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项目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部分).docx
下载文档

ID:558474

大小:22.50KB

页数:25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4-10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项目 土建 安装 工程施工 合同 通用 条款 部分
项目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部分) 七、材料设备供应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已包含在综合费用中。 1.发包人供应设备材料为: (a)潜污泵(含控制箱)、人防水泵、变频给水设备(含变频水泵、气压罐、控制柜、底座以及相关的成套部件等)、卫生洁具(含龙头、五金配件)、水表; (b)各系列配电箱(柜)、电表箱、控制箱(柜)、多媒体智能箱; (c)通排风机(含控制箱、柜)、人防风机; (d)屋面陶土砖、瓦; (e)不锈钢水箱。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书面通知发包方甲供材料的进场时间并仔细仔细核算后上报甲供材料的规格数量,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采购超量或规格有误,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在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2.甲定乙供材料为: 土建部分: (a)钢材;(仅确定材料合格供方:1、二级螺纹钢:一线品牌:沙钢,永钢、马钢,二线品牌:中天、西城、长达,萍钢,冷水江;2、三级螺纹钢:一线品牌:沙钢,永钢、马钢,二线品牌:西城、长达,萍钢;3、线材:永钢、中天、萍钢;4、圆钢:山雁、富钢。(二级、三级螺纹钢均要求采用一线品牌,如一线品牌规格不齐时经甲方同意并确认品牌后可采用二线品牌;如乙方增加钢材供应方必须经甲方和监理考察合格确认后方可采购。) (b)商品砼;(金腾、岚盾可直接使用,其余商品砼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和监理考察合格后确认。外加剂采用安徽“振华”、或江西“武冠”) (c)保温材料; (e)公共部位乳胶漆; (f)地下室防霉涂料; (g)内墙新型砌体材料; (h)公共部位内墙腻子; (j)人防门; (k)烟道、烟帽; (l)汽车库进口排水沟盖板。 安装部分: (a)排水管及配件(其中配件的价格及用量按预算定额结算,不作补差)、涂塑钢管(其中配件的价格及用量按定额结算,不作补差)、镀锌钢管、柔性铸铁排水管及其余各种给水排水管及管件、各类给排水阀门、保温材料、支管减压阀、紫铜管及相应铜管配件、不锈钢管及相应配件。 (b)阻火圈、防火套管、防火封堵材料等。 (c)桥架、普通照明灯具、消防灯具、电线电缆、应急电源、开关插座、电线管、等电位端子箱、ups电源、人防阀门等。 (d)各类风口、消声器、保温材料、静压箱及风管的各种阀门及部件等。 (e)无价材料。 2.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第27.4.(1)条执行。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甲供材料及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承包人不得拒绝接收。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按通用条款第27.4.(3)条执行。 共13页,当前第1页11213(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第27.4.(4)条执行。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甲供材料数量。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第27.4.(6)条执行。 2.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结算时甲供材料(特别注明的除外)按发包人实际平均采购价计入结算;扣除甲供材料款时按实际平均采购价和承包人实际领用量扣回,如实际领用量超过定额用量或发包人审定的工程预算书分析用量的,超过部分按采购的比较高价扣回;采保费按实供材料金额的1%计取,超额用量部分不计;材料进场后卸货、验收、常规检验试验费已包括在合同价内。 3.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3.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1)需发包人签证品牌、价格的材料,承包人在采购前应首先征得发包人对品牌、质量、价格签证认可并留存样品(需将合同备案);除非签证价格低于市场价,否则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2)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监理人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3)直接影响工程品质和外观效果的材料、设备,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认可后才能大面积使用,如发包人认为需要甲定乙供的,承包人须无条件同意并积极配合。 八、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1.1发包人有权在规范允许范围内根据需要随时提出工程设计变更,承包人必须接受;如造成返工等损失的,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确认,补偿承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不计利润等);所有设计变更必须经发包人确认后有效。因承包人管理不善或为方便施工而进行的设计变更,有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予签证。 1.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发包人采纳的,节省的工程费用的分享:(1)承包人经过复杂的计算、设计和施工组织的,节省的费用按各50%的比例分享;(2)承包人通过变换施工工艺和方法,或经一般的计算、设计和施工组织的,承包人按40%的比例分享;(3)承包人通过材料的替代节省的费用,承包人按30%的比例分享;(4)影响工程效果、降低品质的建议将不被采纳;(5)承包人承担提出合理化建议所需计算、设计、调查等的费用支出,并对结果承担风险。(6)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发包人组织进行评价,工程品质和效果良好的,承包人分享的奖励直接列入工程结算中,如果对品质效果有影响的,发包人酌情扣减。 共13页,当前第2页11213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五天内,承包人将工程交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延迟交付的,每延迟交付一天扣罚结算造价的千分之五,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工程交付前要清除场地内的材料设备、临时设施、硬化地坪、施工机械的基础等,以及外运所有的建筑垃圾,所需费用承包人自理。 1.竣工验收 1.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一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5套,竣工资料3套,电子光盘一套,并按城建档案馆要求整理。如因资料不符合城建档案馆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求,而产生的资料整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无 2.