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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宣传
合同范本
广告宣传合同范本3篇
广告宣传合同范本一
甲方:(委托发布广告者、广告主)
乙方:(广告媒体所有者、广告发布者)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广告订单内容
公司名称:(需盖公司印章)乙方代表资料:
地址:
邮编:
姓名:
广告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公司网址:
电子邮箱:
E-mail:
交广告资料时间:年月日
广告序号刊登媒体分类号分类描述或其它说明原价优惠价
总计:
增值服务项目:
甲方付款方式:电汇支票托收
甲方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
帐号:
托收金额及日期:
乙方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
帐号:
付款记录:(乙方财务部专用)
订单管理:(乙方销售/运营部专用)
工作内容经手人日期:
SM审核:
订单核对:
订单录入:
电话回访:
排版录入:
订单质检: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以下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原件供乙方核对、复印件供乙方存档):
1)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
2)使用他人图片或肖像名称的,须有权利人许可使用的证明。
甲方若违反以上规定,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广告证明文件,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委托乙方按广告订单内容所列刊登媒体发布的广告,从内容和形式上均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以及注册登记和许可证制度等。甲方保证对其委托全部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3.甲方应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额。逾期不付,乙方则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四收取甲方的违约金(按日收取)。
4.甲方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给乙方提供全部相关设计资料及书面设计图,逾期且无书面通知说明,由此造成乙方工作延误,甲方责任自负。
5.甲方签收乙方提供的设计稿之日起日内须向乙方提供书面修改意见,否则视为甲方已确认此设计稿。甲方对其最终签字确认的广告内容负完全责任。
6.甲方签字确认广告稿后直至乙方广告媒体截稿之日起某日前欲更改或更换广告内容,甲方须按合同全额%的比率支付乙方加急设计费。
7.甲方若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直至截入前日内提出撤消合同,须按合同价款全额的%支付乙方违约金。甲方在乙方广告媒体截稿之日前日内提出撤消合同,甲方已缴的广告费不予退还。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审查甲方提供的文字、图形、图片等样稿,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修改;甲方未作修改,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2.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收齐甲方资料起日内完成广告设计,将设计稿交给甲方签字确认。乙方在有效期内,最多提供三次修改稿。
3.在乙方广告截稿之日起日前,甲方仍未能付清合同款或违约金,视作甲方自动放弃其广告。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不刊登甲方委托之广告,仍保留追究甲方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广告媒体,规格内容按期发布广告。对于甲方签字确认刊登后的广告内容出现错误,甲方责任自负。
5.由于乙方原因错、漏印甲方广告部分内容,乙方应按错误比例给予甲方以相应比例的广告赔偿;乙方赔偿责任应只限于甲方已交付的广告费。
四、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和公司盖章后即可生效。任何一方的补充或变更条款须有双方公司在补充或变更条款处另行盖章可成立。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应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甲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名:
日期: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
广告宣传合同范本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前言
甲、乙方就乙方代理甲方网站(网:www.,以下简称甲方网站)的广告发布业务,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代理形式
1.甲方选定乙方作为甲方网站省网络广告代理(非唯一代理公司)代理经甲方以书面形式授予乙方的所有形式广告。乙方可以受广告客户委托,设计、制作并向甲方提供广告客户拟在甲方网站发布的互联网广告;
2.乙方以电子文件格式向甲方提供广告稿,并向甲方以传真形式发广告定单。甲方应按乙方定单要求立马予以发布(乙方保证在客户签约前,口头与甲方协商落实广告位置、发布时间等事宜并以书面形式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甲方确认广告定单)。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
1.甲方拥有选定其他代理公司的权利;
2.甲方可以根据乙方代理情况,按不同级别代理商的优惠政策,确定乙方所获取代理费比例;
3.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经营状况等因素更改其标准报价。如需改变报价,甲方应在新的价格计划开始执行之日前一周通知乙方。已签订的合同,按原签订价格执行;
4.甲方对其网站广告位的设置有独立及绝对的控制权,但是应保障与乙方已签订合同的顺利执行。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
1.凡乙方为甲方代理的广告业务,乙方享有按照甲方的标准报价收取相应代理费的权利;(代理费为标准报价的%。如果乙方在代理期限内为甲方完成万元以上的广告收入,代理费将提高到标准报价的%,新代理费率无溯及力)。
