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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村级
集体经济
组织
选举
工作方案
2023年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暨选举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的要求部署,以换届为契机,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标准运行,为乡村振兴供给坚实的物质根底。
二、工作任务要求
依据上级要求,通过调整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或者理事会成员选举,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当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村〔社区〕书记、主任、村级集体负责人三个职位“一肩挑〞,全面加强党对集体经济组织的统一领导。
〔一〕针对非合并的村:不再重新组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但要在换届选举后,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及理事长、监事会成员及监事长。
〔二〕针对“几合一〞的新村:要敬重群众意愿,依法争辩原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并方法。合并村之间差异较小、能达成合并意愿的,按程序撤销原组织,重新组建新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并村差异大或不能达成合并意愿的,按程序保存原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同时组建新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换届同步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及理事长、监事会成员及监事长,任期5年。
三、机构设置配备、任职条件和要求
〔一〕机构设置配备
1.设立成员〔代表〕大会:成员大会由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力量的成员组成;也可以由成员大会选举成员代表,依据每5-15户推选1人的数量设定,由成员大会授权成员代表大会行使职权。
2.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一般3-5人,由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立理事长1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3.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监督机构,一般3-5人,理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不得交叉任职,由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监事长1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二〕任职条件和要求
1.理事会:推行理事会成员由村〔社区〕书记和常职干部担当,推行书记、理事长“一肩挑〞,按程序推选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
2.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以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为主,推选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通过选举担当监事长。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宜提名为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①违反现行政策法律法规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3年的。②因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行政惩办、或惩办未满3年的;因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刑事惩办、管制刑满释放不满5年的、拘役刑满释放不满2年的。③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观察、开除党籍处分不满3年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④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⑤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土地违章乱搭乱建的。
四、选举程序
〔一〕成立指导机构〔2023年1月20日前〕。在镇村〔社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选举指导小组,负责选举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
〔二〕推选选举委员会〔2023年1月27日前〕。通过民主推选产生村〔居〕选举委员会〔一般5-7人〕,负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选举工作。要把村〔社区〕书记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选举委员会主任作为理事会候选人人选的,由选举委员会副主任依法主持工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中选举委员会成员。
〔三〕制定工作方案〔2023年2月3日前〕。方案要具体规定本村〔社区〕参与选举的村级集体成员资格、选举成员登记方式、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名额、候选人提名方法及条件、正式候选人产生方式、选举大会投票方法以及工作步骤和时间支配等。
〔四〕选举成员登记〔2023年2月7日至2月20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年满18周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力量的公民组成。选举前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登记和资格审查,在村内张榜公示5天。
〔五〕提名确定候选人〔2023年3月15日前〕。选委会确定提名人数,每5-15户推选1人提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实行差额提名推选,并报镇资格审查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在村内公示5天。
〔六〕组织正式选举〔2023年3月20日至4月10日〕。选委会提前公示选举时间、地点、选举方式、投票方式等,印制选票。实行双过半,以得票多少的挨次确定中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行一人一票,以差额选举方式进行投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在村内公示。
五、强化标准管理运行
〔一〕制定规章。参照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结合实际,制定组织职责、成员权利义务、治理机构职能职责、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收益支配等内容,确保组织标准运行。
〔二〕标准注销、变更、登记。一是能达成合并意愿的,按程序提交注销登记资料,2023年12月底完成注销登记;二是2023年4月20日前完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名称、法人变更;三是2023年4月20前完成新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
〔三〕工作交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后,完成公章、财务、资料等工作交接,人员履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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