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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枣庄市
低速
电动车
综合
整治
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
枣庄市低速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枣庄市低速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标准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市政府,在全市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据党政牵头、部门联动,属地治理、行业管理,严格执法、分步推动的原那么,对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上路行驶等环节的违法行为开展综合整治,依法关停我市非法生产和改拼装企业、作坊,依法取缔我市非法销售网点,依法查处无牌无证、乱停乱放、非法营运、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车道行驶、闯禁区等违法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形象。
二、整治范围
在全市范围开展低速电动车综合整治,先行从城区主要道路开头,分阶段分批次推动,逐步扩大整治范围。整治重点是以电能、混合等动力装置驱动,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轮、四轮车辆,包括老年月步车、城市观光车等低速电动车。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依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依据相关工作和职责分工,市政府将市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专班调整为市低速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专班,由副市长宋丙干、邵士官、李守江共同任组长,市委宣扬部、市委网信办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信访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残联等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专班下设办公室,市委副秘书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刘宗国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及日常事务工作。专班下设生产标准指导、市场质量监管、交通秩序整治三个专项工作组,分别由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各区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特地领导组织和具体办事机构,在市低速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专班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本辖区范围内的综合整治工作。
四、职责分工
各区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有关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争辩制定本辖区低速电动车整治工作方案,设定具体目标,压实工作责任,抓好督办落实。街道办事处依据属地管理原那么,逐户进行宣扬教育、疏导,调查摸排登记低速电动车及其使用人相关信息,依据禁行时段对违法驾驶低速电动车上路等行为做好劝返、劝退工作;做好宣扬教育、疏导工作,依据属地和居住地相结合的原那么稳控劝导上访人员、妥当化解冲突。
宣扬新闻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从群众聚焦的区域着眼,从群众的感知点着手,广泛宣扬政府整治电动车的决心、目的、意义、政策、措施、成效,以及低速电动车社会危害,乐观开展有效的舆论导控,营造良好的舆论气氛,争取宽敞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加大文明交通志愿者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立力度,提高效劳力量和综合素养。各新闻单位广泛开展电动车整治宣扬活动,提高宽敞群众交通平安意识和知晓率,使群众充分生疏到低速电动车严峻扰乱城区交通平安秩序、平安性能差、事故发生率高、赔偿力量低或躲避赔偿的事实及潜在隐患;加大宣扬曝光力度,准时公布违规企业名单、不合格车辆型号及生产、改装厂家,曝光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典型案例。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调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生产企业状况,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对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是否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进行确认。认真贯彻执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方法和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全都性监督管理方法有关规定,协作上级部门做好公告准入及车辆生产全都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峻查处非法生产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及改拼装行为;依法对本市范围内电动车生产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监督企业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生产电动车;对觉察企业不能维持准入条件、生产全都性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停止生产销售违规产品,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惩罚。对拒不整改的,逐级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法撤销公告资质,确保公告内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生产全都性。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电动车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排查,摸清销售企业及电动车底数,组织开展对电动车销售市场的清理整顿,依法严峻查处销售低速电动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哄骗、误导消费者的销售行为,将违规销售企业纳入黑名单。加强对电动车成品及其配件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低速电动车及其配件等违法行为,将违规生产企业纳入黑名单。
公安部门:负责依据清理整顿的时间节点,分步骤划定限行区域,严查闯禁区、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道路交通管控,加强警务部署,城区各重点路口、路段逐一明确责任中队、责任民警,依法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和扰乱信访、办公及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准时处置,保障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当进行。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牵头打击非法营运载客行为;乐观进展公共交通,增加公交运力,提高公交效劳水平,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掩盖率,加大换乘枢纽建设,改善公交换乘的条件与便捷,引导群众乘坐公交出行。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面整治取缔电动车销售门市店外经营、占道经营行为;对电动车销售户外广告进行标准管理,全面清理擅自违规设置的电动车户外广告;依法查处低速电动车非法侵占路沿石以上道路、乱停乱放等行为。
残联:负责协作有关部门核查残疾人证;帮助执法部门做好驾驶低速电动车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扬教育和解释工作;指导、协调做好残疾人的教育、信访处理,协调落实残疾人员各项的国家优待政策规定。
