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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销售
代理
合同范本
关于销售代理的合同范本
【篇一】
协议双方:
甲方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 :
乙方名称:房地产经纪
注册地址:
联系 :
本合同术语解释:
1〕该工程:商业工程〔暂定名〕。
2〕报告:全案筹划内容,该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一。
3〕代理佣金:甲方按合同规定付给乙方之全案筹划费用及招商、销售代理费用。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就该工程之全案筹划代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标的物地址
1.工程名称: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积约为-____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____万平方米,可销售面积约为-____万平方米〔以有关部门许可或批准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委托要求
1.该工程的战略筹划方案应具有高起点、高品质、高水准,具有独特个性和可操作性;
2.方案的运作要建立在以地块为根底的资源整合根底上,要求方法科学、数据真实;同样具有高起点、高品质、高水准的特点,具有与本工程相谐调的独特个性;
3.通过方案的实施能够使甲方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一定的社会效益。
第三条: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就该工程进行全案筹划、招商、销售代理工作,乙方所出具报告及效劳内容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之内容为准;
2.在乙方提交报告、已经提供甲方认可的筹划方案的根底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将应甲方要求聘请有关专家〔主要为房地产资深人士、商业经营行家等〕与甲方通过会议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以使最终成果更科学、更切合实际;甲方须承当聘请专家所需之全部费用;
3.本条第1、2款所述之乙方提供该工程之报告及筹划方案的形式包括:
3.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2-4套;
3.2如甲方须增加报告份数,那么以整套元,每本元计算〔此费用为现金形式支付,乙方不负责提供发票〕;
3.3乙方待甲方所支付应收之筹划费全部到帐后,应向甲方提供报告之电子版2-4份;
3.4工程整体功能规划、店铺分割等草图局部〔设计建议草图〔仅供参考〕,并提供电子文件〕。
〔二〕
第四条: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之筹划局部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终止;
2.本合同之招商、销售代理期为招商及销售工作正式开展之日起计算,共计月,即日;
3.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五条:工作人员组成
1.乙方针对该工程成立专门的专案小组全程操作本工程,专案小组人员由市场分析人员、经济分析人员、商户研究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组成,该专案小组人员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之工作人员,乙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辅助工作人员;
2.乙方应当将专案小组成员名单及资历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更换所派工作人员的,应于实际更换前三个工作日内,提前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第六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须根据本合同之第八条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效劳费用;
2.甲方应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该工程之有关资料〔见附件〕,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为乙方顺利进行分析研究、筹划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必须提供的资料,以已经向方案管理部门、建设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提供的,以及已经自勘察、设计、施工或者其他单位所获得的范围为限。甲方不能提供的局部,乙方应当自行收集。甲方提供之资料准确性、精确性缺乏的,乙方应当自行补充调查;
3.甲方指定专人作为本协议的甲方代表负责本工程筹划工作。乙方应当向甲方以及该代表进行密切联系,加强沟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应当为乙方开展本协议约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该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变更,应提前七日向乙方书面通知;
4.甲方代表以及甲方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有权参加由乙方为本工程工作主持的会议,对乙方提供之工程及筹划方案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
5.对乙方提供之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审批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方案以及营销方案,与乙方沟通协商;
6.对乙方建议的招商、销售价格表、付款方式、销控方案、筹划及宣传推广方案进行修改,并经双方协商后执行;
7.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还需乙方提供合同约定外之效劳及支持,那么甲方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那么根据其效劳内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应费用;
8.甲方负责办理该工程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所需的全部文件;
9.有关现场售楼处、样板间、户外广告〔围墙、指示牌、广告牌、车身广告等〕、模型、效果图、楼书、折页、展板、dm、海报、展销会包装、推广活动、电台广告、报纸杂志广告及软性文章等的委托制作费用及发布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有关委托制作及发布合同的谈判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广告和宣传的内容属于乙方提供筹划咨询效劳的范围。
〔三〕
第七条: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须根据本合同之第八条向甲方收取有关的效劳费用;
2.乙方将组成四至六人的专案小组进行本工程的筹划工作〔辅助人员不计在内〕,全程与甲方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并调动公司重要部门和优秀专业资源全力配合;
3.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立即有效的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首付款仍未到帐,那么乙方有权暂停工作,直至甲方应付款到帐为止,而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乙方不予负责,且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应滞纳金;
4.乙方应本着客观的原那么,按附件一〔商业工程全案筹划纲要〕的规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关工程筹划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筹划工作,并尽力提供准确的资料以供参考。筹划报告以附件一之内容为标准。报告要详细、切实可行、富有创新性和个性,保证本工程的开发质量;
