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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采购
招标
代理
合同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合同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合同范文篇一
甲方(购方):乙方(供方):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职务:职务: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1.设备名称:。
2.设备型号:。
3.数量:。
4.单价:。
5.合计:。
6.中标总价格(大写):。
第二条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元整人民币。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作为罚金。合同总金额%的余款,即元人民币作为质量保证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完成年后的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第三条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第四条保修条款
乙方对于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约定为依照投标文件承诺内容。
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他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第五条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察审计部门、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立马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有权在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立马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记录。
第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立马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某年某月某日某年某月某日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合同范文篇二
委托人:
代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代理人)就对该单位的政府采购的招标代理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采购合同范本;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审定代理人提交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相关文件文本。并有权要求代理人对其中与采购需要相关的地方进行修改,但修改不得违规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立马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采购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三.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落实本次采购活动的资金,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立马、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采购标的服务、商务等有关采购需求)。并负责对供应商有关采购标的服务、商务等与采购需求有关询问、质疑的答复。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三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仔细负责的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三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备案。
8、委托人应负责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
9、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10、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1、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四.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五.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并协助委托人做好采购供应商的询问、质疑的答复。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自行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的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收取,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收费标准:
公开招标:按:中标金额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中标金额1000-5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
注: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若中标金额为万,则中标服务费=(100.%+(150-100).%)0.7;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七.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委托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生效时间为准。
八.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1)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分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补充条款:
委托人(公章):代理人(公章):
负责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某年某月某日某年某月某日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合同范文篇二
甲方:(采购人)
乙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办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名称:)(计划编号:)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
3.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4.预算金额: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
6.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7.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8.组织评审工作;
9.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0.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11.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2.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3.组织履约联合验收事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
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5.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6.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7.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8.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规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7.乙方应依法立马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10.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五条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合同法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