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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
合同范本
微信广告合同范本3篇
微信广告合同范本一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申明且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协议,就甲方所需微信公众账号服务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条:服务内容
微信公众账号:
1、微信的内容编辑、更新、维护;
2、用户微信意见反馈收集;
3、配合(公司)执行相关推广活动
4、提升粉丝数量和活跃度;
5、关键词设置自动应答;
6、跟踪微信推广效果,提供分析数据;
7、微信订阅号服务开发
8、服务号的自定义菜单。
阶进要求:(因涉及二次开发,通过补充协议执行)
1)会员管理体系;
2)支付系统;
3)推广活动策划与执行;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甲方必须保证微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因此引起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微信账号以及密码等各种必要的资料和授权。
4.按照合同的约定,立马支付费用。如因乙方过错未能如期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甲方可以直接要求乙方进行更改和处理。
5.合作期间甲方不得授权给第三方。(服务内容和活动,营销方案,策划方案)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
2.为甲方提供微信营销建议。
3.按合同相关约定,为甲方提供微信营销服务。
4.在合作期间,如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微信企业信息。
5.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项目,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6、保密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提出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立马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以合同额赔偿损失。
2、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斗、罢工、停电、政府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双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中止。
3、合同终止时,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要求,应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退款。
第五条:付款方式:
合同期限,合同费用总计人民币元。
第六条: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微信广告合同范本二
甲方(客户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媒体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已相互提供各方的营业执照与公司章程的副本,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下称广告法)中有关法律条例和本协议规定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本/此协议系指本协议正文文本和本协议正文文本中明确指向的所有附件。
1.2户外广告/广告系指户外广告媒体、户外广告内容、户外广告画面等诸要素或某些要素之组合的统称。
1.3户外广告媒体/户外广告牌/广告牌系指符合以下条件的户外广告路牌:。
1.4户外广告画面系指宝丽布喷绘画面。
1.5本协议有效期/协议有效期系指根据本协议正文第三条确定的期限。
1.6不可抗力系指本协议签字日期后出现的,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的法定免责事件,而且该等事件是本协议各方所不能预测、无法预防或即使预防也不能避免的。
第二条协议范围
本协议的范围为有关甲方经营乙方的户外广告媒体的所有事宜,包括户外广告的审批手续、户外广告媒体的设计和建设、户外广告画面的设计、制作及安装、户外广告的发布、维护和监测以及其他有关事宜。
第三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在本协议正文及其附件一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代理的户外广告第一次发布之日起的年后终止。
第四条价款及其支付
4.1媒体租金为(广告单价为/月平方米),此费用按双方约定汇率8.3,以人民币支付,即为:RMB(大写:人民币)。
4.2费用包含:
4.2.1广告位租金及一切广告审批发布费;
4.2.2构架制作及维修费用(包括每年一次替构架扫防锈油);
4.2.3广告牌照明用进口飞利浦射灯(1000瓦/盏)盏及电费;
4.2.4照明所需电费、增容及一切有关电器装置及维修费用(包括人工及材料费用);
4.2.5射灯广告牌每年免费安装/更换画面次(包括第一次上画);
4.2.6更换损坏之灯泡及灯具;
4.2.7每年次清洁画面,使广告牌保持完整清洁,效果美观发布;
4.2.8于广告发布后五天内提交完成报告(包括日、夜、远、近照片);
4.2.9每月於二十号前提交监察报告一次(包括日、夜、远、近照片);
4.2.10政府税收及一切有关杂费;
4.2.11乙方负责有关广告媒体构架之安全性及购买广告媒体有关保险。
4.3付款时间表如下:
4.3.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开具媒体租金%的发票,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某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款项;
4.3.2乙方依设计稿(附件一)将广告画面制作、安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开具媒体租金%的发票,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某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款项;
4.3.3合同履行至第十一个月时,乙方开具媒体租金%的发票,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某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款项;
4.4由乙方指定甲方汇款的开户行;
第五条户外广告的报批
5.1户外审批手续由乙方办理;
5.2甲方应根据需要向乙方交付报批所需文件,并保证文件内容真实、有效,符合报批需要;
