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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村容
村貌
整顿
检查
工作方案
村容村貌整顿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村容村貌整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整治质量和效益,为村容村貌整治政策兑现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牧区村容村貌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厅发(2023)34号),下称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验收范围
羊巴公路大路镇至巴拉贡镇段沿线两侧300—500米范围内(包括15个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210高速至和高速段沿线两侧300—500米范围内的村容村貌整治和环境改善任务及市里确定的重点区域内的农牧户和村庄,涉及东胜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托克旗6个旗区和康巴什XX县区。除此之外,各旗区在其它区域及道路沿线开展的村容村貌整治工作,不在验收范围内。
二、检查验收内容
(一)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具体指2023年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完成情况、农牧民住宅内部改造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及软件资料和档案建立情况。检查结果与市级补贴政策兑现全面挂钩,其中软件资料和档案未建立的不予检查验收。
1.总体工程量完成情况。主要包括。(1)无人居住的土房及危房撤除;(2)有人居住的土房及危房撤除;(3)住房新建;(4)住房改造;(5)商业网点整治;(6)道路沿线环境整治;(7)村庄环境整治;(8)老弱病残、鳏寡孤独、智障人员及“五保户〞集中供养点建设。
2.工程质量情况。主要包括。(1)原材料质量;(2)焊接固定及密封;(3)保温;(4)防水;(5)防锈;(6)防雷;(7)防噪音;(8)耐用、平安程度。
3.农牧民住宅改造情况。主要包括。(1)平顶必须改坡顶;(2)墙面必须抹沙灰后上涂料;(3)屋内必须吊顶、铺地板砖、刮墙;(4)破烂门窗必须更换;(5)厨房、卫生间设施必须完善;(6)土暖、太阳能等设施必须配套。
4.软件资料和档案建立情况。整治涉及的农牧民每户都要建立软件资料和档案,主要包括根本情况、整治内容、面积测量及资金投入等根底资料和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的音像档案资料。
(二)整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具体指实施意见中工作机构建立、实施方案制定、政策宣传、村规民约制定、监管机构建立、农牧民入住、撤除补贴发放及村庄、产业、人口布局规划编制等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1.政策宣传情况。能够将实施意见精神及当地出台的整治实施方案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得到广阔农牧户的理解和支持。
2.整治方案及具体补贴政策制定情况。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出台整治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构,出台具体补贴政策,并以正式文件印发。
3.无人居住的土房及危房撤除补贴发放情况及新建或改造住房的农牧民入住情况,包括集中供养的老弱病残、鳏寡孤独、智障人员及“五保户〞的入住情况。
4.优化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村庄、产业、人口布局规划编制情况。是否按要求于9月底前编制完成并上报市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办公室。
5.村规民约制定情况。制定完备、操作性强的村规民约。
6.监管机构建设情况。建立监管机构,对村容村貌整治进行常态化管理。
(三)整治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具体指各类工程资金捆绑情况、旗区财政配套资金情况、协调信贷资金或鼓励社会力量介入情况及市财政下拨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
三、检查验收时间、方法和步骤
村容村貌整治工作的检查验收,采取旗区自查和市级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检查验收时间安排
10月15日—20日,旗区自查。
10月21日—31日,市级检查。
11月1日—10日,市检查验收组进行分析汇总和评定,形成检查验收报告,上报市人民政府。
(二)旗区自查。整治涉及的旗区要按照检查验收内容进行全面的自查,形成客观、准确、真实的自查报告,上报市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办公室备案。同时按照时限要求向市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办公室提出检查验收申请。自查报告要有以下内容:
1.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包括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整治任务完成情况、整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整治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要有具体的数据说明和案例分析。
2.评价和整治成效分析。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和数据说明,客观分析和评价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
3.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三)市级检查验收方法和步骤
1.市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办公室接到旗区的申请后,会同市财政、建设、规划、审计等部门和市委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组成检查验收组,按照检查验收内容,通过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抽样统计分析、深入农户调查问询和座谈讨论等形式,逐项验收和核查。
