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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标准购房合同范本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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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 标准 购房 合同范本
武汉标准购房合同范本3篇 武汉标准购房合同范本一 编号: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字第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房款。 (二)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其它:。 第八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有关争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经办人: 电话: 乙方: 经办人: 电话: 丙方: 年月日 武汉标准购房合同范本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市路号房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附四至平面图一张)。 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万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万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万元;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给乙方的书面报告。 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房价总额的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 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九、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5;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 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 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 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所有权属于国家。 乙方取得上述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及其他有关费用。十三、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1份,另2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立约人: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武汉标准购房合同范本三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开户行:帐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商品房座落:区、县路、道、街。设计用途,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元(币种:),价款为元,计(大写)。 第三条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年月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3、。 第四条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乙方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日期付款,逾期在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商品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商品房建筑面积与甲方销售面积差异不超过plusmn;3%(包括plusmn;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商品房价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 面积差异超过plusmn;3%的,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见附件三),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在乙方正常情况下,甲方应按照《市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商品房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下列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上水。 2、下水。 3、供电。 4、燃气(气源种类)。 5、暖气。 6、。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日内采取扑救措施,并赔偿乙方损失;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商品房设计变更的约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见附件四)。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日内与乙方协商。 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商品房产权登记 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须在某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完毕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甲方未按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或未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 关于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按有关规定由乙方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物业管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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