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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民防
中层干部
竞争上岗
工作方案
民防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激发民防队伍活力,培养高素质、有能力的干部走上中层岗位,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活动。
一、选拔职位与人数
1、指挥与通信处处长1名;
2、行政许可效劳处处长1名;
3、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主任1名(管理七级岗);
4、行政许可效劳处副处长1名;
5、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副主任1名(管理八级岗)。
二、选拔范围
面向市民防局机关公务员、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选拔。
三、资格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市民防局干部职务提拔、职级晋升管理制度(试行)等文件规定的根本要求。
1、竞争正科职干部的,须任副科职3年以上,或任主任科员1年以上,年龄在1964年1月1日后出生;竞争副科职干部的,须任科员3年以上,或任副主任科员1年以上,年龄在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2、政治表现好,认真执行党的根本路线、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勤奋踏实,实绩显著。
3、熟悉所报职位业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政治和专业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管理协调能力以及相关知识。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未发生违规违纪问题,近3年来年度考核等次在称职以上。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公认度。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6、竞争机关岗位的,人员身份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竞争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主任、副主任的,人员身份应为全额拨款编制人员。
7、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四、程序步骤
(一)发布竞岗工作方案。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发动大会,发布竞岗工作方案,公布竞岗职位、报名条件、选拔程序和方法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按规定填写报名表并附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局办公室。每人限报1个职位。局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对照方案中规定的竞岗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经局党组同意后,对符合竞岗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
(三)大会述职和民主测评、推荐。
1、大会述职。述职采取大会述职的形式进行。述职内容主要是自己近3年来的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情况,述职报告不超过2022字,述职材料须按规定时间完成,连同电子文档报局办公室。大会述职时间每人控制在2023分钟内。
2、民主测评,权重40%。大会述职后,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根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参评人数为局全体干部职工(参评人员到会率不低于90%)。民主测评得分=(优秀票×1+称职×0.8+根本称职×0.6)/参加测评总人数×20230。总分20230分。竞岗人员得分低于60分的,取消竞岗资格。
3、民主推荐,权重60%。大会述职后,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得分=(局党组成员投票数/参评党组成员数)×20230×45%+(副调研员及中层干部投票数/副调研员及中层干部人员数)×20230×35%+(一般工作人员投票数/参评一般工作人员数)×20230×20%。总分20230分。
(四)组织考察。局办公室按照民主测评(40%)、民主推荐(60%),计算综合得分。竞岗人员综合得分低于60分的,取消竞岗资格。局党组根据综合得分情况、实际工作需要及职位需求等因素,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预告。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五)党组研究决定。局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任职要求,研究确定拟任人选。最终任职由局党组结合本人报名、职位需求及个人特点等情况确定。
(六)公示、任职。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1、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局办公室按照方案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局纪检组全程跟踪监督。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保证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
2、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准泄露考察情况、党组讨论情况等。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正正派,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竞岗期间设立举报 ,并在一楼大厅设立竞岗工作意见箱,对署名反映本次公开选拔工作中的违纪问题,局党组、纪检组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方案由局党组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局党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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