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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
代理
合同范本
市场代理合同范本
市场代理合同范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物
第一条代理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江浙区域总分销代理商,代理位于物业的销售、
2、具体委托分销物业的位置、面积、售价等以甲方统筹销售计划并经甲方签字盖章的
3、乙方不得超越甲方的授权进行销售,也不得以低于甲方的统一定价进行销售,否则
第二条代理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即代理期限)自20某年某月某日至20某年某月某日止,
第三条代理佣金及支付标准
1、乙方带队并经甲方确认客户均计入乙方的销售业绩。
2、甲乙双方确认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首付款到帐为准,乙方的代理佣金按成交合
3、贷款部分的佣金结算方式以:按揭手续递交给银行并审核通过两个月内,甲方无条件
4、代理佣金的结算方式: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将乙方应得佣金支付给乙方(全
5、若出现客户退房、退款的,则按退款金额递减乙方销售业绩,同时扣回相应部分的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对合同项下的推广、宣传、营销等方案进行策划。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的复印件:甲方营业执照副本、所售楼盘的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的复印件,甲方依据总分销目标向乙方提供用于市场营销的宣传资料。
3、甲方应立马按约定支付总分销代理佣金给乙方。
4、甲方负责总分销中认购协议和买卖合同的签订、定金及售房款的收取及对客户开具收据或发票,并负责对乙方提供需确认的各项事宜进行审核、确认。甲方应派专人立马办理合同备案与银行按揭,做好总分销客户的售后服务工作,以保证总分销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是甲方江浙的唯一独家代理商,乙方负责对分销市场及分销商进行统一管理,制定统一的销售策略,甲方不得干预介入。
2、乙方有权按照约定及实际分销成交额获得分销代理佣金。
3、乙方自主开展销售工作,包括各销售点布点、制定销售计划、安排人员出差等;乙方应自行承担其所有人员的工资、保险、办公、差旅费等费用以及日常开支。
4、认购书、买卖合同由甲方统一签定,买卖合同项下的房款统一由甲方收取,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签署买卖合同或收取房款。
5、乙方应协助甲方对分销客户按约定向甲方缴纳定金及购房款和分销客户的售后服务工作。客户需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应协助甲方办理、收齐银行所需客户有效资料。
6、乙方须本着“维护甲方”的原则,从销售活动、推广宣传、客户接待等各方面切实维护甲方的利益与名誉,不得擅自更改销售合同内容和越权对客户做出甲方授权范围以外的承诺,不得做出任何有损甲方形象及利益的行为,不得收取客户其他额外费用或获取不正当利益,否则,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知识产权
本合同项下乙方完成的所有以任何载体所体现的工作报告、提案、图表、广告设计、图纸设计等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以上文件及其复制文本。
第七条关于看房的约定
1、乙方组织分销客户来项目现场看房或办理购房手续,须提前通知甲方。
2、客户看房费用:乙方组织的客户组团来启东的,其就餐费用﹑车费及住宿费用概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无故延期支付乙方代理佣金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千分之三/日的标准赔付给乙方,乙方并有权终止合同并结算代理佣金。
2、本合同期满终止或本合同依约定终止/解除时,甲乙双方均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
3、遇国家颁布房地产调控新政策,对合同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时,双方应依据《合同法》情势变更的原则,立马变更本合同不适合的条款,保障合同正常履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如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2、若遇重大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项目进度延误或协议目标无法实现的,则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挪用销售款的,甲方可立即终止乙方销售代理权并应赔偿所挪用款项%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还应赔偿全部损失。
4、乙方虚假销售骗取佣金的,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先行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代理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关于保密的约定
甲方应如实提供项目信息或资料;乙方有义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甲方勤勉、谨慎地工作;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的陈述,以及因工作所知悉的一切有关甲方的重要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签定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及修改补充文件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市场代理合同范文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相信任、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就甲方开发建设的岳阳华瑞义乌小商品城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及营运管理等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特签订合同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义乌小商品城
项目地址:东路206号
第二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招商代理、商业运营管理工作。
第三条:合作期限
1.本协议的有效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即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
2.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订协议。
第四条:委托项目招商租赁政策
本合同项目商业运作管理及相关招商租赁政策,包括租金、租期等,均由甲方确定,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制订相关租赁政策,报甲方同意后予以执行,甲方根据市场情况,有调整市场管理运作、招商政策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服务
