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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合同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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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合同
银行合同4篇 借钱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用于: 所需外汇资金,于年月日向乙方申请外汇贷款。乙方根据甲方填报的《外汇借钱申请书》(编号:)和其它有关资料,经审查赞成向甲方发放外汇流动资金贷款。为明确责任,固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并合营遵守。 第一条甲偏向乙方借(外币名称)万元(大写金额)。 第二条借钱刻日自第一笔用汇日起到还清全部本息日止,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 第三条在合同规定的借钱刻日内,贷款基准利率为按月浮动,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四条甲方愿遵守《中国国民扶植银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按乙方的要求供给应用贷款的有关情况、财务资料及进行信贷治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条甲方在乙方开立外汇和国民币帐户,遵照国家外汇治理的有关规定用款。 第六条本合同所附《用款计划表》和《还本付息计划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一致司法效力。 乙方包管按《用款计划表》立马供应资金。如因乙方责任未按期供给贷款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计划用款,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调剂用款计划。否则,乙方对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实际占用天数收取;的承担费。 第七条甲方包管按《还本付息计划表》以所借同种外币还本付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汇了偿,按还款时的外汇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了偿)。如因弗成抗力事宜,甲方不能在贷款刻日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赞成,双方合营修改合同的原借钱刻日,并从新确定响应的贷款利率。未经乙方赞成展期的贷款,乙方对过期部分加收%的过期利息。 第八条甲方包管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应用贷款,如发生挪用,乙方除限日纠正外,对被挪用部分加收%的罚息,并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借钱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书。一旦甲方无力了债贷款本息,应由担保人实行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项,由甲、乙方双方合营按照《中华国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务院《借钱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收回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签约人:(签章) 签约人:(签章) 年月日签订于: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借款)抵押合同银行合同(2) 合同编号: 抵押人(甲方): 住所: 通讯地址: 电话: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押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行 住所: 电话: 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号《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元,贷款期限为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合同》规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 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 2. 3. 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经双方签或盖章。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 乙方(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 年月日 附件 号《抵押合同》项下抵押物清单 抵押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权证书及编号 处所 抵押物评估价值(万元) 已经为其他债权设定抵押额度(万元) 备注 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理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 抵押权人:(公章)建设银行行 法定代理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 中国建设银行印制 银行外汇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范本银行合同(3) 合同号: 一、合同双方 借方: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二、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贷款为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作它用。 三、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 金额:(小写) (大写) 四、贷款用途: 五、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 六、利率与计息 1.利率:(a)按年利率%计算; (b)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同期利率加(libr+)计算。 2.计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半年结算一次,上半年六月二十日,下半年十二月二十日,如借方未于计息日付应付利息,上述贷款利率按实际用款天数(3某日/年)计息。 3.起息:按实际汇出日起计息。 4.如中国银行总行制定的计息办法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将按新的办法执行。 七、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规定还款; 2.借款方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认可。对不经贷方认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收取一次性%的承担费; 3.借方因故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部分,不予罚息。 八、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文件。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资料,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关、停、并、转时,保证最迟于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但接收债务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签订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条款及用款计划立马向借方提供贷款。 九、违约责任 1.无论何方,亦无论因何种原因、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或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2.如贷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的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罚收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未按本合同或还款计划规定按期还款时,贷方将给予借方天的宽限期,如在宽限期内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款项,则贷方将对借方加收未偿还部分每日%的罚息。 5.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不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 十、担保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人签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仲裁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中国有关部门仲裁。此仲裁是终局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 借方: 有权签人: 签章: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期: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有权签人: 签章: 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 日期: 农业银行信用借款合同范本银行合同(4) 应届毕业生合同范本网友情推荐 款单位(户) 住址 借款用途 利率 月息% 借款金额(大写)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借款日期 某年某月某日 到期日期 年 月 日 还款计划 还款情况登记 年 月 日 金额 年 月 日 还本金额 还息金额 结欠本金 经办员 借款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1.上列借款,保证按上述用途使用,不经贷款方批准,不挪作他用。如转移贷款用途,贷款方有权给予加收%罚息、提前收回借款等信用制裁。 2.上列借款,保证按期归还。如按期归还确有困难,在到期3天前向贷款方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如不经批准延期或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从逾期之日起,由贷款方按规定加收利息。 3.上列借款,在逾期1个月后仍不归还,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借款方 贷款方 ------- ------- 借款单位(人)印章 贷款单位印章 地 址 审批人印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借款方经办人印章 信贷员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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