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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无煤区
安全
工作方案
新编
无煤区平安管控工作方案
为有效开展县城根本无煤区建设,扩大我县烟尘控制区建设成果,积极推进二氧化硫量减排工作,进步改善县城大气环境质量,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结合我县“三城同创〞要求,特给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开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促进城市大气污染防治从点源治理向区域控制、综合防治转变,以建设“宜居〞、“生态〞和“魅力〞为总体要求,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目标,强化环境质量和执法监管,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从源头控制污染,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开展。
二、总体要求
优化XX县区燃料结构,取消燃煤,大力推广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取缔XX县区内燃煤锅炉、窑炉、茶水炉和大灶,减少烟尘和二氧化硫污染,提高XX县区大气环境质量。
三、实施范围
(一)根本无煤区。县城桃花源大道(北至桃花源大桥,南至红军广场)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区域为建设区域。
(二)烟尘控制区。稳固已建成的5.0平方公里的烟尘控制区;扩建县城东风坝1.1平方公里区域为新的烟尘控制区,具体范围为城北汽车站到县实验中学所有区域。控制区范围内的所有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必须按烟控区建设的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的炉、窑、灶的消烟除尘工作,实现达标排放。烟尘控制区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应到达国家规定的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执行二级排放标准。
四、工作目标
(一)按照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烟尘控制区和无煤区(根本无煤区)建设及稳固工作的通知(渝环发()61号)的规定,根本无煤区的建设目标为:覆盖面积为建成区6.7平方公里(年统计)的30%即2.01平方公里
(二)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渝委办()61号)及“三城同创〞的要求,烟尘控制区的建设目标为:覆盖面积为建成区的90%即6.03平方公里。
五、执行依据和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三)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那么与技术方法;
(四)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五)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六)城市烟尘控制区管理方法(国环字(87)第16号);
(七)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烟尘控制区和无煤区(根本无煤区)建设及稳固工作的通知(渝环发()61号)。
六、验收标准
(一)根本无煤区
根本无煤区建成范围内的居民使用清洁能源的比例不低于90%;大于10蒸吨/小时的燃煤锅炉、工业生产原料用煤炉窑及不能改为清洁能源的用能设施必须治理达标;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锅炉、工业炉窑和餐饮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医院、建筑工地食堂炉灶、茶水炉等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比例不低于95%。
(二)烟尘控制区
1.烟控区内的各类锅炉、工业窑炉、茶炉和大灶排放的烟气黑度,以排放台(座、眼)计算,应有95%以上到达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即林格曼一级标准),未达标的炉灶,其排放的烟气黑度必须控制在林格曼三级以下;
2.烟控区内的各种工业窑炉、大于或等于0.7mw(1蒸吨/小时)的燃煤、燃油(气)锅炉的烟尘浓度,以台(座)计算,必须有80%以上的窑炉(锅炉)到达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3.烟控区内的茶炉、大灶和小于0.7mw(1蒸吨/小时)的锅炉,以台(眼)计算,清洁能源使用率必须大于70%;
七、工作时间及步骤
根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必须于年11月15日前完成,11月30日前申请市上验收。
(一)准备阶段(年9月5日-9月10日)
一是制定创扩建工作方案,明确创扩建工作内容;二是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深入宣传发动。县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及钟多镇各居委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扩建烟控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意义。
(二)调查摸底阶段(年9月10日-9月15日)
由县环保局、钟多镇政府牵头负责对根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的所有单位的锅炉、窑炉、茶炉、营业灶和集体大灶的分布、数量、燃料种类及其治理情况进行统计,确定烟尘控制单位名单,填写登记表,建立档案。由县环境监测站对烟尘控制区范围内林格曼黑度进行监测,县环保局根据统计和监测结果,对锅炉、窑炉、茶炉和大灶超标排放污染物以及不符合清洁能源使用规定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治,确保达标排放。
(三)综合整治阶段(年9月15日—11月10日)
根据烟气和烟尘超标排放单位名录,将任务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落实整治措施,完成创扩建任务。
1.在烟尘控制区内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燃油等清洁燃料的锅炉、灶具;
2.在根本无煤区内原那么上必须使用清洁能源,确需使用燃煤的,应当报经县环保局批准,并采取有效措施实现达标排放;控制区内现有的餐饮效劳企业和集体食堂大灶必须按方案更新改造,停止使用原煤或散煤;
3.超标准排放烟尘的企事业单位必须进行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凡燃烧技术落后和难以治理的锅炉、窑炉必须限期搬迁、淘汰或更新。
(四)监测阶段(年11月10日-11月15日)
专项整治完毕,由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对根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范围内的排气情况进行全面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统计达标率,并撰写创扩建工作报告。
(五)自验阶段(年11月15日-11月20日)
一是数据汇总。由县环保局将根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区内所有污染源的根本情况、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填写有关表格。二是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和环境监测档案。三是撰写工作报告,对创立根本无煤区、稳固和扩建烟控区的组织、监测、管理和治理等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四是由领导小组组织县环保局、钟多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验收工作组对照验收要求对各整治单位开展自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催促落实。
(六)验收阶段(年11月20日-11月30日)
一是年11月30日前,由县环保局向市环保局提出根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的验收申请;二是验收合格后,县环保局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根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环保局、市政局、经信委、工商局、教委、质监局、报社、电视台、规划局、钟多镇政府等单位和部门为成员的县根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环保局设立办公室,由县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创扩建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明确职责。县环保局负责根据规划部门提供的XX县区建成区面积确定根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区范围,对创扩建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和监测,根据监测情况催促超标排放烟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报请县政府对其依法进行搬迁或关停。钟多镇政府负责辖区内居民户生活燃煤的监管,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创扩建各项工作,设置根本无煤区和烟控区标志牌。县市政局负责在控制区范围内大力推进禁煤工作,取缔控制区范围内所有餐饮娱乐效劳行业店堂外燃煤炉具;催促宾馆、饭店、单位食堂和饮食业设置必需的抽排油烟设施,防止油烟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加强巡查,禁止在烟控区范围内燃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及其他产生烟尘或恶臭气体的有毒有害物质。县工商局负责落实餐饮行业工商登记与环保监管协作机制,配合各职能部门查处控制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县质监局负责对烟控区范围内的锅炉进行技术改造,对新添置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锅炉不予审批。县城乡建委负责催促建筑施工单位使用固定熔化装置熔化沥青,并采取密封方式进行;催促建设单位在建设施工过程中采取控、降尘措施。县经信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快产业结构转型,严格高污染企业准入,催促烟控区范围内的现有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限期治理、搬迁或关闭。县教委负责控制区内的中、小学燃煤锅炉、窑炉、茶炉和大灶的禁煤工作。县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负责创扩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大对超排违法违规行为的暴光力度。
(三)督查督办。根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是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是“三城同创〞的重要考核指标。有关乡镇及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密切配合,按时、保质完成根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的建设、稳固和扩建工作,县委县政府督查巡察办每10天一次督查,并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内容总结
(1)无煤区平安管控工作方案
为有效开展县城根本无煤区建设,扩大我县烟尘控制区建设成果,积极推进二氧化硫量减排工作,进步改善县城大气环境质量,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六)城市烟尘控制区管理方法(国环字(87)第16号)
(3)(七)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烟尘控制区和无煤区(根本无煤区)建设及稳固工作的通知(渝环发()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