5.3广告画面内容应于安装或更换前交乙方查阅,同意后由乙方交所有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广告画面内容后两天内进行报批,并于合理时间内完成报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政府当局批准的证明文件。如因乙方提供无效之证明文件而引致上画受拖延或禁止,则乙方必须承担一切因而引起之经济损失及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约及索取赔偿;
5.4甲方拥有随时提出更换画面的权利,惟甲方必须将画面初稿送乙方,乙方需呈交所有有关部门审批。若因任何原故,甲方不获准更换画面,而乙又未能提出合理解释及证明文件,则甲方有权终止合约,终止合约一事将在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三个月后生效。
第六条构架制作
6.1在签订临时广告合约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要求及标准之媒体构架图,并得甲方同意后,始能动工制作构架。结构图必须清楚标示广告媒体基础之要求、物料类型尺寸及焊接或连接点之标准及要求;并须将广告媒体所在建筑物部份之结构图及特殊情况详细列明。
6.2工程设计图完成并经国家认可设计单位审核后,乙方应负责提交该设计图与有关政府单位、业主、原广告代理及该物业工程设计负责部门,并促使于两星期内全部通过,如有时间上之延误,则甲方有权不缴付所延误时间之所有租金。
6.3乙方必须于起租日期前两星期完成构架制作,以便进行安装画面工程,若逾期而未能完工,所延误之时间,将会顺延起租日期。如因乙方而引起工程延期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约,并可向乙方索取赔偿因工程延误及解除合约所导致的经济损失。此外,甲方有优先权于解除合约后六个月内与乙方以相同条款租用本合约所指定的广告媒体位置。
第七条户外广告画面的设计、制作和安装细则
7.1设计
7.1.1乙方按照甲方的创意进行设计;
7.1.2画面尺寸:米米面=平方米;
7.1.3该路牌的材料为:整体广告架结构为钢架结构,设计抗风能力为九级;画面为布,电脑喷绘精度,50米距离效果清晰,设计保质期1年,不褪色、不破损;
7.1.4该路牌的设计及效果图见附件;
7.1.5该路牌广告为电脑喷绘加射灯;白天展示为电脑喷绘,夜晚为电脑喷绘外加照明(射灯);
7.2制作
7.2.1乙方可自行按设计要求进行制作,也可委托他人进行制作;
7.2.2在合同期内乙方每年负责提供免费制作画面一次。
7.3验收与发布
7.3.1乙方在广告牌制作完毕后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某日内,对已制作完成的广告牌进行验收,若甲方未能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某日内完成验收,则视同验收合格。
7.3.2照明时间:。
第八条户外广告的发布
8.1广告发布是指此户外广告按本协议约定的正常发布,即广告牌符合本协议第其七条中的规定,即为广告正常发布。合约期内,乙方需保证甲方租用之广告媒体在每天指定亮灯时间内准时获得供电及亮灯。如有不亮灯或亮灯不足情况,则乙方需按没有亮灯或亮灯不足的总天数全数在广告发布期满后免费补还或在下一期媒体费中按比例扣除受影响租期之租金。如甲方选择在合约期满后免费补还受影响之租期,而乙方未能作出相应之安排,乙方必须于合约期满后立即将受影响租期内之租金按比例退还甲方或客户。
8.2乙方同意甲方要求,于合同期内(签署当日前已竖立之广告媒体除外)不得承接建设于甲方广告媒体同一地点正面、上方、下方二十米范围内位置的任何广告。又或有其他物体或建筑物于广告正前方长期竖立阻挡该广告任何部份,则甲方有权提早终止合约,终止合约一事将在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后立即生即生效。乙方并必须于合约终止后立即按比例退还已付而未发布之媒体费予甲方或客户。此外,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赔偿画面制作费用。
8.3未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移广告媒体的位置,若于合约期内,乙方擅自改动广告媒体位置,甲方有权提早终止合约,终止合约一事将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後立即生效。乙方并需立即按比例退还已付而未发布之媒体费予甲方或客户。
8.4甲方拥有在合同期内每年更换广告画之权利,画面由甲方提供,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须预先向乙方提出,而乙方向有关部门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如每年安装广告画面次数多于次,甲方同意乙方将收取合理安装费用。
8.5广告媒体构架或广告画,如有任何损坏或要求修改等,乙方应立刻通知甲方,在本合约期内,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除改建、加建或遮挡甲方广告的任何部份。
8.6广告有效发布时间为年,自广告发布验收合格后的第一天开始计算至年后结束。
第九条户外广告的维护
9.1乙方负责对广告牌进行日常维护,以确保广告媒体的完好和广告的正常发布。
9.2若遇广告不能正常发布,乙方应在48小时内排除障碍,并将修复情况通报甲方。发生故障及进行维修的天数,应在发布期中顺延。但是属于本协议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第十条广告的监测
10.1甲方有权监测广告发布情况。
10.2乙方应在每月第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上个月广告每日发布情况的报告,报告应附有广告正常发布的白天和夜晚的照片各一张,若发生过不正常发布的情形,应加上不正常发布的照片。
第十一条协议完整性
11.1本协议正文及其明确指向的附件构成双方关于本协议合作主题的完整的意思表达。
11.2前款规定并不妨碍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在本协议框架和原则上就细节问题签订进一步的细则。
11.3在此之前双方之间发生的所有有关本次合作的口头的和书面的表述均不再有效。
第十二条协议的变更和续展
12.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通过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的方式对本协议作补充和修改,包括提前终止本协议。
12.2如果由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本协议某一或若干条款在成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本协议的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均不因此受任何影响或减损,如果发生上述情形,双方将尽最大努力,签订合法有效的确认书或附件以实现原协议该条款的目标。
12.3本协议终止时,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的权利;甲方欲行使此优先权,须在本协议终止之日3个月前向乙方书面提出。
第十三条发布中断
13.1如广告媒体因中国法律更改而拆除,乙方应从该日起按比例归还甲方或客户已付而未发布之广告媒体租金。
13.2广告媒体除因中国法律更改外,若因任何其它外来因素(乙方需提交有效之证明文件)、压力等而必需拆除或暂停发布,乙方需从该日起按比例归还甲方或客户已付而未发布之广告媒体租金。
13.3倘若在合约期内,乙方须暂时停止展出广告媒体(例如:广告媒体所处建筑物或道路的任何部份须进行维修或因国家任何活动或任何其他原因需暂时搬走或遮盖广告媒体).乙方必须提出充分及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