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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林地
侵占
专项
治理
工作方案
林地侵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开展的决定,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森林法和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20x)15号文件精神为武器,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行为,遏制林地非法流失,保证全县林业可持续开展。
二、任务目标
(一)主要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查清全县林地使用情况,集中查处一批非法侵占林地的大案要案,处理非法侵占林地的不法行为,依法收回被非法侵占的林地,遏制林地被非法侵占流失的不良势头,标准林地管理秩序,震慑违法犯罪,教育干部群众,增强全社会保护林地、依法使用林地的意识。
(二)主要任务
本次行动重点查处20x年全省开展保护森林资源打击非法侵占林地专项治理百日会战暨“森林利剑〞5号行动以来未结案和违规违法侵占、蚕食、使用林地等行为。主要有以下2项任务:
1、重点查处毁林开垦、蚕食林地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扩地边、拱地头等蚕食林地行为和毁林种地等乱垦林地行为。
2、重点查处各项建设工程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乱占、强行侵占等违法使用林地行为,以及临时占用林地工程超期使用林地,不按时恢复植被等违法使用林地行为。
三、方法步骤
本次行动从9月1日开始至12月2023日结束,共20230天,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至9月2023日)。县政府要研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时要召开发动大会,部署专项行动。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场、区)要利用通过播送、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发宣传单、挂过道横幅等形式,对此次专项活动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增强广阔干部群众的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各乡镇也要召开三级干部和群众代表参加的会议,发动全社会都积极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同时要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和举报 ,便于各界监督举报。
(二)清查摸底阶段(9月11日至2023月2023日)。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场、区)要在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林业局牵头下,认真做好清查摸底工作。特别是各乡镇(场、区)要逐年度、逐块地对林地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并把清查结果以文字材料形式于2023月2023日前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源林政、林政稽查大队、森林公安、林场、林业站要密切配合。清查中要应用最新林相图及森林资源档案与现地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清查精度和效率。要重点摸清20x年全省开展“森林利剑〞5号行动以来的未结案件,以及毁林开垦、蚕食林地及建设工程违法使用林地等情况,并对案件性质、违法用地的类型进行认真梳理和分类,分析非法用地的原因和特点,为案件处理奠定根底。
(三)案件查处阶段(2023月11日至11月20日)。根据清查摸底结果和案件性质,对各类案件要认真进行查处。该行政、刑事处分的要由相关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分。森林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查处,资源林政、林政稽查等部门负责行政案件的查处。案件处理中要遵循以下原那么:
1、属于行政案件的处分要执行中到上限的标准;
2、属于刑事案件的移交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主动自首并交回被侵占林地的从轻或免予处理;
4、对违规违法审批林地的有关部门及人员要追究责任;
5、需要交上级查办的要及时移交。总之,对非法侵占林地的,该清退的清退,该收回的收回,该还林的必须按期还林。对林地使用权属于个人的,如不按期还林,除给予相应处分外,其林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还林;对林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的,如不按期还林,除给予相应的处分外,还要追究当地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21日至12月2023日)。县林业局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深入分析林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管理目标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这次专项行动的领导,保证这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全县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专项治理百日会战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组长由副县长王旭担任,副组长由县林业局局长金玉成担任,吸收林业、农业、国土、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和单位有关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专项行动的实施,研究处理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实施中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抽调人员要与原单位工作暂时脱钩。在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随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各乡镇(场、区)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行动,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任组长,要把专项行动做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落实专人,组织专门队伍积极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同时,各乡镇(场、区)要把领导小组名单和举报 号码于近期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x)。
二要敢于碰硬,严格执法。坚决杜绝以罚代刑,以纪代刑。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尤其是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确定的量刑标准,认真查处案件。
三要坚持原那么,实事求是。执法单位要正确把握法律和政策,宽严相济,讲究策略。要坚持原那么,在进行林地清查时,不管什么单位,什么人,只要是非法侵占林地都要认真清查,如实上报,依法处理。
四要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县林业局要牵好头,给县政府当好参谋,并与乡镇(场、区)密切配合、上下照应不留死角死面。同时要按照省、市的要求做好工作信息通报,定期报告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不要出现迟报、漏报的现象。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也要协同作战,密切配合;特别是发现重特大案件时,公、检、法要及时介入,形成打击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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