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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民政局
脱贫
攻坚
工作方案
2023年年民政局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为深化贯彻关于脱贫攻坚一系列重要论述,依据省2023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2023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和县2023年脱贫攻坚要点(征求意见稿),深化推动民政局打赢脱贫攻坚行动,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经局班子会议争辩确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学习领悟关于脱贫攻坚一系列重要论述,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相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职责,进一步聚集脱贫攻坚工作,以加强兜底保障为导向,以中心专项巡察反响问题整改为抓手,扎实做好2023民政局各项脱贫攻坚任务。
二、目标任务
连续深化开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确保兜住收入水平不降低,兜准救助对象不偏离,兜实根本待遇不落空,兜牢平安底线不破网,兜好保障成效不返贫。充分发挥好临时救助作用,坚持助力脱贫和防止返贫相结合,用好“先行救助〞制度,充分发挥制度效能,深化专项巡察反响问题整改“回头看〞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围绕对象认定、信访处置政策、教育培训、资金监管和责任落实“六个聚集〞,加强社会救助标准化管理。
三、重点内容
(一)稳步推动农村低保标准与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已完成)
2023我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080元/人/年,并从2023年1月份开头执行。
(二)坚持实施“四个一批〞政策措施(每月持续推动)
1、对全县未纳入低保、特困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全部纳入低保和救助供应范围,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2、进一步排查低保对象重病患者、一户多残和老残一体人员,落实增发补助金政策。
3、因重病支出符合支出核减政策对象准时纳入低保范围。
4、对符合脱贫渐退政策的农村低保对象,享受低保待遇至2023年底。
(三)深化专项巡察反响问题整改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每月持续推动)。
1、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公开公示制度。全县统一制式救助政策示板和低保公示示板,特殊是完善三个街道救助政策示板和低保公示示板。
2、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依据民政厅要求完成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标准管理工作。
3、催促未完成农村低保“补差式〞救助的乡镇和街道完成档案建立和信息录入工作。
(四)进一步落实临时救助政策(每月持续推动)
1、出台并下发县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使用管理制度
2、将符合临时救助政策对象,准时赐予发放临时救助。
(五)进一步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每月持续推动)
1、将符合“两项补贴〞政策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发放范围。
2、按月准时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六)乐观发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扶贫募捐工作,完成300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加脱贫攻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比照年前中心脱贫攻坚考核组的具体要求,将民政局觉察的问题,抓细,抓实,抓出成效,认真找差距,补短板,补漏项。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要比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全面梳理本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民政局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尤其是农村低保“补差式〞救助未完成的乡镇和街道,5月末前必需完成档案建立和信息录入工作。将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乡镇(街道)进行全县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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