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应分为项目招商代理和营运管理
服务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项目招商代理
1、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合适策略,以最有利的条件在短时间内,觅得最能适合市场定位要求的合适租户,包括招商推广,项目宣传及相应策略,最终使本项目取得良好的招商效果。
2、工作内容
乙方根据本项目的前期商业策划定位确定目标市场,制定策略,具体主持招商工作的进程。
1、项目组进驻案场:乙方在开业前5天,向甲方提供该阶段服务项目专案组的成员名单,最低不少于3人进驻项目案场;
2、某月底完善招商组织架构及人员培训,招商工作全面启动;
3、某月份完成第一次签约,去化余铺的%;
4、某月份完成第二次签约,去化余铺的%;
(二)第二阶段:营运管理服务阶段
由双方共同组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甲方在保证项目正常运营管理费用的前提下,由乙方负责整体运营管理,乙方有权对各职能部门除副总以下人事任免权(不包含财务部门人员),并且有5元以内的财务审批权。
1、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组织、深入有效开展培训工作,建立高效运作的管理公司运营团队,全面负责本项目开业后的经营管理,形成优质经营,管理服务品牌形象。
2、工作内容
①商户档案管理
②商业经营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
③完善商业经营的各项流程
④代办服务:工商税务等证照的办理
⑤特约服务:退换货、投诉等售后服务管理
⑥租金等费用收缴
⑦配合甲方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须根据本协议之第八条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
2.甲方应按乙方要求立马向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以保证乙方顺利进行策划推广工作;
3.甲方应在乙方制定的时间内提供乙方招商推广及市场运作期间的相关活动策划方案,提报乙方确认并实施;
4.甲方应根据双方确定的工作计划予以立马的确认、建议、补充等反馈意见,确保项目工作的顺利推进;
5.本协议有效期内,除乙方及甲方附属机构外,甲方不再委托其他单位从事本项目商业运作、管理、招商工作;
6.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在岳阳华瑞义乌小商品城项目的招商及运营办公场所并承担招商期间宣传推广相关费用及招待费、人力物力成本等相关费用;
7.甲方应在本协议签定后十日内与已方交接并提供有利于后期招商的全部资源;
8、甲方负责与乙方招商客户签订合约等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文件;
9、甲方负责统一收取招商客户交纳的订金(定金)、押金及租金等款项。乙方不得向招商客户收取任何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负责该项目招商过程中的各项日常招商、管理及后期营运管理工作;
2.乙方的项目负责人根据甲方的要求参加甲方召开的项目沟通会议;
3.乙方须根据项目招商需要,充分发挥乙方的专业能力和资源,积极执行双方
4.乙方根据本协议之第八条向甲方收取有关的服务费用;
5.乙方所成立的项目工作组的交通费用、食宿费用、办公费用等由均由甲方承担;
6.乙方应在项目范围内进行服务工作,不得以违反商业道德与欺诈、瞒骗的行为从事商业活动,不得违背甲方意愿做任何有损甲方声誉或经济利益的行为,否则所造成甲方之损失或法律纠纷由乙方全部负责;
7.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合同要求和相关工作进度表或甲方调整后的进度要求分阶段完成甲方委托的各有关具体工作,并应积极处理甲方交办的各项工作,并保证在约定时间内按计划完成招商任务;
8.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乙方对社会和客户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服务费用
(一)总经理1人:年薪万元(税后),月基本工资2万元,扣留%作为绩效工资,余下部分年终结合绩效考核结算;
(二)副总经理1人:年薪万(税后),月基本工资.万元,扣留%作为绩效工资,余下部分年终结合绩效考核结算;
(三)招商经理2人:月基本工资6元,扣留%作为绩效工资,2021年终结合绩效考核结算;
(四)其他奖励
1、招商代理佣金1元∕铺,每次月5号前支付上月代理佣金,甲方以现金形式或支票形式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2、完成市场招商进驻%,达到正常运作,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万元待市场招商进驻%且正常运作情况下,视为全部完成招商计划,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万元;
第九条:业绩目标与业绩确认
1、业绩目标是在接管市场后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市场招商任务及各项工作调整、保证市场整体健康有序经营。
2、业绩目标是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余铺招商进驻。业绩确认:以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为准,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或租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
1、因一方未遵守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协议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则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乙方将按照当期应付款额每日万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在上述款项结算后方才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若因甲方延期付款导致乙方延迟完成工作,将视为甲方之责任;
3、如因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提供需求的文件资料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对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4、协议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斗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5、合同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害甲方商誉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受到的实际损失;
6、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的,经甲方通知限期改正或履行,而期满仍未改正或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合同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发布或执行违背甲方意愿的宣传和各类公关活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视实际情况向甲方赔偿经济、名誉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