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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国内
运输
合同
国内运输合同
运输业在交通大部制改革之后,保持了良好的开展势头。你知道国内运输合同怎么写吗以下是办公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内运输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国内运输合同范文1 甲方:
地址:
:
:
乙方:
地址:
:
:
总那么
甲方因货物运输之需要,委托乙方使用相关设备和运输工具提供运输效劳; 乙方愿意并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效劳。乙方与甲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那么,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货物运输效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0 甲方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国内货物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效劳。
1.2 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供尽甲方所知的、详尽的并由甲方授权人签署的书面提货和发货指示,包括具体的提货和发货日期及时间、货物的名称、重量、件数、体积、必要的产品说明、提货地点、要求走货方式或到达时限、收货人的姓名、 ( )、收货单位、详细地址。
1.3 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约定数量的货物,并对乙方人员和车辆提供适宜的工作条件并配合乙方做好发货的交接。
1.4 甲方保证货物的包装完全符合长途运输根本要求(如:运输时的摩擦、正常刹车时的碰撞、搬运装卸承受力及标志)。
1.5 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均为一般普通货物,即不超长、超大、非危险品货物。
1.6 甲方交货时根据运单的件数,应与乙方核对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
1.7 因甲方工作失误造成的运输地点及收货人错误,甲方须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新增加的费用。
1.9甲方如发现乙方外勤人工作态度不认真或车辆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员及车辆。
2.0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国内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效劳。
2.2 乙方必须提供一名专员对甲方的货物进行相关受理,并确保货物的定时定点到达。工作内容包括严格按要求安排提货、外包装处理、运输、送货,每日跟踪货物送达情况并随时接受甲方负责人查询。
2.3 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并按时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乙方应取得收货人在货物签收单上的签收证明。
2.4 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应及时安排提货及运输的车辆,以及如有要求的装卸工具,并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到甲方的发货部门提货。
2.5 乙方在接货时与甲方就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进行核对,如发现货物的外包装有明显破损、如发货资料和件数不符应立即指出并在交接单上注明。除非另有规定。
2.6 对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与甲方协商解决问题。
2.7 乙方在提货时发现货物品质不良或属于危险物品的货物有权拒绝运输。
3.0 保密条款
3.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须严格保守双方当事人经适当保密措施保密的商业秘密,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自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未经他方当事人允许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3.2于本合同终止之日,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或销毁其所有提供的资料。
3.3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名称、经办人、甲方货物重量价值等。
4.0保险及赔偿责任约定
4.1甲方货物声明价值,并委托乙方代办保险业务,货物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免负条款除外)。
4.2乙方负责代为甲方委托运输之货物办理运输保险。保价费甲方按每单声明(普通货物)货值的5‰、(贵重货物)货值的1%支付给乙方,普通货物指单件物品低于2023元人民币的货物、贵重货物指单件物品高于2023元人民币的货物。
4.3甲方没有委托乙方代办保险,货物损失时,乙方只负责乙方人为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灾害、公安证明的盗抢、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货物的丧失、摔打、雨淋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损货物清单及购入本钱证明(加发票)为准,甲方必须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局部,乙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己利益并提出双倍赔偿要求。
4.4甲方对托运货物的品质不良、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5乙方负责货物到达收货人处签收前的货物平安,收货人确认收货件数无误及外包装完好无损签收后的一切问题与乙方无关。
5.0费用与结算
5.1 甲方应对每一次委托内容、要求的效劳范围以填写乙方托运书的方式告知乙方,托运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生效,双方应同时约定费用标准。(费用标准详见附件一)
5.2由乙方每月底制作“ 运输费用结算单〞 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开据运输发票。
5.3 结算方式为 月结 。以每月30日或末日为结算日,每月10日前结算上月费用。如逾期结算,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
6.0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6.1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修改和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
6.2对于实施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7.0修改与补充
7.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局部。
7.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7.3 在修改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前,本协议的条款仍然有效。
8.0生效与终止
8.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8.2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时如甲乙双方无书面终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顺延一年。
8.3当甲乙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出现异议,阻碍了彼此间的合作,一方须提前两周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可终止合同。双方经济问题在终止合同后十天内处理完毕。
