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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
劳务
服务
合同
模板
外派劳务服务合同模板
外派劳务服务合同范文一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服务内容
甲方同意将该公司所有的计算机交由乙方进行定期维护,在合同期内,甲方承担维护及更换零配件所需的费用,乙方承担甲方公司计算机及网络的日常维修与维护工作。
二、合同期间计算机日常维护与保养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提供每年不限制次数IT上门服务,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次日15点。
2.对于计算机维护,在乙方服务范围内的软件包括:
操作系统Micrsft Windwsp/server203/vista/windws7
Micrsft ffice 系列办公软件
防火墙软件(天网防火墙,金山网镖)
防、杀病毒软件(包括诺顿、金山毒霸、KV300、瑞星杀毒、PC-cillin,360安全卫士)
3.对于网络维护,在乙方服务范围内的故障包括:
局域网不通,内部计算机之间无法互访。
广域网不通,内部局域网无法连接到Internet。
内部网络无法连接到网络打印机或无法打印。
4.以下故障不在乙方的维护范围之内,但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免费技术支持:
甲方人员从网络上下载的专业及非专业类软件,破解版软件,注册版软件使用中引起的故障。
甲方自行购买的其它专业性软件。
5.计算机软件服务内容:
a.软件使用的技术资询。
b.系统软件重新安装、调试。
c.常用办公应用软件重新安装、调试。
d.声、显卡及外设驱动程序的安装、调试。
e.打印机维修维护。
5.软件系统:查毒、杀毒、磁盘扫描、碎片整理、计算机软硬件故障检查和维护。
注:甲方使用的产品应保证原装正品,如发现伪品(如:带毒光盘、劣质内存等)由甲方自行承担造成的损失。
三、计算机维护收费标准(含软件维护费用):
经协商,甲方将该公司台计算机,维护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为人民币元。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预付款。预付合同金额的%合同到期时再结算%。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甲方将款汇到乙方指定银行帐户或以现金、支票方式支付。对维护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的更换所需的成本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各条款中的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地址:萧山区金鸡路318—1号(高运锦园北门)
联系人:黄永志
联系电话:0571—82889208
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外派劳务服务合同范文二
甲方:北京市中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右安门内西街1号
客户号:2009001
邮编:100054电话:83533388
乙方:蓝色快车北京专业第一服务站(北京蓝宇创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外大街8号D5-402
邮编:100088电话:62365775
蓝色快车北京专业第一服务站(北京蓝宇创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与北京市中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列于蓝色快车服务合同(以下称”本合同”或”合同”)及其附件中的工作说明。甲、乙双方特此签署本合同。
本合同及其附件为双方就约定事项达成的完整合同,取代双方此前做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意见交换或建议。
本合同一经双方代表签署,即表示双方同意本合同条款,接受本合同的约束。
同意:北京市中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姓名(打字或印刷):
同意:蓝色快车北京专业第一服务站(北京蓝宇创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姓名(打字或印刷):杨临庆日期:
开户行:北京市商业银行德外支行账号:-51税号:549
版本号:4.0B
签署:签署:
日期:开户行:账号:税号:
一、定义
企业:企业系指任何实体及由该实体拥有%以上股权的子公司,并且仅指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部分。
作品:作品系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作为乙方服务一部分的文字作品或其他创作作品,例如程序、程序清单、程序设计工具、文档、报告、图表等。“作品”一词不包括依其他软件许可协议许可使用的软件。
二、合同结构及合同变更
1、合同主体及其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同等效力。如有冲突,以附件为准。以下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附件:
附件1:维护服务工作说明
三、服务内容、服务期限
1、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一《工作说明书》。
2、服务时间及服务完成标志详见附件一《工作说明书》附件:维护服务机器附表2、合同变更须经双方签署有效。服务:服务系指乙方为甲方执行的任务、提供的意见和咨询、协助或资源的接入。预计付费服务开始时间:20某年某月某日预计付费服务结束时间:20某年某月某日
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条件格)
A、第一次付款时间:甲方于20某年某月某日前支付%的合同金额; B、第二次付款时间:甲方于20某年某月某日前支付%的合同金额; C、第三次付款时间:甲方于20某年某月某日前支付%的合同金额; D、第四次付款时间:甲方于20某年某月某日前支付%的合同金额; E、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书后某日内,即履行付款。
2、甲方同意按本条规定支付相应款项,并就逾期未缴金额以每日万分之七向乙方支付1、合同价款为:伍万肆千陆佰元(人民币56,400.元)。(此价格为含.%服务税价迟付金。
五、税
六、人员
七、作品所有权和使用许可
1、乙方在附件《工作说明书》中明确需交付的作品,并注明作品为“一类作品”或“二各方员工由各方自行管理。乙方有权调遣乙方人员,及下包本合同项下服务予承包商。
甲、乙双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法的规定,各自缴纳其就本合同应缴纳的税款。类作品”。如无说明,则为二类作品。
2、一类作品系指在履行本合同服务期间创作的作品,甲方对此类作品拥有全权,即所有权及利益(包括著作权)。乙方将保留一份作品的副本。甲方授予乙方:1)在内部和外部使用、运行、复制、展示、执行和发行此类作品的副本,及基于此类作品准备演绎作品的许可;2)授权第三方从事上述活动的权利。上述许可为全球性的、不可撤销的、非专有的且已支付许可费的许可。