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学校每学期将道路交通平安法律法规和交通平安常识有关内容纳入中学校校教育,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平安进校内和小手拉大手交通平安教育活动,增加同学及家长道路交通平安意识,引导同学抵抗乘坐低速电动车。学校与公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设立非法接送同学车辆举报 ,学校将同学遵守道路交通平安法律、法规状况纳入同学综合素养评价内容。
财政部门:负责综合整治工作所需经费的保障落实。
税务部门:负责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发票核发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争辩制定落实有关低速电动车从业人员就业推举、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政策,做好从业人员就业指导工作。
信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行动中涉及的信访和维稳工作,针对可能消灭的滋事、闹事、聚集上访等状况,准时实行措施,做好信访事项的接访、协调、处理工作,化解冲突,维护稳定。
司法部门:负责对查处低速电动车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指导;将交通平安法律法规和交通平安常识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普法教育,加大交通平安宣扬教育力度,号召宽敞群众抵抗超标电动车;供给相关法律保障。
邮政管理部门:催促邮政、快递企业加强标准电动车管理,统一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催促邮政、快递企业严格遵守交通平安法律法规,自觉协作公安交警部门执法。
五、工作步骤
摸底宣扬阶段
已经开展低速电动车整治的区,依照当地整治进度开展,同时加大舆论宣扬力度,营造整治气氛。未开展低速电动车整治的区,依照本方案进度开展。
1.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各区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对辖区内低速电动车生产、改拼装企业、作坊,以及低速电动车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清查,把握底数,为彻底清理作预备。对上路行驶的低速电动车活动路段和区域、时间规律特点等进行排查摸底。对全市非法营运低速电动车进行全面清查,切实摸清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数量。
2.广泛开展各类宣扬活动。召开媒体通气会,通过主流媒体、新兴媒体等广泛宣扬电动车整治工作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措施;以区政府、管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及村居为单位,进村入户做好宣扬发开工作;加强与电动车相关协会的沟通、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各成员单位召开发动会议,层层进行发动,统一思想生疏,明确任务要求,压实工作责任。通过一个月铺天盖地的宣扬声势,营造深厚的社会舆论气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支持,最大限度地达成共识,为整治工作奠定根底。
集中整治阶段
1.全面清理低速电动车的非法生产、销售和营运行为。依法进行查封、关停、取缔无照生产、套牌生产的企业和作坊,坚决杜绝不合格车辆流入市场。治理非法经营低速电动车的销售网点,税务部门依法按规定程序停止向其出售销售发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视情实施没收违法所得和不合格产品、撤消营业执照的惩罚或实行查封等强制措施,全面禁止销售。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抽调专人,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对城区非法营运行为进行严查严处。
2.通过限行并逐步扩大限行区域,教育劝导停用并逐步禁止低速电动车上路行驶。各区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要依据整治规划,划定低速电动车限行区域,发布限行通告,设立限行标志,全面禁止违规低速电动车通行。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开展路面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无牌无证、乱停乱放、非法营运、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车道行驶、闯禁区等违法行为。同时,依据前期治理状况,视情逐步扩大限行区域。
长效管理阶段
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转为长效监管,依据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那么,吸取经验教训,坚持教育与严峻查处打击相结合,稳固集中整治成果。各区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要依据实际状况,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集中治理行动,连续实行联勤联动、联合执法等措施,保持对生产、销售、上路行驶等环节的严管严控力度,逐步健全完善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提高生疏,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生疏开展低速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做到生疏到位、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当推动。各区、枣庄高新管委会要组织区直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开展辖区低速电动车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催促本单位有电动车的党员干部、职工、临聘人员带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做好亲属的工作,做到不购置、不使用、不乘坐低速电动车。
通力协作,标本兼治。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施策等机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协调全都,加强联勤联动,强化协作协作,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做到齐抓共管、整体推动,有效解决城区低速电动车问题。
长效管理,稳固成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乐观投入人力、物力,将低速电动车管理列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争辩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坚持常抓不懈。通过共同努力,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综合执法、宽敞人民群众乐观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使全市范围内不再消灭低速电动车违规生产、销售问题,在城区不再消灭低速电动车上路行驶问题。
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区、枣庄高新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将问题解决在苗头,把冲突化解在基层。要实行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本辖区在城区低速电动车使用人的疏导、教育和安抚工作。市低速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将抽调人员,依据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任务要求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的要严峻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科学运作,确保稳定。在低速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既要依法进行整治,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讲究工作策略,留意工作方法。既要做好低速电动车整治工作,又要急躁细致做好政策宣扬和教育疏导工作,防止因执法不标准而激化冲突,力保稳定。对于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和状况,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应对预案,强化对群体性围堵党政机关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