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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
代理
合同范本
贸易代理合同范本3篇
贸易代理合同范本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共求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双方就传统贸易,服务贸易(以下简称产品)代理问题达成一致,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具体事项,特依法签订本代理合同。
1.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确定的代理期,自年月到年月止,代理区域在省市所属区域内。
2.甲方认定乙方为代理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将代理权金金额万元付给甲方。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所属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人,乙方如发现甲方在乙方所属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人,甲方将以倍的代理权金赔偿乙方。乙方如跨范围进入其他代理人区域从事该业务,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权,并向乙方提出倍代理权金的赔偿。
4.传统贸易国际代理,按国家现行法规办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认可并实施贸易成功,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单证金额的%代理费,乙方纳税,甲方代扣代缴,服务贸易收入,乙方纳税,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所获收入涉及个人收入调节税部分,乙方自动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5.乙方负责办理所属区域内的一切合法手续,并依法独立自主代理好涛岚国际的业务,因乙方违反法规引起的任何刑事或民事纠纷,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6.甲乙双方在宣传,推广,应保持一致。在前期的推广中,甲方给予乙方全面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协助乙方作好前期推广活动和完善代理服务的善后服务。
7.奖励:乙方a全年获税后净利万rmb,甲方奖励%。b全年获税后净利万rmb,甲方奖励%。c全年获税后净利万rmb,甲方奖励%。d全年获税后净利万rmb,甲方奖励%。
8.本代理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以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公章,并于乙方首次支付的代理权金款项到达甲方账户立即生效。甲乙双方互相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备存: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自然人代理凭身份证。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账号: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网址:
网址:
日期:
日期:
手机:
手机:
贸易代理合同范本二
甲方:
乙方:
根据乙方与网签订的易货经纪协议,同时基于乙方已知悉和理解了《易货交易卡章程》、《易货交易规则》及网所发布的各项《规则》及本协议文本,并自愿接受甲方授权委托代理其易货交易业务,接受甲方所承诺并提供的易货交易服务条款,为更好地开展易货贸易工作,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惠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其易货贸易业务,双方以“真实、信用、平等、互惠”为原则,共同做好易货贸易工作。
第二条乙方通过仔细考察和考核,并经过规定的审核程序,正式接受甲方委托代理。
第三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正式受理甲方所委托的易货交易业务,并承担有关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了解乙方的工作进展情况。
2.甲方有权要求充分享有乙方所承诺的服务内容。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对乙方出现的过失,要求立马更正。
4.成为网会员之后,甲方享有网所给予的与易货交易相关的一切权利。这些权利包括:
(1)发布、查询信息;
(2)帮助申请获得易换额度;
(3)在网提供的易货交易平台上进行各种形式的易货交易;
(4)网络中心提供的易货结算及相关服务;
(5)乙方及网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可靠。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包括:易出易入货物清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最近连续三个月财务报表等。
2.甲方同意配合乙方了解甲方有关资信、财产、业绩等方面的情况。
3.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易出商品的质量、品牌、生产能力、经济效益、财务及企业和法人资信等相关情况调查。
4.为便于易货交易工作顺利开展,甲方的网站应由乙方负责开发、维护。网站建设费用、每年维护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有关甲方网络宣传平台建设事宜,按网会员上网合同执行。)
5.甲方成为网会员后,应自觉履行网所规定的义务。
6.甲方应立马向乙方支付易货交易委托代理费和管理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本协议所规定的所有甲方义务。
(二)乙方的义务
1.接受甲方委托代理,帮助甲方申请获得易换额度。乙方所执行的易换额度获得程序。
2.接受甲方委托代理,帮助甲方开展易货交易工作。乙方所执行的易货交易工作程序相关规则。
3.接受甲方必要的监督,并向甲方提供所承诺的服务。
第六条甲方同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元(大写:)。
1.甲乙双方确认:本管理费派作乙方启动、管理甲方所委托代理的业务的信息、资料等必要的开支。
2.管理费的支付: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的七日之内(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将以上管理费汇到乙方帐户。
3.在甲方支付以上管理费之日起,乙方即正式启动甲方所委托代理的工作。
第七条乙方出现各项规则中所涉及的违规行为,经甲方警告、限期纠正后仍未奏效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网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本协议自甲方终止之日起失效。
第八条委托代理费用的支付
乙方向甲方所支付的易货交易委托代理费,为每购、售一笔货物交易额的%,以货币资金或易换额度先支付给网,再由网按月通过银行划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甲方无需直接向乙方支付此费用。
第九条委托代理协议的终止
凡遇以下情形之一,本协议即终止:
1.在申请后未成功成为网会员和未获得易换额度的,甲方主动退还乙方已交纳的管理费。
2.若乙方出现本协议第七条所载明的情形,则由甲方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已交纳的度管理费不退。
3.若乙方已成为网并获得易换额度,乙方提出退会的,乙方已交纳的管理费不退。
第十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规定,均视为违约。
1.若乙方违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已交纳的管理费不退。
2.若甲方违约,则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退回甲方所交纳的管理费。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执行国家政府命令导致本协议无法执行,则可免除双方违约责任,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纠纷处理
1.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遇到分歧和纠纷,应本着相互谅解,相互信任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2.若协商不成时,可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协议附件含
1.
