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森林资源
责任制
工作方案
森林资源责任制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试验区生态环境建设,有效保护和开展我市森林资源,切实稳固生态建设成果,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执行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开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保护开展森林资源是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赋予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建立地方政府保护开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是促进地方政府执行国家林业法规政策、标准行政行为的重要措施,对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开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开展,实现全市“十二五〞末森林覆盖率到达全区平均水平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紧紧围绕试验区生态建设这一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开展目标责任,建立高效完备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不断提升森林资源保护水平,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开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科学开展奠定坚实的根底。
三、目标任务
围绕试验区新一轮开展的总体目标和战略部署,将保护开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落到实处;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保障森林资源平安;加大林业重点工程营造林和植树造林力度,大力开展特色经果林种植力度;在确保现有森林资源不减少的根底上,保证近三年来各类工程工程营造林成林率到达90%以上,力争到2023年全市森林覆盖率到达45%左右,与全区平均水平持平。
四、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保护开展森林资源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市保护开展森林资源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我市保护开展森林资源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林业局,廖康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勇同志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目标考核方法的制定、组织实施以及日常管理工作。
五、责任主体
市保护开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主体为各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市直相关部门,第一责任人为镇乡办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二责任人为分管领导。
考核方法
考核方式。考核采取镇乡办事处自查和市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镇乡办及有关市直部门于每年12月份对本辖区年度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市保护开展森林资源工作领导小组于次年1月份组织检查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森林防火工作(20分)。主要考核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队伍建设、防火物资储藏以及火灾预防扑救等工作。
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得4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得4分;组建有森林消防队伍、配备相应森林防火装备和物资得4分;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得4分;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在95%以上得4分,森林火灾受害率超过0.5‰的不得分。
2.造林绿化工作(20分)。主要考核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及特色经果林种植完成情况。
保质保量完成下达的林业重点工程营造林任务、成活率到达90%以上得10分,反之按比例扣分;开展特色经果林面积2022亩以上得10分,达不到面积按比例扣分。
3.森林资源管护工作(10分)。主要考核管护责任制落实、管护协议签订、护林人员管理以及打击惩罚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等工作。
认真落实管护责任制,制度健全,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得1分;与聘用护林人员签订管护协议得1分;认真组织召开例会,按时对护林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有督查记录得2分;护林员每月巡山天数到达25天以上、巡山记录内容完整、标准得2分;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在2起以下得2分,超过2起不得分;认真查处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案件查处率达100%得2分,达不到100%不得分。
4.林地资源管理工作(10分)。主要考核林地资源保护与管理、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以及违法征占用林地情况。
定期不定期进行林地保护宣传得2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上报办理林地征占用许可得2分;无违法征占用林地行为得6分,发现辖区内有违法征占用林地行为的不得分。
5.林木采伐管理(10分)。主要考核凭证采伐等工作。
严格按采伐程序申报、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得6分,有无证采伐林木行为的,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按时完成上年度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更新且保存率、成活率均到达85%以上得4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6.国家公益林管护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10分):主要考核管护责任落实情况及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情况。
签订管护责任状,制度健全得1分;签订管护协议得2分,管护协议没有签订的不得分;按时对护林员进行定期检查、考核的得3分;及时、足额兑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给林权所有者(管护者)的得4分,反之按比例扣分;本乡镇、办事处截留、挪用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不得分。
7.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0分)。主要考核制度建设以及有害生物发生防治情况。
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得2分;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得4分,超过的不得分;开展疫情监测及时报送监测报表得2分;认真组织枯死木去除等工作得2分。
8.林权制度改革(10分)。主要考核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开展、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林权纠纷调处等情况。
开展森林火灾保险且入保率达40%以上得3分;成立林农专业合作组织得2分;档案标准、内容完整得3分;林权纠纷调处率达100%得2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六、奖惩措施
考核分值设4个等级。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中等,59分以下为差。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目标考核内容,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获得“优秀〞等次的给予表彰,“差〞等次的给予通报批评。被通报批评的单位要向市政府提交书面检查,并提出整改方案及时组织整改和完善。对连续三年考核被评为“差〞等级的,将启动行政问责。
七、时间安排
(一)每年1月初。由市人民政府与各镇乡办事处签订保护开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
(二)每年12月底。各镇乡办对年度保护开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各项指标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于12月31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市保护开展森林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次年1月。市保护开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于次年1月15日前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乡办目标责任执行情况进行考核;1月20日前将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开展工作考核结果和整改意见形成情况通报,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各镇乡办。
(四)次年2月上旬。市保护开展森林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对各镇乡办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催促检查,并在次年2月2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保护开展森林资源工作领导小组。
内容总结
(1)森林资源责任制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试验区生态环境建设,有效保护和开展我市森林资源,切实稳固生态建设成果,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执行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开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2)加大林业重点工程营造林和植树造林力度,大力开展特色经果林种植力度
(3)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得4分
(4)(四)次年2月上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