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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
合同
授权合同4篇
授权销售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域以级分装厂的方式生产销售甲方的产品。
一、甲方对乙方的各项义务
1.为乙方提供统一的“”注册商标、品牌使用授权书及相关产品检测报告、认证书。统一广告策划、统一模式及经营指导、发布强大形象广告、长期提供技术支持;
2.为乙方提供全套营销方案,全套的管理方法和经验;
3.为乙方提供产品生产、销售、施工指导手册;
4.为乙方技术人员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学会为止。
5.也可根据乙方要求提供长期驻厂技术、生产、销售、管理骨干人员,驻厂时间长短及费用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6.为乙方承担货物由至目的地的运输代办工作,并负责货物在运输过程的质量和数量,其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7.甲方不以任何方式将产品销往乙方的销售区域。
8.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利于产品销售的咨询和服务,并在“网”为乙方免费宣传,每年宣传费在元以上。
9.指派专人到乙方公司不定期现场协助生产、销售、管理工作,并积极配合乙方办好促销活动及宣传。
10.甲方在得到乙方要求安装设备的正式通知后,必须于某个工作日内完成分装厂的设备安装调试并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否则甲方将向乙方赔偿每天元的延误金。如果是乙方提供的场地、供电、供水不当所造成的延误不属于甲方的责任。
二、乙方享受的权利及对甲方的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为区域的独家分装厂、代理商。乙方享有在该区域的独家生产、销售权,享有甲方新产品的优先使用权,并在价格上享受特别优惠。
2.乙方成为指定分装、代理商后,在乙方区域内,甲方不得授权第二家代理商或任何经销商。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该系列产品销往乙方代理区域。否则甲方将向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3.乙方享有“”注册商标及“区域的独家分装”、在区域的独家使用权。
4.乙方享有自行经营管理区域的独家分装厂的全权。
5.乙方投资形成的分装厂的资产归乙方所有。
6.乙方向甲方交纳技术保密费元,品牌授权使用费每年元,预交贰年品牌授权使用费共计元。签定本合同后即一次性向甲方交纳订金元,甲方为乙方保留区域做代理、办分厂的优先权,至年月日,年月日乙方应向甲方交清余款元,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为乙方保留的区域做代理、办分厂的优先权,并从乙方所交纳的定金中扣除元作为甲方的商机损失赔偿金。
7.乙方向甲方订购生产设备型套,单价元,型套,单价元,合计金额元,乙方签定本合同后年月日向甲方交纳预付款元,设备运输由甲方负责运抵区域,费用由甲方承担。待甲方派技术员在乙方的分装厂按指定的期限内将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后,乙方在三天内即一次性向甲方结清余款元。如甲方收不到余款,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所有授权和停止向乙方供应原材料、包装、宣传品。
8.产品的原材料、包装、宣传品供应结算价格见附后的《公司原材料、包装、宣传品价格表》。此价格表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应。
9.乙方组织专职生产、销售人员开展工作,产品生产及市场推广,制定工作计划,每月定期向甲方反馈市场信息。
10.双方签定协议后,甲方将现有的地区业务清单交付给乙方。凡在乙方区域内的电话咨询及批零业务,甲方将立马转交给乙方,由乙方操作来完成产品的生产、销售、服务。
11.优先成为公司其它各类新产品、新项目在当地的代理、推广商。
12.甲方鼓励以质量优、服务好来赢取客户,经销商都有义务维持正常的市场销售价格,禁止跨区域销售产品。否则甲方将收回乙方的所有授权和停止向乙方供应原材料、包装、宣传品。
13.乙方在与甲方的合作期内必须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及“”商品名,否则甲方将收回乙方的所有授权和停止向乙方供应原材料、包装、宣传品。
14.甲方按收到乙方的订货单传真或信函,在乙方货款到帐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货发往乙方指定交货地点,由乙方指派专人签收并加盖乙方公章或收货章。
三、结算方式:乙方向甲方下达订货单(通过传真),甲方确认订单;全款全货。
交货时间:乙方下达订单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将货品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双方协定。
四、售后服务
甲方对设备保修一年,如属产品质量问题6个月内包换。
五、协议期限:甲乙双方合作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后,此协议自动失效,若需续签合同时,乙方需提前天申请办理续签手续,乙方在该地区享有优先续签权。
六、本协议旨在促进双方的贸易往来,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达成。
如在执行过程中对与本协议有关的问题存在不同看法和见解,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可通过仲裁委员会仲裁。七、本协议及附件一式四份,均为正式文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对于本协议及附件未约定的内容,以定购单为准。八、本协议一经双方签署,并在乙方支付首批货款后生效,并代替以往双方在口头、书面上的任何表达、理解及承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
代表(签):
帐号:
帐号:
开户行:
开户行: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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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行业商务互联网二级中心授权合同授权合同(2)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
甲方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注册地点: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乙方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注册地点: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第一章前言
第一条甲方是正式授权的行业商务互联网一级中心,是本市进行行业商务互联网运营的唯一指定城市级机构。
第二条乙方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符合行业商务互联网对行业互联网加盟单位资格审定的要求,充分理解行业商务互联网的发展理念和经营思想。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鉴于以上情况,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特订立以下条款,以供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释义
第四条商标: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商标以及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和其他特殊标记。
