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简单
出境
旅游
合同
范本
简单出境旅游合同的范本
出境旅游的时候大局部人都会选择跟团,让自己在不通语言的情况下依然可以浏览一些世界景区,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分享看看其它租赁合同,欢迎大家来参考哦
出境旅游合同的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24小时联系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24小时联系 :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置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那么,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说明旅游需求、购置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工程、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工程,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置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本卷须知。
7.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局部,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 成交订单
1.内容
(1)团号: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
(3)境外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航班、车、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出发、返回地点:_________;出发、返回地点:_________;时间:_________
(4)行走路线及其游览点:_________
(5)交通工具:_________
(6)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
(7)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
(8)娱乐次数、内容:_________
(9)保险工程、金额:_________
(10)导游及其他费用:_________
(11)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
2.以上订单一经成交,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乙方广告、宣传制品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局部,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以下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过失或成心未到达合同规定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旅游产品的提供末到达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4)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2.甲方在以下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到达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末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2)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的双方各自的损失的。
(3)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处理措施的。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非过失、成心的违约。
b.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等________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出境旅游效劳,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方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效劳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置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效劳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工程费用;
(7)导游效劳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效劳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工程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效劳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效劳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效劳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效劳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效劳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效劳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置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置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工程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到达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效劳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效劳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防止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防止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成心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缺乏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 ;
(3)交通效劳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效劳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效劳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效劳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工程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工程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工程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说明效劳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老实信用的原那么,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平安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效劳,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效劳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效劳;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工程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工程,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平安本卷须知和平安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