2.
第十三条凡国家及网新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协议有冲突时,甲方应立马达知乙方,并会同乙方对本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必要的调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贸易代理合同范本三
双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第1条定义
1.1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由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标销售的(产品名称)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1.2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国。
1.3商标:本协议中所称“商标”系指(商标全称)。
第2条委任及法律关系
2.1委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委任乙方作为其代理,以便在“地区”获致“产品”的订单。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担此项委托。
2.2法律关系:本协议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于一般代理的权利和权力,本协议不产生其它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协议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协议并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伙人。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2.3指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发来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违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赔、债务和责任,乙方应设法保护甲方利益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3条甲方的责任
3.1广告资料:中方应按实际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产品”样品、样本、价目表、广告宣传用的小册子及其他有关“产品”推销的辅助资料。
3.2支付推销:甲方应尽力支持乙方开展“产品”的推销;甲方不主动向乙方代理“地区”的其他客户发盘。
3.3转介客户: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地区”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询价或订购,甲方应将该客户转介乙方联系。
3.4价格: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价格资料,应尽可能保持稳定,如有变动应立马通知乙方,以利推销。
3.5优惠条款:甲方提供乙方获致订单的条款是最优惠的。今后如甲方向“地区”其他客户销售“产品”而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3.6保证:甲方担保凡根据本协议出售的“产品”如经证实在出售时质量低劣,并经甲方认可,则甲方应予免费修复或调换。但此项免费修复或调换的保证,以“产品”在出售后未经变更或未经不正确地使用为限。除上述保证外,甲乙双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它保证。
第4条乙方的责任
4.1推销:乙方应积极促进“产品”的推销,获取订单,并保持一个有相当规模和足够能力的推销机构,以利“产品”在“地区”的业务顺利开展和扩大。
4.2禁止竞争:乙方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应制造、购买、获取订单、或协助推销与本协议“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其他国家商品,或将本协议内“产品”转销其他国家和地区。
4.3最低销售额: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的第一个十二个月内,乙方从“地区”客户获得的“产品”订单,总金额应不少于元。以后每十二个月递增百分之十五。
4.4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承担在“地区”推销和获取“产品”订单的全部费用,如电报费、旅费和其他费用,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4.5“产品”价格与条件: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随时规定的价格和条件进行推销。在获取订单时,乙方应充分告知客户,甲方的销售确认书或合同内的一些条款以及任何订单均须经乙方确认接受后方为有效。乙方收到的“产品”订单,应立即转给甲方以便予以确认或拒绝。
4.6督促履约:乙方应督促买户严格按照销售确认书或合同的各项条款履约,例如立马开立信用证等等。
4.7市场情况报导:乙方应负责每月(或每季)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有关“产品”的市场报导,包括市场上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价格、包装、推销方式、广告资料、客户的反应和意见等。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应立马以电报通知甲方。
第5条佣金
5.1佣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经乙方获得并经甲方确认的订单,甲方在收妥每笔交易全部货款后,将按发票净售价付给乙方百分之佣金。为了结算方便,佣金每月(季)汇付一次。如有退货,乙方应将有关佣金退还甲方。
5.2计算基础:上述“发票净售价”系指甲方开出的“产品”发票上的总金额(或毛售价)减去下列费用后的金额,但以这些费用业经包括在毛售价之内者为限:
(1)关税及货物税,
(2)包装、运费和保险费,
(3)商业折扣和数量折扣,
(4)退货的货款,
(5)延期付款利息,
(6)乙方佣金。
5.3甲方直接成交的业务:凡乙方“地区”的客户,虽已了解甲乙双方的贸易关系,或经甲方转介与乙方,但仍坚持与甲方直接交易,则甲方有权与之成交,保留百分之佣金与乙方,并将此项交易作为本协议第4.3款最低销售额的一部分。
如乙方“地区”的客户在中国访问期间(包括参加在中国举办的各种交易会)与甲方达成“产品”的交易,目的港为乙方代理“地区”者,甲方有权接受其订单,但不为乙方保留佣金,亦不计入上述最低销售额。
5.4超额佣金:如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积极推销“产品”并超额完成年度最低销售额(按实际出运金额计算),甲方对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