2.凡由乙方推荐直接与甲方联系的客户,甲方与客户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取得效益,乙方有按照实际成交额取相应代理费的权利(代理费为实际成交额的%)。
3.乙方可根据市场状况自行调整其给予客户的广告价格或优惠幅度,乙方享受标准报价%权限;乙方拥有继续选择其下级代理公司的权利。
4.经甲方认可的乙方下级广告代理公司,有权代表广告客户在甲方的网站上投放广告,并负有按广告发布计划缴纳应付款项的责任。
第五条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并同意,在经营其网址和网页方面遵守各种法律、法令、法规和规定;
2.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广告发布计划,依约按时发布广告;
3.甲方负责广告发布的具体工作,包括:
①空位查询;
②广告拉安排;
③监督广告播出情况。
4.甲方负责计划发布广告的基本制作,包括:
①条幅广告制作;
②普通网页的制作。
第六条乙方责任
1.负责甲方网络广告在省的代理工作;
2.定期向甲方报告近期代理工作进展情况,便于甲方留位或整体协调;
3.将市场反馈的网络广告信息立马提供给甲方。
4.乙方提供的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坚持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广告的画面、内容、用语等,必须符合《广告法》第二章规定的准则。《广告法》规定应当向广告发布者提供证明文件的,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文件。不符合甲方播出要求的广告,甲方有权拒播或修改。
5.乙方应保证经其审查过的广告内容不包含或链接至以下几类内容:
①依法可能被认定为诽谤、色情、淫秽或其他法律禁止的内容;
②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或其它相关权利的内容;
③侵犯任何第三方公众形象或隐私的内容;
④其它法律明令禁止刊登或发布的内容。
6.负担代理费收入而发生的各项税费。
第七条发布计划更改
广告发布计划确定后,若由于乙方客户原因需要更改发布计划的,乙方须至少提前天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才能修改播出计划。甲方有权依据其网站栏目调整情况,变更播出时间及广告位置。若甲方出现更改情况,则甲方须提前天通知乙方,并在经乙方同意后修改广告发布计划。
第八条付款
1.双方应当严格执行已签订的广告发布计划,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款项交费,先交定金后播出(定金为广告全部款额的%)。
2.乙方于甲方执行完广告发布计划后,根据已签订的广告计划交齐除定金外的广告款,按月于每月日结算。
第九条保密
1.甲乙双方都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信息或对方指明不得公开的信息。
2.应当保密或有理由应当保密的信息或专利,包括(但并不限于)有关销售成本和其它未公布的财务信息、产品和经营计划、设计规划、营销数据资料和赞助者的信息等,但不包括下述信息:
①已经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信息或由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②公开材料中已经透露的信息;
③公众已经普遍知道的信息;
④已经通过合法途径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⑤法律要求透露的信息。
第十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到期双方有优先续约权或甲乙双方无异议可顺延。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由于甲方原因出现漏播、错播问题,由甲方以漏一补二的方式立马给予补偿。
3.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执,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因甲方不能控制的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国际互联网故障、中国电信或电信故障、网站遭到黑客侵入)使本广告发布计划无法履行时,事后由甲方负责补播,双方均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2.由于受新发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限制或党的政策、政府规定的要求,广告发布计划不能执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在甲乙双方公司重组、更名情况下,合同重新协商,经双方同意确认后执行。
第十四条法律管辖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盖章):
传真: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广告宣传合同范本三
甲方:
乙方:
为贯彻执行《》的精神,普及营养知识,促进营养科技成果的推广,增进城乡居民身体健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联合开展营养知识的宣传及营养素的推广应用活动,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营养素由卫生部微量元素营养重点实验室研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保健品有限公司联合出品。乙方保证技术真实,产品质量可靠并符合该产品的质量标准。
2.甲方作为一种公开出版发行的一种媒体愿意承担宣传营养知识,普及营养科技成果的义务。在甲方媒体开出专栏、版面或时间段,登载或播出乙方所提供的内容。主要包括科普文章、产品介绍、邮购方式、赠送的通知等。以上资料由乙方提供,甲方审定。
3.广告宣传刊出或播出后有消费者购买,广告落款地址电话均由甲方确定,货款由甲方收取,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名单和地址送达或寄发相应数量的货品。
4.结算:每月结算一次,乙方提取货款总额的%作为税金、发货邮寄费用,余款甲方分得%;乙方分得%。
5.在合作过程中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充。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7.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负有保密义务。
8.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合作时间为一年,合作期满根据双方意愿再行续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经办人:乙方经办人: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