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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
联合
运输
合同范本
5篇实用联合运输合同范本
5篇实用联合运输合同范本(一)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具体地址:
乙方具体地址:
丙方具体地址:
根据国家《合同法》及有关运输规定,经过三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货物。严禁国家禁运的易燃、易爆等物品。其中行李包裹每一件的重量不能超过公斤,超过时,需征得各方同意。
编号品名规格单位单价数量
第二条:包装要求。甲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货物,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运输。
第三条:业务范围。联合受理——全国各铁路运营站行李包裹的承运发送。
第四条:合作期限。2021年,从年某月某日到年某月某日。
第五条:费用的收取、结算方式
1、铁路区段的收费根据铁路的收费标准执行,行包进款根据旬报由分公司每旬向铁路局汇款一次。列入站行包房收入。站行包房行李包裹装卸费每月按行包票实际件数计算,每月底结帐,分公司按时向站交款。同时,每月底分公司须将行包件数及行包收入额度报站行包房。
2、物流公司从往的行李包裹每吨税前分配运输包干费用佰拾元整,轻浮货物另行定价。
3、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公司与各联运方分别清算。物流公司运输包干费,每月按签收清单的实际吨位计算,于次月二日前结帐,结帐五日内划帐完毕。物流公司收到款后,立马开具发票返分公司。
第六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分公司的权利义务
1、权利。要求物流公司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送到目的地。
2、义务。
全面负责联运全过程的统一协调工作,负责在市路号设立行李包裹快运处,办理行李包裹的承运、核算、制票、收费、检查品名及包装情况。凡发送给乙方的行李包裹,必须足额办理保险运输,并在18:00之前发送至乙方大院。
遇行包量大或余载不足时,必须向物流公司提前预告运量并分单分批量运输。物流公司余载无法满足需要时,自行设法解决运输问题。
将所需发送的行李包裹列出发送清单票据密封,交给物流公司。物流公司根据发送清单按票逐件核对行李包裹及密封票据,确认无误后在清单上签收,清单第一联留分公司存查,剩余联交物流公司。
物流公司的权利义务
1、权利。向分公司收取运输费用。
2、义务。利用邮车余载承运行李包裹。负责将分公司转运在邮政物流公司仓库的行李包裹的搬运、装卸,建立台帐。连同票据清单,在规定时限内运至火车站行包房交接。
行包房的权利义务
1、权利。与分公司结算收费。
2、义务。
站行包房根据发送清单逐件核对行李包裹及密封票据,确认无误后,在清单上签收,清单第二联留邮政物流公司存查,剩余联交站行包房。
负责在站内行李包裹的火车、汽车、搬运、装卸,将清单、发送货票、发送的行李包裹重新核对无误后组织铁路发送作业,发送到全国各铁路运营站。发送的作业程序及规定参照铁路行李包裹的发送组织办法执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分公司责任
1、由于在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重量等而招致货物摔损、爆炸、腐蚀等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被污染腐蚀、损坏,应承担赔偿责任。
、物流公司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应偿付分公司违约金元。
2、运输过程中由于物流公司的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其中货物价值每件在元及以下的,连同包装重量每千克不超过元。每件在元以上的,连同包装重量每千克不超过元。
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物流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行包房责任
按时提取货物,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用。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付诸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页,正本一式三份,合同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5篇实用联合运输合同范本(二)
甲方:秦皇岛市东潮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乙方:
为确保甲方所承揽的运输业务保质保量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以其运力参与甲方所承揽的运输业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订立本合同。
一、一般规定
1、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持有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营业执照、公路运输许可证或委托单位的证明文书(委托书)或双方确认的有效证明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运输采取电话、传真、签单或办理运单手续等方式进行。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与乙方明确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及装、卸地点、收发货人名称及详细地址、联系方法和注意事项,为乙方顺利完成运输任务提供便利。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货物运输必须的相关凭证和文件,倡导文明服务,甲方可协助乙方处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商务事故,但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3、甲方接到乙方正确、有效的送货回执后,应立马收回运输费用,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以约定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
4、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运甲方所承揽的运输货物时,所调派车辆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均由乙方负责,其行为代表乙方行为。
2、乙方在装卸货物时,应尽监装、监卸的责任,应做好验货手续。装载货物时,应严格遵照货物所标识的装、放要求,不得违规装载和违章指挥,因装载不妥造成货物损害,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3、乙方在货物运输途中,应做好车辆和货物的安全检查,中途停车、就餐、住宿必须将车辆停放具备安全设施的停车场。必要时,应派专人看管。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情况时,应保护现场,未经许可乙方无权处理货物。
