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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水污染
防治
工作方案
XX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最新方案
(一)工业污染防治
1.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
工业集聚区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23年底前,工业集聚区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集聚区内各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到达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2.开展采掘和水电行业环境整治
全面排查无主尾矿库等主要环境风险源,有效防范采掘行业对地表水、地下水的环境风险。严格限制审批水源准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矿山开采、装机2万千瓦以下的水电开发工程。2023年底前,已建成运营或正在建设的水电开发工程业主单位,要严格实施工程核准时批复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开展水电站河道整治,2023年底前,对xx、xx梯级电站等工程挤占的河道和水电站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区域进行整治和恢复。
(二)城镇污染治理
1.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
加快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XX县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2023年开工建设XX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2.污泥处理处置
加大污泥集中处理处置力度,XX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委托有机肥生产企业进行集中处置,实现污泥处理处置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禁止处理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
3.城镇节水和再生水利用
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23年底,全县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要积极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断扩大消纳和利用的面积,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实现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的目标。推广使用透水性铺装材料,有序开展既有道路、人行便道透水性改造。新建道路、公园、水系整治、广场等建设要严格执行低影响开发技术。XX县区要结合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更新,以解决城市内涝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新建XX县区地面可渗透面积要到达40%以上2023年底xx县XX县区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火电、化工、制浆造纸等工程,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
(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根据xx县畜禽规模化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制定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或搬迁方案,2023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现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县畜牧局牵头,县环保局、各镇参与)。
2.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严禁在全县行政区域内销售和使用对农产品质量有较大平安隐患的氧乐果、三氯杀螨醇等18种高毒或高残留农药及其混配剂(玉米用种衣剂除外),严格限定农药种类、数量和使用区域。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到2023年实现全县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主要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到达3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到达40%以上。实行测土精准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和机具,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到达95%以上,化肥利用率到达40%以上,农作物秸秆利用率到达70%以上(县农委负责)。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要到达相关环保要求。
3.优化种植业结构与布局
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及布局,大力开展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在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优先种植大麦、小麦、油菜、胡麻、向日葵、甜菜、谷子、中药材、花卉、饲草等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开展特色林果业,应用水肥药一体化技术,减少对地下水的污染。在地表水过度开发地区、地下水超采区以及农用水比重较大的地区,要适当减少棉花、小麦、马铃薯、制种玉米、蔬菜等用水量较大农作物的种植面积,改种耐旱经济作物,减少农业灌溉用水量。在地表水过度开发地区开展退地减水试点工作,逐步压减地下水超采区范围内的耕地、河道内开垦的耕地以及土地二轮承包后新开荒的耕地。对擅自开荒的不予供水,对擅自开荒打井的予以强制关闭。
地下水超采区要严格落实xx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严格新增地下水工程审批,严格地下水开发总量控制,严格地下水取水许可管理。
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按照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那么,加快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效劳向农村延伸(县住建局、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委等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小型河流河道清淤疏浚、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和改水改厕等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县委农办牵头,县住建局、环保局、水务局、农委等参与)。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XX县区、镇创立。实施湿地湖泊治理工程,完成xx流域生态防护林建设(xx段)、xx干流xxx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保护工程、湿地湖泊生态修复保护示范工程(二期)、xx县环境管护与宣传能力建设工程(县环保局牵头,县林业局、水务局、湿地局参与)。
(四)促进经济结构转型
1.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依据国家局部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开展情况,确定落后产能淘汰企业清单,制定并实施分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于每年12月份将下一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上报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备案(县工信局牵头、县环保局等参与)。
2.调整产业结构
严格环境准入。按照流域断面水质考核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对断面对应的流域控制单元实行差异化环境准入政策,严禁审批淘汰类工程,严格审批限制类工程(县环保局负责)。
3.优化空间布局
合理确定开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根据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调节城市规模,实行绿色规划;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根底,布局重大产业,重点工程原那么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县发改委牵头,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等参与)。鼓励开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县发改委牵头,县水务局、工信局、旅游局等参与)。严格控制缺水地区、地下水超采区和饮用水水源补给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开展(县发改委牵头,县工信局、环保局、水务局等参与)。
推动污染企业退出。根据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要求,明确企业不符合产业定位,应进行产业调整或搬迁(县工信局、园区办牵头,县环保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等参与)。
严守生态红线。在主体功能区划的禁止开发区内,不予审批任何有污染物排放或造成生态破坏的建设工程。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不予审批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工程;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不予审批排放污染物的建设工程。xx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23-2030年)一级水功能区保护区和保存区内禁止新、扩建排放水污染物的工程;开发利用区和缓冲区范围内禁止新、扩建造纸、制革、电镀、印染行业和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为主要污染物的工业工程;禁止新建、扩建增加相应重金属排放量的工程。二级水功能区域禁止建设新增不达标污染物排放量的工业工程(县发改委牵头,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等参与)。
4.推进循环开展
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鼓励造纸、化工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提高中水回用率。加快推进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实施进程,引导工业集聚区通过专业化运营模式,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开展产业体系,实现统一供水、废水集中治理和水资源梯级优化利用(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委、园区办、水务局等参与)。
促进再生水利用。要加快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委、县工信局等参与)。鼓励再生水利用,利用再生水不受用水总量和用水方案限制,不征收水资源费(县水务局牵头,县发改委等参与)。
5.大力开展环保产业
标准环保产业市场。全面梳理涉及环保市场准入、经营行为标准相关管理方法,废止阻碍形成统一环保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严格执行环保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等领域招投标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加强行业自律,标准市场秩序,形成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健康开展的鼓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开展。
加快开展环保效劳业。明确监管部门、排污企业和环保效劳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完善风险分担、履约保障等机制。支持社会监测机构向社会、企业及个人提供环境监测效劳,鼓励开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和维护管理的环保效劳总承包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等公开透明的方式,事先明确收益承诺机制,吸引社会资本等参与水环境保护建设,集中优选一批运营能力强、资金实力雄厚、合作经验充足的企业积极投入环境保护根底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环保技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监理、清洁生产审核、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环境规划编制等环保技术咨询效劳,加快开展生态环境修复、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价、排污权交易、绿色认证等新兴环保效劳业。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五)有效提高用水效率
1.合理配置水资源。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作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用水效率评估体系的约束性指标。加强水资源统一配置和分质利用,因地制宜、有方案地将再生水、雨水、微咸水和矿井排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县水务局、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委、住建局、农委等参与)。
2.抓好工业节水。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催促各行业严格执行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工业企业要按照要求对废水深度处理,提高废水重复利用率,减少新鲜用水量。加强用水企业水计量器具配备管理,开展用水定额对标、节水型企业创立等工作(县工信局、水务局牵头,县发改委、住建局、工商质监局等参与)。
3.开展农业节水。在全县各灌区大力实施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膜下滴灌、垄膜沟灌等农田高效节水技术(县水务局牵头,县农委等参与)。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开展万亩以上灌区农业用水斗口标准化计量示范工程建设,逐步实现农业灌溉用水取水口-干渠-支渠-斗渠的计量监测(县水务局负责)。
(六)节约保护水资源
1.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相关规划和工程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工程的布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生态保护要求(县水务局牵头,县发改委、住建局等参与)。xx县用水总量不得突破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假设取水总量接近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那么限制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取水许可申请;假设取水总量到达或者超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除通过水权转让方式获得用水指标外,那么暂停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取水许可申请。在新批取水许可工程时,严格按照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和行业用水定额核定审批取水量(县水务局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用水要到达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县水务局、住建局、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委等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