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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政局救灾救济整治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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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民政局 救灾 救济 整治 工作方案
民政局救灾救济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开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效劳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那么,通过开展救灾救济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标准我县救灾救济工作,提升精准救灾救济的管理水平,实现“政策运用准确、程序操作准确、对象审核(批)准确〞的要求,促进救灾救济工作科学开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救灾救济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救灾救济工作中的程序不标准、制度不落实等现象,纠正救灾救济经办人员失职渎职、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确保救灾救济工作各项法规政策落到实处,努力构建公平、公正的救灾救济工作格局,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根本生活权益。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任务 整治内容。重点整治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处事不公、优亲厚友等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股室:救灾救济股 整改时限:10月30日前 整改措施: 1.开展自查工作。要求各乡镇民政办对今年1月份以来救灾救济物资发放和临时救助申报发放情况进行自查。(1)对救灾救济物资发放方面,重点自查乡镇干部、村居干部是否存在自己领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救灾救济物资是否实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是否存在处事不公、优亲厚友问题。(2)对申报审批临时救助方面,重点自查在审查审核上报临时救助报告时是否存在处事不公、优亲厚友问题。对自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于9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救灾救济股。 2.建立救灾救济物资发放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和公示制度。今后对救灾救济物资的发放,要严格实行村(居)两委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做到有相关专题会议记录,同时做好公示工作,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救灾救济物资发放公平、公正。同时,各乡镇应建立健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档案,将村级发放花名册报乡镇民政办存档备案。 3.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临时救助申请审批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县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方法的通知(杭政办(2023)101号)要求,除个别特殊紧急情况可简化程序外,必须严格按照家庭申请、村(居)委会初审、乡镇审核(救助金额300元以下的由乡镇审批)、县民政局审批的操作程序组织实施临时救助。一是把好初审公示关。认真落实村(居)级初审和公示制度,杜绝出现人情救助、关系救助现象,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把好审核关。要求乡镇严格按照杭政办(2023)101号文件规定的救助对象范围和相关条件审核或审批救助报告,落实乡镇民政办审核、分管领导把关签字的上报程序。三是把好核对审批关。认真审查临时救助材料,尽快建立救助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对救助对象进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确保精准、公平、公正救助。四是把好资金发放关。除个别“救急难〞救助可现金发放外,原那么上县级临时救助全部由县民政局通过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救助资金平安及时发放。 4.严格执行新的自然灾害救助申请审批制度。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全省统一使用lt;省自然灾害救助申请表gt;的通知(闽民救(2023)347号)精神,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方法等相关法规、制度,进一步标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申请审批程序,完善救灾资金管理,实行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形式,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的根本生活。进一步加强对救灾资金的管理,坚持做到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严防挤占、挪用、截留,实行有偿使用或者擅自扩大使用范围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5.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2023年下发的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款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202223年下发的XX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款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管理的通知(杭民(2023)81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县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方法的通知(杭政办(2023)101号),进一步明确村(居)、乡(镇)及经办人员在救灾救济、临时救助工作中的职责。村级履行救灾救济、临时救助申请受理、调查和公示等审核职责,乡镇民政办指导并监督各村开展救灾救济初审工作,在省自然灾害救助申请表和县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上签字,对调查结果负责。县民政局在作出审批决定前,全面审查乡镇政府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出现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处事不公、优亲厚友等救灾救济违规行为的,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救灾救济、临时救助政策是否有效落实关系到受灾及困难群众的根本生活,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要充分认识开展救灾救济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准确把握整治内容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转变工作作风,注重工作实效。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对照整治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做到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力争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到达程序更标准、认定更准确、管理更到位、制度更健全、档案更完善的要求,真正做到救灾救济物资发放和临时救助精准、公平、公正。 (三)狠抓工作落实,严格责任追究。此次救灾救济专项整治工作要实事求是,边查边改。在整治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同时做好引导教育工作。对组织不力,敷衍了事,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流于形式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自查整治工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内容总结 (1)民政局救灾救济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 (2)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县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方法的通知(杭政办(2023)101号)要求,除个别特殊紧急情况可简化程序外,必须严格按照家庭申请、村(居)委会初审、乡镇审核(救助金额300元以下的由乡镇审批)、县民政局审批的操作程序组织实施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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