4、乙方对承运的货物应保证安全、立马、准确送到指定的收货地点及单位。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损货差、货物灭失或货物逾期到达,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乙方在完成任务后,应立马把正确、有效的收货凭证交付甲方,以便立马结算、划拨运输费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延误结算或不能结算运输费用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其它约定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若因业务运作模式发生变化,双方积极协商另按新模式签订新的合同或补充协议;如协商不成,则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关条款或约定而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有权在应付给乙方的运输费中扣除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相等金额的运费,用以抵消甲方的损失。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论何种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4、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某月某日起至年某月某日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本合同以月为单位自动延续至双方签订新的合同。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某月某日年某月某日
5篇实用联合运输合同范本(三)
承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托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期限:自 年 月 某日至 年 月 日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甲方在法定经营范围内和运力配置许可的情况下,对乙方在区域内托运的货物予以优先承运。
二、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委托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应当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具《委托书》;《委托书》必须以书面或者数据电文的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提交。
三、甲方应立马向乙方通报运力配置状况、运费价目表和营运实况动态,并为乙方应用甲方的网站及电子订舱系统提供方便。
甲方承运的船名、航次以及运到期限,以装船日公布的船期表为准。甲方对于乙方的托运要求,根据网络运输综合效益和实际营运调度的需要,可适时采取必要的绕航或中转措施。四、乙方确保自己是拥有所托运货物所有权的货主,或者以具有水路货物运输代理经营权的资格与甲方发生业务关系;凡乙方该身份或经营资格受到限制及发生变化时,应立即通知甲方。
乙方故意隐瞒事实造成甲方损失或引起其他法律后果的,应承担全部责任。五、乙方按《委托书》中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乙方持续委托甲方承运的业务,自甲方接受委托之日起,结算时限为某日;乙方不能在前列时限内清偿运费的,甲方可以对乙方后续托运的货物行使留置权。
六、甲方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与有关港口、保险公司等单位之间的配合关系;乙方在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业务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与港口等单位约定的操作规程或作业要求。
甲乙双方都有义务维护对方的声誉,不得实施任何有损对方信誉的行为。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具体业务往来中,必须遵守有关规程或行业惯例;凡涉及本合同未尽事项,依照国家颁布施行的《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和《港口货物作业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此前订立的所有合同、协议全部终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通过协商处理不能解决时,概由上海海事法院诉讼管辖。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某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篇实用联合运输合同范本(四)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将甲方托运产品按甲方指定的地点起运,通过公路的运输方式运至甲方的收货人地点。
3、甲方按期支付乙方经双方确认的运费。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在每次要求装运日期1天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乙方提供托运计划,并与乙方进行电话确认;甲方对托运货物自行办理运输保险。
2、运输计划如有变更或调整,甲方必须提前6个小时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车辆因此放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立马支付乙方运费。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甲方的要求进行货物装载和运输,除甲方配送的零担外,乙方不得夹带任何其它货物。运输途中,乙方不得私自转驳货物给其它车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中途更换司乘人员。否则,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乙方自甲方计划下达24小时内必须安排车辆到指定门点提货,并于装货当日启运和双方约定到货期限内送达指定收货客户(时间以装货次日起算);遇特殊情况逾期到达,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0余元。
3、乙方必须切实保证货物的安全,途中一切货物短少、损坏、污染或变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若遇交通事故或其它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乙方应主动请求保险、公安、交警等部门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并迅速与甲方取得联系。
4、货到目的地后,乙方必须核实收货方经办人员的身份,经确认无误方可卸货,并办妥货物交接手续。乙方必须将收货凭证回单立马送回甲方。若货物错送、被冒领,或因单证缺失引发纠纷,其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有义务第一时间向甲方反馈在途货物立马动态,并依据甲方要求每日书面或电话反馈所有在途货物动态。
四、运费结算:
以双方确认的运价为准(见附表),运价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后执行,否则按事先签订价格结算。
五、争议处理: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履约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争议,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违约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本月内该合同仍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