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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合同(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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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 协议 合同
2017合作协议合同(4篇) 乙方: 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双方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省市路(街)号店的火锅技术全权委托乙方负责。 乙方负责技术支持,甲方店内经营火锅品种不受限制,但核心技术由乙方控制(指香料及配方),甲方所用香料由乙方提供,每市斤元出售给甲方(不含运费及包装费)。二、本协议生效日从某年某月某日起执行(即乙方技术人员到甲方当天起执行),终止时间双方协商。 三、乙方所派人员共计人,工作范围包括 四、乙方所派人员月工资总额元整,支付时间为每某月某日(即协议生效满月提前10天由甲方支付),款项由甲方直接存入乙方帐户,此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五、乙方按甲方月销售总额的10%-20%提取技术支持费,每天由乙方厨师长签月底累计。 此款月底结账由甲方直接存入乙方帐户,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六、乙方人员的去回路费及到甲方后的吃住由甲方负责(因事假的来回路费甲方不负责),对乙方厨师长安排单间住宿。 七、乙方人员发生的工伤等事故由甲方全权负责。 八、乙方派出的厨师长全权代表乙方在甲方处理日常事务,重大事件由双方经理协商解决 九、根据经营状况,若需增加后堂工作人员,其新增工资额双方协商处理。 十、对甲方当地采购不到的调料品,由乙方在重庆代购,乙方不收取代购费,其运费及包装有甲方自负。 十一、乙方派出人员必须服从执行甲方的规章制度,违者按甲方制度处理。 十二、对乙方人员不满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但需提前通知乙方。 十三、甲方若在当地开设分店,其相关事宜另行协商。 十四、本协议从乙方人员到达甲方起生效执行,若一方违约则由违约方赔偿违约金元。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其它: 甲方: 乙方: 某年某月某日 合作合同:幼儿园加盟合作协议2017合作协议合同(2) 甲方:郑州鹤立中等专业学校 乙方:法人签章: 一、加盟合作要求: 1、加盟合作对象: (1)具备一定实力,有民事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2)有发展前景的幼儿园。 2、加盟合作硬件要求: (1)办园建筑面积符合国家标准; (2)园所符合国家办园标准; (3)具备合法办园资格; (4)具备与办园规模相应的资金; (5)办园定位属本区域较实力园; 3、加盟合作软件要求: (1)有良好的投资教育心态; (2)在加盟合作区域具有相应的社会基础; (3)能够严格遵守教育道德和行业规范; (4)接受鹤立教育理念,教学方法等; (5)具有严格遵守合同的意识。 二、加盟合作政策: 政策序号 条件 招生(幼师专业, 大中专) 费用 1 未招生 交纳费用5元/年 2 每年招学生1名 交纳费用4元/年 3 每年招学生2名 交纳费用3元/年 4 每年招学生3名 交纳费用元/年 5 每年招学生4名 交纳费用1元/年 6 每年招学生5名 免收加盟费 7 每年招学生超过五名 免费加盟,另每超过1名奖励价值1元的教材、玩具等 加盟单位,每推荐两名学生可以再委托培养一名学生,并计入每年的总招生数量当中,学习期满可返回推荐单位上班 三、加盟合作流程: 第一步:项目了解;第二步:对加盟单位验收;第三步:洽谈加盟事宜;第四步:签订合同、交纳加盟费用;第五步:甲方开始服务;第六步:学期末总结,进行资金返和奖励。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每两周对乙方开一次网络会议,每月集中培训一次,两个月去检查指导一次的义务 2、甲方有对加盟园所进行评价,并根据加盟合作政策进行资金返还及奖励的权利和义务 3、合同期满甲方有吸纳和辞退乙方加盟的权利 4、甲方有每个乡镇发展一家加盟单位的权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接受甲方服务指导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有对甲方的服务提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3、乙方有到甲方参观学力的权力 4、乙方有根据加盟合作政策和加盟时间长短交纳加盟费,并享受资金返还和奖励的权利和义务 5、合同期满乙方有申请再加盟的权利 六、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发生异议,双方可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有仲裁机关解决。 甲方:郑州鹤立中等专业学校乙方:幼儿园 法人签章: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郑上路801号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某年某月某日 销售合同:销售战略合作协议2017合作协议合同(3) 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址:邮编:联系电话: 乙方: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址:邮编:联系电话: 本战略合作协议由上列各方于 鉴于:1、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产品(或服务)供应商。 2、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销售磁条卡、智能卡、智能卡终端接口产品、校园系统集成、发卡系统及设备、安全认证产品等,向顾客提供该产品最为全面的基本卡及智能卡解决方案,业务涉及金融、公交、社保、校园、电子政务、高速公路等领域。 3、双方都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销售通路和客户资源,双方产品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和兼容性。 故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规则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宗旨双方希望通过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网络和业务特点,在业务捆绑、市场营销、产业推动等多个领域开展强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双方产品与服务的延伸和发展。 第二条合作领域双方一致同意致力于在以下产品或服务领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1、2、 第三条合作内容双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资源和专业技术及经验为基础,在前述产品或服务领域的宣传推广、产品开发与支持、客户服务、网络支持、信息转接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共同开拓市场。 1、双方认同对方为核心战略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开展业务创新和市场宣传合作,共同策划组织市场营销活动。 2、双方同意将对方的公司信息链接到自己网站的“合作伙伴”栏目中,并在一切可能的宣传渠道,如展会、网站、分支机构、新闻发布会等,加入对对方的产品与服务的宣传推广。 