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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
委托合同
范本
造价委托合同范本
造价委托合同范文1
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情况概述
工程名称:-----基础工程结算
工程地点:重庆市----组团
结构类型: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
第二条委托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础工程结算。服务类别:结算审核乙方须:
1、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甲方对结算的具体要求对本工程的工程量计算、材料结算价按甲方审核确定后执行,定额套用、取费计算等全部项目分别按甲方要求进行编审。
2、乙方初审完成后报甲方,根据甲方安排与施工单位对数。
3、对数完成后一式四份提供审核报告,同时按甲方要求格式提供经济指标分析表。
第三条审核时间
甲方要求在提供完整的审价资料起某日内(包括国家规定节假日)交出审价报告,其中编制结算初稿某日,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及出具结算报告为某日。如甲方提供资料时间延长则审核时间顺延,如对数时施工单位不配合,时间可顺延。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立马为乙方的审核工作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资料,包括承发包合同主要条款、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隐蔽验收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等。
2、按合同规定立马足额支付审核费用。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业务、出具审核报告,分专业并按甲方要求计算工程造价,并附工程量计算书,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
2、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乙方须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经甲方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一经发现,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六条特别规定
乙方编制完成提交审核初稿经甲方认可后由甲方组织乙方与施工单位对数,对数须在甲方办公楼内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每次对数乙方参加人员不少于二人,乙方不得与施工单位单独或私下接触。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审核报告后甲方另行对本工程结算进行二次审核,二审与乙方一审结算结果误差在2%内为乙方工作的合理误差。
第七条审核收费
本结算审核收费:基本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作为计费基础乘以相应费率)+成果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与结算审定额之差值作为计费基础乘以成果费率),其中相应费率分别为:
1、基本费用=送审金额1.0;;
2、成果费用=(送审金额-审定金额).%。
甲方于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正式审核报告后十四天内支付审核造价部分咨询费的%,余下%暂时扣留待二审结算完成后视以下情况决定是否支付:若二审核减额低于一审总造价的2%即认为乙方的工作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内,则余下%款项在二审结算完成后十四天内支付给乙方;若二审核减额超过一审总造价的2%即认为乙方的工作超出“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则剩下%款项不付,此合同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交审计报告的,逾期某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元的逾期违约金,超过某日的按每日元累计计算,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咨询服务费总额。
2、乙方有任何与施工单位恶意窜通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造价委托合同范文2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1、合同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2、合同双方均承诺自身符合法律对签约要求的强制性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第一条委托目的
第二条委托工作的内容和期限
第三条委托权限
1、全权委托:
2、有限委托:
3、专项委托:
第四条对委托工作的具体要求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工作完成后,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交一份书面的工作报告。
2、受托人应严格遵循各项规定,严谨、正确、客观的进行委托工作。
3、受托人在进行委托工作时,应对自身的不当或违规违法行为负责,但获得委托人明示认可的除外。
4、受托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规违法要求。
5、受托人在进行委托工作时,发现存在可能损害或者即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情形,应立马将有关情况通知委托人。
6、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供进行委托工作所必要的文件、资料;受托人在调查过程中向委托人提出合理的协助请求,委托人应予以配合。
7、受托人对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本义务在委托事项结束后,仍然有效。保密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8、未经委托人书面明示许可,受托人不得将委托工作转委托给第三方。
9、委托事项完成后,受托人应在日内将所有委托人提供的文件、资料返还给委托人。
10、其他:
第六条委托费用
1、委托费用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2、其他费用的种类及分担方式:
第七条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出现下列情形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受托人应承担元的违约金,受托人已收取的委托费用应予以返还:
(1)委托人有证据证明,受托人因自身过错,无法完成委托工作;
(2)受托人未能按时完成委托工作;
(3)因受托人在进行委托工作时有不当或违规违法行为,导致委托人遭受损失,但该行为获得委托人明示认可的除外。
(4)其他:出现第(3)项的情形,受托人还应赔偿委托人遭受的损失。
2、出现下列情形的,受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委托人承担受托人为进行委托工作实际支付的合理费用:
(1)委托人未按约支付委托费用;
(2)因委托人的原因,导致委托工作无法完成的;
(3)其他:
出现第(2)项的情形,受托人还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尚未支付的委托费用。
3、其他:
第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斗或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政府行为”是指国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实施的强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征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当事方无法控制的且对合同履行有实质性影响的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双方其他约定的事项
第十条附则
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邮递以邮政部门可以证明的收到日视为送达之日;
(3)传真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之日。
2、除国家法律本身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执行。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注:填写双方选择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仲裁委员会在(注:填写双方选择的城市名)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本合同采用中文和文字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同文字的文本内容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5、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造价委托合同范文3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山阳县
二、工程名称:
三、承包内容:项目的造价工作。
四、承包方式:
五、核对完成日期:按甲方要求日完成。
六、承包价格:本工程项目总价的;。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日期甲方将预付款人民币)转入乙方账户,乙方完成工程量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待文件递交有关部门后,付剩余%。
(若甲方不能按时付款,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八、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与该项目的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甲方协调沟通的事项,甲方应尽全力去协调沟通解决,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2、甲方应按期支付咨询费。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3、如发生与本项目有关的差旅、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5、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立马书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九、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项目造价工作,乙方有权利给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生效,合同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