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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
分包
劳务
合同范本
2023年分包劳务合同范本
【篇一】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满足甲方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乙方同意就该标段内的工程向甲方提供劳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那么,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施工范围: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被视为一个整体,彼此互为解释和补充,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按以下组成顺序解释:
1)本合同书及附件;
2)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施工承包的招投标文件;
4)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及相应补充约定;
5)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结)算书;
6)国家现行工程技术标准、标准、规程;
7)图纸;
8)甲乙双方管理人员名单。
第三条工期
3。1工期:日历天
3。2方案开工日期:年月日
3。3方案完工日期:年月日
正式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为准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拖期损失赔偿金为合同价格的元/天,拖期损失赔偿金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影响工期,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经甲方向业主及监理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非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可预见的情况不能作为乙方工期延长的理由;
因工期延长或设备停置等原因而造成的费用增加问题,如甲方得到业主的经济补偿,乙方将得到相应局部的经济补偿,否那么乙方将放弃追偿权。
第四条工程质量
本合同工程必须到达交通部优良等级,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到达100%;达不到要求,乙方承担质量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施工图纸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壹套(复印件)。
第六条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暂定:元,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后7天内根据施工图并结合本合同1。3、1。4款内容编制施工图预算上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编报的施工图预算后应在7天内组织人员完成审核批复工作,以经甲方批复的施工图预算确定合同价款。
第七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劳务分包、实际施工工程按工程量清单单价结算的方式承担施工。
第八条工程量清单
8。1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乙方为完本钱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本合同第18。1款约定由甲方供应的除外)、水电、质检(自检)、缺陷修复、自身的管理费用、现场经费、临设建设费、资料费、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外)、利润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并与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的增减无关;
8。2乙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8。3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工程量确实认以设计图纸净值为准,具体应符合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及相应补充约定技术标准中相应章节的“计量支付〞条款的规定。
第九条工程变更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因完善图纸设计等引起的变更时,甲方应在接到变更通知后3天内向乙方下达书面变更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变更通知后7天内上报工程量变更报告,甲方收到后7天内完成审核批复,按批复后的变更金额修改合同价款,未经批复的不进行计量支付;
因变更新增支付工程的单价双方按以下原那么协商暂定并进行进度款计量支付:
1)如该工程内容与合同清单中内容相同的,那么以合同清单中的单价用于作价的依据;
2)合同中无该工程的,可参照市场行情作为作价依据。
因变更新增支付工程的单价待乙方承担工程结束后将所有暂定单价工程汇总订立补充协议并以此办理完工结算。
第十条甲方工程经理:、技术负责人:。
第十一条乙方工程经理:、技术负责人:。
乙方派出的工程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所有技术管理人员均应具有与本工程相应的资历和经验;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或擅离工地;当工程已进展到收尾阶段或其他原因需要撤离或更换任何管理人员时应在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前提下进行,并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适宜的工程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如不执行,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派出的工程经理、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擅离工地一天,罚款元,主要管理人员每人次擅离工地一天,罚款元,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当月的工程计量款中扣除。
第十二条甲方责任
12。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工程管理班子,对本工程实行全面管理;
12。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按时提供施工图纸、组织技术、平安交底、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及交工验收;
12。3负责现场总体平面规划,统筹安排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场地,协调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源、电源,交由乙方装表使用;
12。4负责为本合同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甲方和乙方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12。5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分局部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和负责向业主报验;
12。6负责审定乙方编制的工程预、结算及各种方案、报表,按合同规定办理拨款;
12。7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3。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向甲方负责,必须组织自有成建制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力量投入施工,严禁转包和分包,不得擅自与业主发生工作上的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13。2负责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实施,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总体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到达合同规定的标准;
13。3科学安排作业方案,严格按工程进度需要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以保证本工程按期完成;
13。4加强平安教育,认真执行平安技术标准,严守平安制度,落实平安措施,确保施工平安;加强现场管理,按甲方统一要求规划搭设现场临时设施和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创立标准化工地;
13。5应在整个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对其为本合同工程工作的雇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还应为已经运抵现场的装备办理财产保险,其投保金额应足以现场重置;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过程中,甲方对于乙方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财产(设备)的损失或损害不予赔偿;甲方也不对乙方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偿及诉讼等费用和其他开支承担任何责任;办理本款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及总额价中,甲方不再单独支付;
13。6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统一指挥,不得自行其事;自觉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顾全大局;
13。7认真做好施工日记和隐蔽工程等原始记录,完整、清楚、详细、准确地积累施工资料,配备专(兼)职质检人员,做好工程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及时发出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交工验收及材料验收通知,做好验收准备,配合各项验收工作;及时提交质量和平安事故报告,积极配合调查,严格整改,接受处理;及时填报各项报检资料并于每月25日前送甲方汇总;
13。8按时提交预、结算、各种方案及报表,以及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3。9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及文物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各级罚款);暂停施工期间对工程进行妥善保护;
13。10交工前保护好工程成品,把现场清理干净;积极配合保修,在保修期内对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复。
第十四条工程验收
14。1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经检验合格,并得到业主和工程监理单位认可,验收记录签字前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如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返工返修合格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因此增加的全部费用;未经检验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隐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或有关单位的要求进行剥露及开口,并负责恢复和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4。2竣工验收:工程全部完成,经甲方检验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后填写竣工验收报告,由甲方报请业主指定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检验;经检验合格,评定质量等级,竣工验收证书签字后办理工程交付;如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报告的意见进行返工返修,并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重新报请检验,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第十五条平安施工
15。1乙方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平安施工生产活动,建立平安施工保证体系,设立平安机构和专职平安人员,制定平安施工责任制度确保本工程实现零伤亡平安事故的平安目标;
15。2为保证以上平安目标的实现,甲方将扣留乙方完成合同额5%的平安保证金,在每期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扣留,在本合同工程施工完毕未发生任何平安事故且乙方人员全部退场后7日内返还给乙方;
15。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平安防护措施,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平安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甲方本着有效解决平安事故的原那么动用已扣留的平安保证金,在扣留的平安保证金总额以外局部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十六条环境保护
16。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规定:
16。1。1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
16。1。2严格控制噪音,施工组织方案应根据施工环境、机械和施工内容合理安排,限度的减少噪声;
16。1。3节约用水、用电、用纸,减少对能源及资源的浪费;
16。1。4油漆、油料、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包装完好,防止遗洒、渗漏;同时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品和消防器材,防止燃烧爆炸;
16。1。5对于废弃物应分门别类处理,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单独存放并送到指定的回收地点,防止施工中产生的有害物质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16。2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乙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甲方有权监督和提出整改要求,如因乙方未采取必要措施而导致或发生的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紧急补救
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在乙方承担施工范围内工程的任何局部发生事故,甲方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修复是保证工程质量或平安的紧急需要,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进行紧急补救或修复,如乙方无能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复时,甲方有权另行雇佣其它人员从事该项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材料设备供应
18。1本工程所需要的等主要材料由甲方供应到乙方需用地点,按本合同附表中约定用量保质保量交付乙方使用;每月结算一次;如实际使用量超过附表中约定用量,按附表中约定的供货单价在中间计量或完工结算时扣回;乙方应安排人员配合甲方对以上原材料及半成品完成各种试验检验工作;
18。2零星材料和辅助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交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并提供样品进行检验,经甲方检验合格前方可进场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应按标准关于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