3、二类作品系指在履行合同服务期间创作的作品或其他作品(如在本服务前已有的作品),乙方对此类作品拥有全权,即所有权及利益(包括著作权);如所有权归第三方所有,则第三方保留所有权。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一份副本。乙方授予甲方在甲方企业内部使用、运行、复制、展示、执行和发行此类作品的副本的许可。上述许可为全球性的、不可撤消的、非专有的且已支付许可费的许可。
八、服务保证
乙方保证乙方在提供本合同服务时将尽合理的努力,使用合理的技能,并将依照本合同4、双方同意在依本条规定进行复制时,应加注著作权标识及其他所有权说明。及其附件的规定(含完工标准)提供服务。乙方保证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仔细负责地为甲方提供维护服务。
九、不保证项目
对于甲方现有网络环境、拓扑结构、建设标准、以及现有服务器、工作站、笔记本电脑、以上为乙方对甲方的全部保证,取代其他所有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或条件。网络及办公设备等IT系统现状所存在某个单位的缺陷,乙方不保证全部纠正。但乙方应立马提出整改或变更建议,供甲方参考。
十、合同和服务的终止
1、一方义务履行完毕,可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2、如一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另一方可终止本合同,但非履约方应可获得书面通知及合理的改过时间。
3、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甲方可提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乙方终止对其继续提供服务:1)接受乙方服务的全部系统已不再运行;2)乙方至少已为甲方提供了六个月的服务;3)在维护服务费标准增加的有效日当日。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终止之前已提供的所有服务和已交付的所有作品相应的费用。
4、乙方由于自身技术能力原因不能胜任甲方的服务需求时可提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甲方终止合同。
5、本合同任何条款依其性质属于在服务终止或撤销后继续的,应继续有效直至完全履行,并适用于合同双方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
十一、专利和著作权
1、如第三方指控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作品侵犯该方的专利或著作权,乙方将自费就上述指控为甲方辩护,并支付法院最终裁定的或经乙方同意的和解中包括的一切费用、损害赔偿金和律师费,条件是甲方:
A、就指控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及
B、容许乙方在辩护及任何有关的和解谈判中具有控制权并与乙方合作。
2、如果他人已提出或看来很可能提出指控,甲方同意准许乙方为甲方继续使用作品取得授权,或修改作品,或以至少功能上相等的作品替换。如果乙方认为无法合理提供上述可供选择的做法,甲方同意在乙方书面要求时退回作品,乙方则会给予甲方就作品的创作支付给乙方的金额。这是乙方就侵权指控须对甲方承担的全部义务。
3、对因下列任何一项所引起的指控,乙方不承担责任:
A、甲方提供的被并入作品之中的任何东西,或乙方遵照甲方或代表甲方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任何设计、规格或指示而提供的任何东西;
B、甲方修改作品;
C、将作品与非由乙方提供的任何产品、数据、装置或商业方法一起结合、操作或使用,或为甲方企业以外的第三方的利益发行、操作或使用作品。
十二、乙方责任
由于乙方的过失或其他责任,会出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的情况。在上述每种情况中,乙方承担的责任以下列各项为限:
A、上文“专利和著作权”条款中所述的款项;
B、人身伤害(包括死亡)的损害赔偿及对有形动产和不动产的损害赔偿;
C、任何其他实际直接损害赔偿额达人民币56元或受指控的服务的收费(如属按期收费,则适用某个月的收费),以较高者为准此限额也适用于乙方的任何承包商。该限额是乙方和乙方承包商须共同承担的比较高责任限额。
十三、乙方不承担的责任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乙方的承包商均无须对下列事项负责: A、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数据的丧失或损坏;
B、特别、附带或间接损害赔偿或任何间接经济损害赔偿; C、利润的损失、生意的丢失、营业额的减少或预期节约的丧失;
D、第三方对甲方提起的损害赔偿要求(上述第十二条款中第1项所列情况除外)。
十四、一般条款
1、任何一方均没有授权对方在未经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任何宣传或出版中使用其(或其任何企业的)商标、商号或其他名称;
2、一切交换的信息均为非保密信息。如任何一方要求交换保密信息,须根据另行签署的保密协议进行交换;
3、任一方可自由与其他方签订类似的合同;
4、任一方仅向对方授予所指定的许可和权利,并未授予任何其他许可或权利(包括专利许可或专利权);
5、甲、乙双方可以电子方式进行沟通。上述电子沟通可视同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件。电子文件中的识别码(即用户标识)即代表发送者,及相应的授权;
6、每一方在声称对方没有履行义务之前将允许对方有合理的机会履行该义务;7、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没有履行任何义务,均无须为此负责;
8、事先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合同的全部或任一部分,但甲、乙双方均不会不合理地拒绝。在下列情况下,对合同全部或部分的转让无需得到另一方的同意:
A、在任何一方所属的企业内部;
B、转让给因企业的合并或收购而成为任何一方的继承人;
C、乙方可将其在本合同下的收款权利转让给他人而无需征求甲方同意。如乙方对其经营的业务的一部分进行剥离将对其所有的客户产生类似的影响,则该业务剥离不被认为是合同的转让。
9、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同意不会转售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10、甲方同意本合同不会给任何第三方带来任何权利或引起任何指控。除下列情形外,乙方对任何第三方提出的索赔请求不承担责任:
A、上述“专利和著作权”条款所描述的第三方指控;
B、上述“责任限制”条款所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的人身伤害或动产和不动产的损害赔偿。
11、甲方同意对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而获得的结果负责;12、甲方同意为乙方出入甲方场所提供便利以便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