第五条应用费:乙方为获得行业商务互联网区域经营权,获得行业商务互联网授权及一级中心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向甲方交纳的费用。
第三章区域服务权的授予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行业商务互联网特许内容为:
1、乙方可使用行业商务互联网对行业商务互联网区域二级中心的授权,进行行业商务互联网的相关经营以获得相应的经营收益。
2、乙方可使用行业商务互联网对行业商务互联网区域二级中心的授权,以方便在行业商务互联网的经营中与全国各级中心的合作。
3、乙方可为入网的行业商务互联网用户提供“行业商务互联网标准平台”系统使用软件。
4、乙方可为入网的行业商务互联网用户提供中文网址分配和同步中文邮箱的分配。
5、乙方可按照行业商务互联网给区域二级中心的优惠价格获得软件开发项目的技术支持。
6、乙方可按照行业商务互联网对行业商务互联网统一规划,在授权区域内发展区域行业商务互联网项目,以获得相应的经营收益。
7、乙方享受甲方市场支持内容为:甲方接受乙方提出的市场支持的申请,并视情况提供支持(无偿或有偿);乙方享受甲方定期传递的各区域中心的市场发展通报(无偿)。
8、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一级中心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
9、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247的技术热线支持。
10、乙方享受甲方定期提供的技术培训及业务培训。
第七条本特许除用于组建区域二级中心进行行业商务互联网的经营活动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八条本授权不得出售或分割出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本授权不得转让。
第九条订立本合同并未涉及对其所拥有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在任何所有权方面给予转让和转移。
第四章加盟区域和使用方法
第十条乙方的经营区域限于地区。
第十一条乙方在规定区域内,使用甲方授予的特权进行地域性的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乙方使用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超越加盟区域(见第四章第十一条)。
将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非法拷贝、出售。
未经行业商务互联网书面同意,擅自向第三者泄露、传递以及为第三者或帮助第三者模仿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
损害行业商务互联网的形象、商标、商号名称和商誉及损害特许经营体系的形象和商誉的行为。
第五章商标及商号名称的使用承诺
第十三条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以依照特许合同使用行业商务互联网的统一的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用于组建区域二级中心的登记注册、室内外装修和陈设、招牌、宣传资料及物品。
第十四条乙方承诺:当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限届满,自终止日起,没有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书面授权,乙方应立即无条件停止使用并注销行业商务互联网的商标、商号名称、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及其它与行业商务互联网有关的授权内容。
第六章应用费
第十五条甲方授权乙方为行业商务互联网二级中心,可业务拓展的具体区域包括:。
加盟方式为加盟。(请填写年度加盟或长期加盟。)
第十六条应用费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相关服务见下表:
第十七条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汇出应用费人民币万元。长期加盟的二级中心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支付余款万元。
第十八条除非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否则不论合同提前解除或期限届满终止,应用费均不再退还乙方。
第七章指导和帮助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商标、商号名称、以及有关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自行办理从事经营所必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计算机信息服务的批文或许可证,以及其它法定证照。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办理计算机信息服务的批文或许可证的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向甲方申请协助,甲方将尽力予以指导和协助。
第八章保密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对涉及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的任何资料采取保密措施,未经行业商务互联网书面同意,不得复制、传播及向第三方透漏。
第九章双方职责
第二十三条甲方的职责
协助乙方拟定业务发展计划及提供经营指导;
人员技术培训及业务培训等教育培训;
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计划的制定;
提供特许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支持;
传送各区域中心的市场状况分析报告及有对于性的解决方案。
第二十四条乙方职责
配备相应人员在区域内进行项目拓展;
区域用户的建立与开拓;
区域营销方案的制定与执行;
在甲方协助下,根据区域的差异,可据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价格政策;
区域范围内项目的实施及维护;
区域市场的监督与打假,维护品牌市场的有序性。
第十章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条件
第二十五条双方签盖章后本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首付款到帐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七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八条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未向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教育培训。
未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未按期交纳应用费。
擅自转让、出售或分割出售所获得的区域经营权。
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三十一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三章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双方一致同意:对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和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由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四章其它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一经签署,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某年某月某日某年某月某日
公司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