2.检查验收组将对村容村貌整治范围内所涉及的乡镇全部进行检查验收,每个乡镇等距抽取50%的嘎查村,每个嘎查村抽查不低于30%的农牧户,逐户逐项进行核查验收。
3.检查验收组以抽查数据为依据,折算出乡镇的工程量和资金使用数量,然后以此推算各旗区完成的工程量和资金投入量。并将推算结果作为市财政兑现补贴政策的依据,经市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办公室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复,核拨补贴资金。
4.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和平安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况暂缓拨付一定比例的补贴资金,待整改复查合格后兑现。
四、补贴资金核定原那么
(一)补贴政策
对实施意见中补贴政策进行重申。一是对无人居住的土房及危房进行清查核实、登记造册,连同附属设施全部撤除后,凡已享受农村牧区人口转移住房安置政策的,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其余的,保存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利益,市旗两级财政给予每户平均3000元左右的撤除补贴。二是尚有农牧民居住的土房及危房,连同附属设施全部撤除后,在原地新建的,市旗两级财政给予不超过70%的建房补贴;在统一规划的集中居民点上新建的,补贴标准按市人民政府相关补贴政策执行。三是尚有农牧民居住的砖瓦房、楼板房,市旗两级财政给予不超过70%的改造补贴。四是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工商户和商业网点,市旗两级财政给予不超过50%的整改补贴。五是公路沿线环境集中整治,平均每公里投入0.2万元,全部由市旗两级财政承担。六是整治范围内老弱病残、鳏寡孤独、智障人员和“五保户〞集中供养住房等设施的改造或建设投入,在整合民政、民委、残联等部门工程资金的根底上,由市旗两级财政承担。各旗区人民政府可在此原那么的根底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
整治范围内已享受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灾后重建、城建土地收储、蓄滞洪区征占地补偿等政策的,不再享受上述补贴政策。
(二)补贴资金测算标准
1.撤除无人居住的土房及危房
市旗两级财政给予每户平均3000元左右的撤除补贴。
2.新建房屋
(1)主房。70平方米×1000元/平方米=7万元。
(2)凉房。30平方米×400元/平方米=1.2万元。
合计:
8.2万元/户,其中政府投入70%为5.74万元/户。
3.改造房屋(根本假设:长25米、宽4米、高3米;前后墙面积:25×3×2(两面)=150平方米;东西墙面积:3×4×2(两面)=24平方米;合计174平方米);
(1)外墙涂料。174平方米×50元/平方米=0.87万元。
(2)屋顶改造。100平方米×120元/平方米=1.2万元。
涂料。174平方米×20元/平方米=0.348万元。
吊顶。100平方米×40元/平方米=0.4万元。
铺地。100平方米×30元/平方米=0.3万元。
小计:
1.048万元。
(4)门窗、院墙及其他附属设施。约0.4万元。
(5)太阳能利用。约0.2万元。
(6)沼气利用。约0.1万元。
(7)厨房改造。约0.1万元。
(8)卫生间改造。约0.1万元。
合计:
4.018万元≈4万元/户,其中政府投入70%,为2.8万元/户。
4.安置住房
(1)主房。50平方米×1000元/平方米=5万元。
(2)凉房。20平方米×400元/平方米=0.8万元。
合计:
5.8万元/户,全部由市旗两级财政承担。
5.商业网点改造
(1)门前硬化。50平方米×80元/平方米=0.4万元。
(2)屋顶改造。60平方米×120元/平方米=0.72万元。
(3)门面涂料。45平方米×50元/平方米=0.23万元。
(4)室内其它。约0.65万元。
合计。2万元/户,其中政府投入50%,为1万元/户。
6.道路沿线环境整治
整治费用为0.2万元/公里,全部由市旗两级财政承担。
(三)市对旗区的补贴资金
在财政投入资金中,市财政补贴东胜区、XX县区、XX县区、托克旗各500万元,其余局部由旗区财政补足;补贴康巴什XX县区300万元,其余局部由XX县区财政补足;XX县区财政原那么上承担2022万元,其余由市人民政府筹措;XX县区财政原那么上承担500万元,其余由市人民政府筹措。
五、总体工作评价
检查验收组将对各旗区村容村貌整治整治任务完成情况、整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整治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等总体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缺乏,形成总体工作评价报告上报市人民政府。总体工作评价报告同时报送市委组织部,作为市对旗区2023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一项依据。在村容村貌整治过程中,对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组织、宣传、落实工作较好,基层群众满意度高的旗区和单位及作出突出奉献的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行动慢、工作任务落实差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和套取补助资金的旗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内容总结
(1)村容村貌整顿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村容村貌整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整治质量和效益,为村容村貌整治政策兑现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根据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牧区村容村貌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厅发(2023)34号),下称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2)是否按要求于9月底前编制完成并上报市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办公室
(3)10月21日—31日,市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