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捐资助学
合同
捐资助学合同(一)
捐资人:
受赠人:
为,经捐资人与受赠人协商,订立本捐资助学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捐赠目的
捐资人为,在受赠人处设立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
第二条捐赠金额
赠与人设立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的基金为元。
第三条捐赠金额的交付
捐资人于年月日通过银行汇款至受赠人银行账户。受赠人应当立马进行查验。
第四条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的管理与使用
(一)在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设立的同时,由捐资人与受赠人共同组成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管理委员会对该资金进行管理和发放。
(二)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的基金由受赠人负责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每次定期储蓄年,利息用于奖励成绩突出的教师和学生(或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发放后剩余的利息仍存人专门账户,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总额达到设立时的,可以将发放奖学金数额提高。发放后剩余的利息亦再存人该专门账户。
(三)奖金(或助学金等)的评定条件、评定办法与发放。
1.凡获得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奖励(资助)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2.评定办法。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即有获奖(或接受资助)资格。人围后,由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管理委员会根据人围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评议,然后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获奖(或接受资助)者,当场揭晓,并张榜公布。
3.奖金(或助学金等)每年发放一次,时间为每年月份;每次奖励名优秀教师,名优秀学生(或资助名优秀贫困学生),教师每人奖励为元,学生每人奖励为元(或资助每个学生的标准为元)。
第五条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的存续时间
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为永久性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受赠人不得擅自挪用。
第六条捐资的撤销
有下列情形出现时,赠与人可以撤销捐资:
(一)受赠人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使不应获奖(或接受资助)者获奖(或接受资助),与设立目的不符的;
(二)受赠人擅自将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挪作他用的;
(三)受赠人终止办学的。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本合同生效。
第九条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三)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捐资人:(章)受赠人:(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年月日
附:
1.捐资助学合同的内容必须将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益事公业捐赠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签仃合同之前,双方都必须了解这些法律法规,以避免协议中出现有悖于法律法规的条款。
2.捐资助学合同实际上是一种赠与合同。赠与合同通常是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