8.4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终止前未完成协议规定的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9.0其它
9.1甲乙双方为每次委托事项达成的约定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甲乙双方之间任何委托、承诺及确认事项应以书面或 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时应加盖公司公章。
9.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内运输合同范文2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就有关代办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必须保证各自履行本合同之行为均为合法经营之所需,任何一方为非法目的而履行本协议的,由该方承担其非法经营的责任。
第一条 承运内容
1.1合同标的: 。
1.2运输方式:集装箱整箱运输,公路水路联运。
第二条 运价及运输期限
②以上运价按照 尺柜进行核算;
③以上运输周期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④如果确定费率所依赖的客观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例如市物价局、港务局、交通部、海关规定,或者船东、船代、码头及堆场费率、燃油价格上涨或过路过桥费用上涨_____%以上等,那么乙方可以调整费率,但乙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条 货物的交运及验收
3.1甲方在货物出运前 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方案。甲方委托货物运输,应当向乙方准确说明发货人、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装船日期、目的港及收货地点、特殊运输要求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并提供与货物运输有关的一切文件单证。甲方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因甲方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货物托运通知后,按照甲方的托运方案及时订舱,尽快备妥集装箱运输车辆,到甲方仓库或者指定场所,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3.3甲方按照委托书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并负责装箱、计数、封箱。甲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平安的原那么进行包装,否那么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3.4假设甲方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或易变质物品的规定对危险品或易变质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或易变质物品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品或易变质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在交运前提交乙方。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运输,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5交货及验收工作的完毕以双方签署的托运单为标志。
第四条 货物的承运
4.1乙方应妥善运输甲方托运的货物,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运输过程中的平安,保证货物无毁损、灭失,运输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发生货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赔偿义务。
4.2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甲方应支付乙方由于执行该要求所产生的全部合理费用及因此导致的任何第三方索赔。
4.3甲方有权随时获知货物在承运过程中的实际情况。
第五条 货物的交付及交货验收
5.1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指定的地点。货物运输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应当及时向托运单上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在乙方发出通知后应及时提货,甲方亦应与收货方协调交货事宜,及时催促收货人收货,逾期未提货的,乙方有权自行将货物卸下,由此产生的卸货费、仓储保管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和甲方指定收货方承担。【或甲方应当保证收货人在卸货港及时提货,由于提货不及时而造成的额外堆存费和滞箱费(按照公布的费率计收)应由甲方承担,上述费用必须在提货前直接支付给码头和船公司代理。(适用港口提货)】
5.2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乙方验明收货人身份后办理交货手续。在铅封完好、集装箱外表状况良好的前提下,箱内货物发生灭失、缺少、变质、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假设铅封损坏或箱体破漏,货物发生灭失、缺少、变质、损坏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责任方追索赔偿。
5.3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负责卸货。因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卸货不当造成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者造成的任何第三方责任与乙方无关,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承担责任。
5.4货物送达后,联系不到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或收货人拒收货物的,乙方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及时联系甲方,依甲方指示处理,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此过程中,货物的一切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运输保险
6.1起运前,甲方书面要求乙方是否代办货物运输保险,并确认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保险险种、保险费率、核定货物保额、免赔率等。费用凭保单向甲方收取。
6.2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即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保险理赔事宜。
6.3为防患在途货物风险,甲方应自行负责货物的保险或委托乙方代买保险,否那么,在甲方怠于履行义务并发生货损的情况下,属于保险事故责任范围内可理赔的货物毁损、灭失局部的,乙方不予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仅在其投保的承运货物责任险的限度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运费结算
7.1运费结算方式为“按月结算〞,结算单位为人民币元。
7.2运费的结算日为每月末(结算期限为每月一日至月末)。双方合作的第一笔业务发生之日至该月月底,算一个月;次月起以整月计。乙方于结算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或 上月的运费催缴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签字或加盖有效印章回传乙方;逾期不确认的,视为默认,甲方应按照乙方的催款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