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新版
个人
专利
转让
合同
新版个人专利转让合同
专利名称:
被许可方:
许可方:
专利号:
鉴于转让方拥有专利,本专利为非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号为,申请日为年月日,公告日为年月日。
鉴于受让方对上述专利有所了解,希望全国独家买断获得本专利权。鉴于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名词和术语
1.1专利--指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实施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发明创造名称:。
1.2合同产品--指受让方使用本专利生产的符合企业标准或说明书的系列产品,简称产品,其名称为:或或其他。
1.3企业标准或说明书--指受让方制定的系列产品中每种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其规定或说明的性能和功能指标,必须至少能够体现产品的实用价值。
1.4专利权转让--指转让方将本专利的全部权利转让给受让方(全国独家买断),即受让方拥有接收专利资料(《专利证书》等)原件,设计、试制、生产、销售合同产品,办理专利著录事项变更登记,将专利权再转让或再许可,以及在此技术基础上申请新的专利等全部权利。
1.5试制期--指签约日起至其后的叁拾日止。试制期内,受让方必须尽力设计、试制合同产品,并制定企业标准或说明书。
1.6第三方--指自然人或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与合同双方的自然人或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不同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条转让方式和试制
2.1本合同是专利权转让合同。转让方确认收到受让方的全部转让费为正式专利权转让标志。自该日起,受让方即永远拥有专利权,不再受试制期和资料各相关条款的约束;转让方亦不再过问一切事项。
2.2试制期内,转让方收到了⑴首期付款和⑵该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及⑶本合同3.4款所列资料、照片,标志试制成功,执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受让方才有权生产、销售合同产品,在作广告宣传时和包装文字中,可以使用专利产品字样和专利权人的名字及专利号。
2.3试制期内,转让方收到了⑴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和⑵试制失败不同产品照片贰张,标志试制失败,受让方不支付转让费,本合同终止,受让方无权继续试制、生产、销售合同产品。
2.4试制期内,转让方没有收到企业标准或说明书或者没有收到试制失败不同产品照片贰张,标志受让方未尽力试制,受让方须赔偿转让方损失元整,本合同终止,受让方无权继续试制、生产、销售合同产品。
第三条资料和资料交换
3.1专利资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用以证明专利的合法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最近期),用以证明专利的有效性;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书》若干份;知识产权出版社:《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
3.2参考资料:知识产权出版社:《实用新型专利公报》有关页面;设计图;专利接到的获奖通知、荣誉称号若干份。
3.3资料交付:转让方在签约日后的贰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全部资料以扫描件或文档的格式集中于光盘中,以当面交接或挂号邮寄的方式交给受让方;光盘中还有其他供参考的内容。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费后的贰个工作日内,将专利资料原件以当面交接或挂号邮寄的方式交给受让方。
3.4受让方生产、销售合同产品之前,必须制定系列产品中每种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必须有单个模特、双个模特、单个真人、双个真人使用合同产品的不同体位的数码照片或彩色照片(不小于四寸)不少于张(其中真人照片不少于张)。每一版本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照片、宣传广告和包装资料,都须要立马邮寄给转让方。转让方可以将这些内容在自己的网页上发布及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条转让费和其他费用
4.1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的转让费(全国独家买断)为人民币元整,平均分贰次付清,在试制期内且试制成功后首期付款%;签约日后的半年以内,末期付款%。两次付款都以转让方确认银行进帐为付款标志。
4.2转让方负担以下税收和费用:扫描有关文件、编辑有关文档、制作数据光盘;专利转让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正式转让以前的专利维持年费。
4.3受让方负担以下税收和费用:办理签约手续;专利著录事项变更登记;转让后的专利维持年费;设计、试制、生产、宣传、销售合同产品。
4.4受让方如果指定在以外的地点签约,转让方到达签约地点时,受让方先行按实报销转让方的车船交通费(单程,指火车票、汽车票、船票,不含飞机票、公交车票、出租车票,无旅差及其他补贴)。
第五条违约及赔偿
5.1在签约日后的半年内只有首期付款、没有末期付款,不论是否销售及其他原因,则视为受让方自愿放弃专利权转让,并且同意将已付的费用作为本专利实施的普通许可费,即受让方只拥有普通许可的本专利实施权;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交付资料,也不再催付或退回转让费,且继续享有专利权,可以将专利实施权许可或转让第三方使用。
5.2在正式转让之前,受让方以任何方式(转包、加工等)将本专利许可第三方使用,必须按每许可一个单位或个人,在壹个月内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整,转让方承认第三方拥有本专利普通许可实施权。
5.3转让方未立马交付资料或者在在首期付款后的半年内将本专利许可第三方使用或继续签订加工合同,转让方必须加倍返还已付转让费,受让方享有专利普通许可实施权。
5.4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应按本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知识产权局调处。对调处决定不服或知识产权局不予调处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侵权和专利失效
6.1转让方保证是本专利的合法持有者及正式转让前的有效性,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有第三方指控受让方实施的专利侵权,则由转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6.2在正式转让前,发现第三方侵犯本专利权时,应立马通知对方,以受让方为主,双方分别与侵权方进行交涉;或者以受让方为主,双方共同向专利管理机关提出维权请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维权诉讼。在正式转让后,此类侵权,由受让方交涉或起诉。
6.3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合同签约后,如果本专利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则本合同自然终止,转让方不返还转让费,受让方不继续支付转让费,也不返还资料。
6.4第三方向知识产权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本专利权宣告无效,由受让方负责答辩,并支付由此发生的应诉或诉讼费用。
第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7.1为保证双方能立马交换意见,约定以电子邮件作为商议合同条款交换意见的方式。收到对方合同草案或意见,必须在五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或修改,并发电子邮件给对方。过期答复,则本合同条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议。
7.2本合同自签约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3发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斗等)时,受让方以有效证明立马通知转让方,本合同终止执行,已发生的费用不再退还或结算。
7.4本合同用中文打印,一式六份,转让方、受让方、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合同签订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关及双方所在地的专利管理部门各存一份。本合同及以后双方的重要来往函件不论寄或发(挂号邮寄件、电子邮件发的扫描件、传真件),以中文打印并签字盖章为有效。
转让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受让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中介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专利转让的合同范本参考
合同编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账号:
电子信箱:
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账号:
电子信箱:
专利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乙方将其的专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一)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二)发明人/设计人:。
(三)专利权人:。
(四)专利授权日:。
(五)专利号:。
(六)专利有效期限:。
(七)专利年费已交至。
第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权的状况如下:
(一)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二)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三)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继续实施本项专利的,按以下约定办理:
第五条
(一)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等,(若申请的是PCT,还要包括所有PCT申请文件)。
2。中国专利局发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3。乙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年费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登记簿),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请求中,中国专利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6。。
(二)交付资料的时间
合同生效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转让费后日内,乙方向受让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或者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资料,如果是部分资料,待甲方将转让费交付给乙方后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其余的资料。
(三)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乙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给甲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递交给甲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甲方。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六条过渡期条款
(一)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乙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对年月日前申请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由乙方支付。
(二)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甲方负责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的年费、续展费、行政撤销和无效请求的答辩及无效诉讼的应诉等事宜。(也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
(三)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或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七条
本合同签署后,由方负责在日内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事宜。
第八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权有关的技术秘密:
1。技术秘密的内容:。
2。技术秘密的实施要求:。
3。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和期限:。
第九条
乙方向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
1。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
2。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
3。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
4。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
6。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如果不如实向甲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使用费,并要求乙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第十条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合同成立后,乙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