5.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交工程前期开展筹划报告〔包括市场调研报告、市场定位报告〕;
6.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交工程产品定位报告;
7.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交工程营销、招商推广筹划报告;
8.乙方在提交筹划报告的各种文件时,应同时提供内容一致且相应的电子版文件;书面文件均至少要一式两份;
9.乙方提供有关筹划报告后,有责任向甲方详细解释、解答报告有关内容;
10.乙方应通观全局,对工程可预见和不可预见之问题及时给甲方提供预警性提示及解决方案,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11.乙方有责任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需要对已经完成的筹划进行修改,防止由于筹划瑕疵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者导致甲方错失商业时机;
12.乙方应组织专案组定期与甲方就本工程举行例会,例会时间根据工程进展的需要由甲、乙双方合理确定;
13.乙方应组织专案组为甲方选择设计方案提供参谋效劳。参谋期至筹划报告书提交完毕前方可结束;
14.乙方应制订详细的营销筹划执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实施筹划方案,同时协助相关专业设计单位准确执行筹划方案;
15.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甲方可提议召开工程报告及筹划方案的交流、讨论与确认会,乙方在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出席,甲方须承当聘请专家之全部费用;
16.乙方亦应积极参与甲方或甲方与其他合作单位的会议,并就本工程提出有益的建议;
17.乙方应协助甲方设计、执行和各种媒体发布或制作的工作;
1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
19.乙方保证全部文件均以快捷方法予以及时处理;
20.甲方同意在所有该工程的宣传品上印刷乙方为全案筹划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称及商标标识;
21.乙方委派所有工作人员的费用全部由负责承当。本工程售楼处、样板房及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由甲方提供,折旧由甲方承当。
第八条:筹划效劳费用
1.本合同签订之乙方应收取的全程筹划代理佣金,具体金额与结算细那么如下:
1.1筹划费用合计:人民币万元整〔小写:rmb元〕。
1.2筹划工作进程:
1.2.1.乙方应于2023年月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一局部〔市场调研、市场定位〕,并就报告第一局部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举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后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
1.2.2.乙方应于2023年月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二局部〔产品定位〕,并就报告第二局部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举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后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
1.2.3.乙方应于2023年月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三局部〔营销、招商报告〕,并就报告第三局部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举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后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
1.3筹划费用的结算:
1.3.4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筹划费用,计人民币万元整〔小写:rmb元〕;
1.3.5在乙方提交第一局部正式报告后〔即市场调研、市场定位〕,并经甲方签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筹划费用,计人民币万元整〔小写:rmb元〕;
1.3.6在乙方提交第二局部正式报告〔即产品定位〕,并经甲方签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筹划费用,计人民币万元整〔小写:rmb元〕;
1.3.7在乙方提交第三局部正式报告〔即营销、招商推广报告〕,并经甲方签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筹划费用,计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rmb元〕;
1.3.8乙方在双方合同签订后须按本合同所规定期限向甲方提交阶段性报告书,甲方也应依合同所限定日期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1.3.9如甲方无故拖延付款期限,那么乙方有权自报告应收费用之日起,向甲方以所欠金额5‰/每日计算收取滞纳金;
1.3.10如甲方拖欠款项超过一百日,那么乙方可视甲方违约,同时停止一切相关之工作,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向甲方收取所欠款项及滞纳金。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补偿因欠款所导致的一切相关损失〔其中包括因工程而产生的律师费、交通费等各项相关开支〕。
〔四〕
1.4筹划费用之招商局部补充条款:
1.4.1乙方将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工程招商推广报告,但由于涉及后期招商等操作问题,因此待乙方代理之物业招商率到达50%时,并经甲方确认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rmb元〕,本局部费用为筹划费用,甲方须按时支付乙方,以推动双方工作的顺利进展;
1.4.2待本工程招商率到达80%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工作完成时间、程度等因素,甲方可自行决定考虑奖励人民币万元整〔小写:rmb
元〕予乙方,奖励幅度可适当上调;
1.4.3甲方应付乙方之筹划、招商代理费用通过以下指定账号支付:北京中原房地产经纪4001202370058-24北京市商业银行红星支行。
2.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筹划费用的同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乙方因收取筹划费用所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当;
3.甲方应按照上述约定条款日期向乙方支付筹划费用,逾期支付的乙方将按照每日万分之二〔甲方应支付未支付乙方的筹划费用的万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在上述款项支付前方才进行下一阶段之工作。假设因甲方延期付款导致乙方延迟完成工作,将视为甲方之责任;
4.甲乙双方结算时,发生的汇款费用和银行手续费由汇款方负担;
5.乙方负责工程广告、宣传、推广之筹划方案的制定;甲方负责按照乙方营销推广方案内容聘请适合工程之专业广告公司进行广告设计,聘请广告公司之费用由甲方承当。
第九条:招商、销售效劳费用
1、招商费用、目标、范围确实定:
1.1招商费用:乙方将收取甲方以本工程商业物业租出楼面面积相当于首年月租金之180%,即1.8个月的租金作为招商代理效劳佣金;
1.2招商范围:自本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本工程之全部招商工作;
1.3招商过程中甲方应对乙方之商户进行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商户之签约文件一份〔注:复印文件即可〕,以做乙方建档之用;
1.4本工程如需引入外埠之商户,乙方应将目标意向客户列出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如过程中产生各项差旅费用〔即乙方及目标商户所发生的〕那么由甲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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