竣工结算 2.1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的要求:(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承包人盖章、项目经理签字、结算编制人员盖章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工程师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在竣工结算资料回执上签字并加盖发包人公章后方可视为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资料;(2)在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承包人不得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在结算审核中发现结算资料无效或不完整的,审价延误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人未按本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资料的,发包人将不能保证按33.2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并且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2自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收到之日起90天内,发包人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同意的,则发包人审定的价款为双方竣工结算价款的最终依据;如承包人不同意的,双方对于争议部分进行核对和协商;经核对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部分,双方共同申请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进行解释和协调解决;经以上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则按本专用条款第37条约定处理。 2.3承包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工程造价,对于工程审计(预算、清单、结算等的审核)费用支付的约定:工程审计费用基本费由发包人承担;核减追加费按核减超过送审造价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计取5%的费用,核增追加费按核增额的5%计算费用,核增额与核减额不作抵扣,核减、核增追加费由承包人承担,即核增减追加费=(核减额-送审造价5%)5%+核增额5%。无论是否委托中介审计,由发包人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共13页,当前第3页112131.违约 1.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每延迟一天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每延迟一天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 1.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工程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月某日、某月某日每个节点工期提前一天奖励0元,逾期将予以双倍处罚。任何一个节点未达到要求,均视为工期违约。中间节点工期每延误一天扣罚50000元,在工程款中扣除;竣工验收工期每延误一天扣罚5元。实际进度滞后进度计划超过60天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施工管理团队或终止合同。工期延误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若因发包人原因引起延误,经发包人签证同意后工期顺延。 共13页,当前第4页1121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获得集团精品工程“银奖”,不奖不罚;如达到“西湖杯”标准,奖励工程结算总价的.%;如达到“钱江杯”标准,再奖励工程结算总价的1%;以上奖金的%在获奖后支付,另%在获奖一年后根据投拆及复评情况确定奖罚额度。 2.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在书面整改通知或口头整改通知的时间内未整改,每延迟整改一天罚款元/项;未执行监理报验程序而进行下道工序的罚款元/次;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偷工减料现象、使用不合格或以次充好的材料罚款元/次;经主管部门检查(包括发包方组织的检查)发现的明显质量问题,罚款5元/项。罚金在处罚通知单收到某日内必须缴纳。 3.承包人承建工程范围内的产品按户进行竣工验收,如在竣工验收时因施工质量原因有15%及以上户数未一次性通过质监、发包人和监理验收,则按工程结算价款的2%予以处罚,在工程结算时扣除;产生质量缺陷经整改仍影响验收和使用的,发包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酌情扣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不能一次性通过合格验收,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1.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若发生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还要扣罚承包人全部该项保证金并追究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2.如在施工过程中经主管部门检查(包括发包方组织的检查)文明、安全施工不合格,每出现一次不合格,发包人向承包人扣款5元,如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发包人将视情况予以加倍处罚。承包人应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合格。3.各施工队伍间若出现打架现象,发包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处以—0元的罚款。4.地下室顶板完成后30天内,场地的硬化完成,相应的标识、广告同时完成,否则,发包人有权进行处罚。5.人员、机械设备到位:项目经理华国富,主要管理人员(含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以及机械设备的到位率达到%,其中经发包人审定的现场项目正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到位率未达到要求,扣罚该项保证金的%;其他管理人员到位率未达到要求扣罚%;机械设备到位率未达到要求扣罚%。6.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任意变动项目班子主要人员,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每人每天元的罚款;若项目班子主要人员由于工作态度等原因,使发包人及监理不满意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7.除第六条款外,乙方不得向分包单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除分包单位提出总包配合范围外的其他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对乱收费用处于2倍的罚款。8.根据销售和施工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和整修、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乙方应无条件给予配合执行,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元违约金,并限时完成指令。 2.争议 2.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1.工程分包 1.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 共13页,当前第5页112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