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docx
下载文档

ID:550700

大小:11.13KB

页数:10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4-10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农村 集体土地 使用权 转让 合同范本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文篇一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总面积平方米。 (以下称该土地)二、甲方保证对该土地在转让给乙方前没有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没有将其全部或部分出资或作价入股,甲方将此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已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征得了其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的同意。 三、乙方对该土地拥有永久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四、双方协商确定此土地的转让价格为686元人民币,大写(陆拾捌万陆仟元整),此后,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五、甲方须全力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审批手续,办证所需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六、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后,如该土地被国家征用,依法所得的各种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及其组织成员不得分配补偿款。 七、任何一方违约,除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土地转让价款50%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都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某年某月某日 乙方: 某年某月某日 见证人: 某年某月某日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文篇二 转让人: 受让人: 见证人: 转让人和受让人经平等友好协商,并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人在三亚市凤凰镇槟榔村委会官坝二组拥有一块建设用地(土地性质详见土地房屋权证),地号为26-01-794,用地面积697.02平方米,其中宅基地面积175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土地)。用地范围的四至为:东至:符开清地界,南至:水沟,西至:符明华地界,北至:李福清地界(详见土地房屋权证)。 第二条转让人和受让人一致同意,转让人将该土地的使用权以每平米元的价格,将全部用地的697.0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受让人,总转让款合计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转让人同意在签订合同之日将转让的该土地及土地的土地房屋权证原件一并交付给受让人。 第四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分次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某日内,双方依《土地房屋权证》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该土地的四至范围。受让人应严格按本合同规定的四至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六条转让人和受让人均清楚转让的该土地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也无法办理相应的权证更名过户,双方均自愿签订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转让人承诺如其反悔,除10倍退还受让人转让款外,并负责赔偿受让人在该土地上的所有建设投资;受让人承诺如反悔,无权要求转让人退还转让款,并且在该土地的全部建设投资无偿归转让人所有。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无论受让人是否对该土地进行投资建设,该土地的全部权益及该土地上全部附着物均归受让人所有。 第八条在下列情况下,转让人应当无条件配合协助受让人办理或实现该土地及土地附着物各项权益相关手续或权利凭证,且不再向受让人收取任何费用。 1、受让人在该土地上投资建设商业网点、公寓、住宅等建筑物时,需要转让人配合协助的; 2、受让人在该土地上投资建筑完毕后,受让人行使对该土地上全部建筑物权益时,需要转让人配合协助的; 3、该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可依法更名至受让人名下时; 4、该土地依法可变更为国有土地时; 5、该土地遇国家或政府征收时,该土地及该土地上的全部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补偿均归受让人所有,在取得补偿收益时需要转让人配合和协助时; 6、受让人在对该土地及其附着物行使其它权益时,需要转让人配合协助的。 第九条甲方保证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已征得该土地使用权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证有权转让该土地的使用权。 第十条本协议如有部分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且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遵照执行。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提交三亚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受让人必须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转让人该土地的转让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受让人应当按应付转让款额的万分之五向转让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给付之日止。 2、转让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向受让交付该土地及该土地权证的,每逾期一天,转让人应当按转让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受让人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直至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日后,受让人除有权向转让人收取违约金外,并有权解除本协议,转让人应当立即退还受让人已支付的全部转让款。 3、转让人如未按本协议第八条规定,配合协助受让人的,转让人除退还全部转让款外,还应当赔偿受让人的全部损失(以转让人违约所得为准)。 第十三条见证人不仅对本协议签订进行见证,并保证转让人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义务。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所签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转让人、受让人各执壹份,见证人各持壹份。 转让人:受让人: 某年某月某日年月 见证人: 某年某月某日日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文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 受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二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原焦岗湖渔业总公司饲料厂),宗地编号为,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亩(小写亩)。宗地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详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建设用地。 第四条出让人同意在签订合同之日将出让现状土地条件的宗地交付给受让人。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70年,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亩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七条受让人同意按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某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某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九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某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某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 第十一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十二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 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和继承,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十四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不低高于同期周边土地的市场价格。 第十五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集体土地使用证》。出让人收回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的市场价值给予受让人经济补偿。也可由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处理。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3;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八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非因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或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政府依法征用、甲方不得单方收回使用权。否则,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所收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八章其他约定 第十九条原属于焦岗湖渔场的地面附着物,由受让方与焦岗湖渔业总公司(即淮南市焦岗湖水产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协商,签订租赁或转让协议。出让方全面配合,协商不成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期间,该宗土地依法转为国有土地的,出让人应当无条件配合,并不再向受让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提交淮南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须履行履行备案手续的,由出让方在本合同签字后某日内报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出让人、受让人各执壹份,报焦岗湖镇政府、区国土局各备案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所签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受让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某年某月某日某年某月某日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