3、双方相互给予产品与服务支持和优惠待遇。 某公司向公司提供公司所需要的公司向某公司提供其所需要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 某年某月某日在市订立。 4、双方在现有优势业务间开展合作,将双方的产品或服务设计成丰富的捆绑组合,并通过产品或服务的组合或捆绑,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对方新开发的产品或服务,双方均享有优先合作权。 5、双方在市场营销中相互支持,实现资源互换。一方接洽的项目需要另一方产品或服务配合时,应优先考虑跟战略合作伙伴的合作;对各自获知的招标项目,如有合作的可能,向客户推介战略合作伙伴的产品或服务,并根据客户需求,以产品或服务的组合或捆绑的方式共同投标,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以实现客户资源的共享。 6、一方对于从市场或客户获知的有关另一方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予以立马的反馈,互相推进产品或服务的改良。 7、为提升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双方开展人才交叉培训合作。 第四条沟通渠道1、为保证双方合作的畅通以及信息的适时交流,双方成立协调小组,负责沟通、联络等日常事务。 l 协调小组的组成: l 协调小组的职责:2、对于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成立项目组,负责具体合作项目的运作。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1、本战略合作关系不改变双方各自的独立地位和隶属关系。双方均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以各自的名义经营并对外承担责任。 2、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从属或代理关系。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处分另一方的权益,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双方均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协议。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自认为并且对外称其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擅自以另一方的名义对外作任何承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双方的产品与服务均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双方均以各自的名义向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并对各自的产品或服务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第六条知识产权1、双方对各自持有的专利、商标、版权、技术秘密等享有自主所有权与使用权,且不因合作而必然导致上述知识产权的共享。未经一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能自认为基于本合作协议而对另一方的知识产权享有任何权益。 2、相互协作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合作。一方获悉的任何侵犯战略合作伙伴知识产权的行为,应适时告知另一方。 第七条保密任何一方对因在合作期间知晓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于合作期内以及合作终止后,只要该信息未成为公众信息,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披露给第三方或用作其它商业用途,否则,应赔偿由此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合作期限1、双方致力于建立一个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双方认为已无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时,经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 2、双方同意终止本合作协议时,仍应继续履行合作期内签订的各项目协议或协议,直至协议或协议履行完结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第九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且无自身过错的情况下,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的,不负违约责任,但应尽一切努力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应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对方并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法律适用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履行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合作期间双方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市仲裁委员会,按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第十二条陈述和保证12.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12.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集团公司;(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补充与变更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协议附件15.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15.1.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15.1.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15.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权利的保留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对于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七条后继立法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八条通知18.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8.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8.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协议的解释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二十条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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