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新版房产转让合同协议书.docx
下载文档

ID:554614

大小:8.51KB

页数:7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4-10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新版 房产 转让 合同 协议书
新版房产转让合同协议书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国籍住址 电话码 买方: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国籍住址 电话码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经 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个单元座落在深圳市第座楼单元。 合计面积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币百拾万 千百拾元整。(原楼价为币百拾万千百 拾元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后同意交付上述 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双方在本合同上签署时,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的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 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证书及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征书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 【第一范文sect;网整理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在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 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应提请深圳市仲 裁机构仲裁或深圳市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公证处一份, 均具同等效力。 卖方:买方: 某年某月某日 房地转字()第号 转让方:(甲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出生:年月日 职务: 国籍: 码: 受让方:(乙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出生:年月日 职务: 国籍: 码: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在深圳市地段(地块编号:)拥有房地产,名称:,数量:,现有偿转让,转让方式为: (1)出售 (2)交换 (3)赠与 (4)继承 第二条乙方自愿从甲方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物业。 土地面积:m2 其中:基底分摊面积:m2 公用分摊面积:m2 面积:m2 共有使用权土地面积:m2 物业部分为: 第三条甲乙双方对上述转让数量、面积核对无误,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币,单价元/m2,总金额元,(小写:元);并于年月日前全部交完。 第四条土地使用年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乙方继续履行原《土地使用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原《条例》公布前行政划拨的用地和历史用地,必须履行有关规定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从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费,在此以前的土地使用费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费由甲方负责缴纳。 第八条转让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经市公证机关公证,并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乙方正式取得房地产权。 第九条乙方获得房地产权,如再发生出租、抵押、转让(含出售、赠与、继承、交换)时,应按第八条之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如系地产商第一次售房,原房地产预售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公证处各一份。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转让方:(甲方) 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性别:出生:年月日 职务:国籍:码: 受让方:(乙方) 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性别:出生:年月日 职务:国籍:码: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在市地段(地块编号:)拥有房地产;名称:数量:,现有偿转让,转让方式为(1)出售(2)交换(3)赠与(4)继承。 第二条乙方自愿从甲方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物业。 土地面积:; 其中:基底分摊面积; 公用分摊面积; 其他面积; 共有使用权土地面积:; 物业部分为:。 第三条甲乙双方对上述转让数量、面积核对无误,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元,单价元/,总金额元;并于年月日前全部交完。 第四条土地使用年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乙方继续履行原土地使用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乙方从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费,在此以前的土地使用费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费由甲方负责缴纳。 第八条转让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经市公证机关公证,并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乙方正式取得房地产权。 第九条乙方获得房地产权,如再发生出租、抵押、转让(含出售、赠与、继承、交换)时,应按本合同第八条之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如系地产商第一次售房,原房地产预售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公证处各1份。 转让方:(盖章)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某年某月某日 签约地点: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