要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还要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做到标本兼治。要把专项整治与强化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把行为整治与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使每一项措施既能短期见效,又能收到长远效果。
突出重点。各部门、各地区要从实际出发,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治任务和目标。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将每一项任务、每一个目标,都要分解落实到基层,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协调配合。各部门、各地区要从国家和人民利益出发,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不搞本位主义,不推诿扯皮,不搞地方保护。要按照统一部署,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形成合力,使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效果。
三、工作职责
(一)各州市县政府工作职责。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文件要求,猪肉质量平安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负
2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各州市政府负责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加强对猪肉生产、加工和流通、消费企业的监管,落实整治工作经费,完善执法队伍建设,监督检查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实现本州市各项专项整治指标的完成。县(区)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负责组织各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平安行政监督管理执法部门,在辖区内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养殖、屠宰、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清查、治理整顿。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处分,确保实现本县(区)各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省商务厅、省整规办负责牵头组织全省猪肉质量平安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各项制度和措施,监督、指导、检查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整治行动方案,细化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按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部署、落实、监督、检查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各州市商务局要严格按照商务部关于印发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好本地区的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对辖区内生猪定点屠
3宰企业进行清查,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处分,确保实现各项整治目标。省公安厅负责组织协调各地公安部门积极配合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不法行为。省农业厅负责制定生猪养殖、屠宰检疫等环节质量平安整治行动方案,组织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严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严厉打击生猪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和“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行为。省卫生厅负责制定猪肉消费环节质量平安整治行动方案,完善进货索证制度和验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企业。省工商局负责制定猪肉流通环节质量平安整治行动方案,完善进货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省质监局负责制定猪肉加工环节质量平安整治行动方案,完善进货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对肉品加工企业进行监管,确保加工企业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二)企业及协会的职责。养殖企业不得使用违禁药物,不得超范围使用饲料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药期的规定,杜绝限用药的残留。做好生猪防疫、检疫报检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履行社会责任,签订承诺书,确保出栏的用于屠宰加工的商品猪100%进入定点屠宰企业。生猪定点屠
4宰企业要严格执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做到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不进厂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未加盖检疫检验证章、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品不出厂销售,有害肉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要承担屠宰厂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发现未经检疫或来源信息不完全的生猪,有义务及时报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理。肉食品加工企业、肉品流通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不得进入市场,并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销毁、召回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履行社会责任,签订承诺书,确保所使用和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餐饮企业要建立健全覆盖采购、索票、验收、储存、加工制作和效劳等作业环节的管理制度,不使用没有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的原料肉,并履行社会责任,签订承诺书,确保使用的原料肉100%来源于定点屠宰企业。行业协会要完善行规行约,以猪肉产品质量平安为重点,组织和催促本行业所属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制定修订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全省猪肉质量平安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议定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需要协调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推动联合整治工作。省商务厅为联席会议召集单
5位,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选派一名负责同志定期参加联席会议,选派一名工作联络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要建立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统计报送制度和新闻通报制度,以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
各州市也同时成立猪肉质量平安整治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落实经费,并抽调得力骨干组建强有力班子。各州市县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成立相应的执法机构,充实和组建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明确目标和责任,层层签定责任书,完不成责任目标或出现重大猪肉质量平安事故的,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平安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追究主要领导人责任。
(二)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各部门、各地区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要根据长期整治工作目标,对本地区、本部门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尤其要抓住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检查,不能放过任何盲区和死角,并要进行不定期抽查。养殖环节要重点检查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屠宰环节要重点打击城乡接合部的私宰户,检查以代宰方式为主的手工屠宰厂;流通环节要重点检查个体猪肉经营户和集贸市场、社区超市;消费环节要重点检查小餐馆和学校、工地食堂。
(三)限期整改,净化质量平安环境。各部门、各地区
6对养殖、屠宰、加工、猪肉流通和消费环节的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平安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进行处分。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生产、经营。整改后仍不能到达要求的,由原发证单位撤消许可证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接受监督,完善举报投诉制度。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特别要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形成覆盖全社会的监督网络。省商务厅投诉 :0871—6113857。
(五)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部门、各地区要建立举报投诉制度,设立举报 和举报奖励基金,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举报人进行奖励。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生猪屠宰检查执法队伍,健全执法巡查制度,有效遏制私屠滥宰的发生。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特别要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形成覆盖全社会的监督网络。
(六)加强宣传,引导消费,营造环境。为配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各州市县要适时组织宣传活动,深入到社区、乡镇、农村广泛宣传猪肉质量平安的知识、政策和法规,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同时发挥媒体作用,实施正确的舆论导向,使专项整治行动深入人心,让广阔消费者积极参与。
五、实施阶段
79月中旬,各州市有关部门要制定本地区猪肉质量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人和联络员,并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时,公开举报 。
养殖企业、屠宰企业、肉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肉品流通企业要分别与所在地农业、商务、质检、卫生、工商部门签订猪肉质量平安承诺书。
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开展全面检查。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工作重点、工作要求、工作进度对辖区内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现场督办,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10月下旬至11月底,进行集中整改。各相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针对全面检查阶段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催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整改结束仍不能到达要求的,按照国务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县(区)要建立健全猪肉质量平安执法机构,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并完本钱辖区内的整改工作,进入总结验收阶段。
12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各州市有关部门组织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各地总结验收完成后,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各州市各有关部门进行交叉检查和验收。202223年12月20日前,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
8全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国家各部委和省人民政府。
二00七年九月四日
空格号
第二篇。猪肉质量平安专项整治方案猪肉质量平安专项整治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猪肉质量平安专项整治及市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以食品平安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同时着力解决当前我市猪肉产品质量存在的一些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在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专项整治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使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落到实处,成立猪肉质量平安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奇雷任组长,市经贸局局长吉中君、市公安局局长陈云栋、市畜牧局局长文洪宾、市卫生局局长杨宗海、市工商局局长蒲建平、市质检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黄克平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由局长吉中君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猪肉质量平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重大活动。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加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