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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合同制
消防员
展望
合同制消防员展望
合同制消防员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制消防员队伍日常标准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东昌路消防中队的合同制消防员。
第三条合同制消防员的日常管理贯彻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的方针,按照消防部队正规化、标准化的建设要求,坚持高效务实、加强监督、着眼效劳的原那么,培养英勇顽强、勤奋踏实、公正廉洁、雷厉风行的优良作风。
第四条合同制消防员日常管理的根本任务,是通过建立标准的训练、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和责任追究机制,培养消防员严明的组织纪律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消防形象,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和工作效率。
第五条合同制消防员之间、消防员与参谋、民警之间,政治上一律平等,应当互相关心、互相帮助。
第六条合同制消防员的日常管理由各用人单位负责,支队司令部指导科负责指导和检查。
第二章组织生活
第七条合同制消防员中的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按照规定应当参加党团组织活动。
第八条合同制消防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时间视为正常工作时间,中队应提供便利。消防员中担任有关组织领导职务的,中队应为其履行职务提供必要支持。
第九条合同制消防员建立定期学习制度。中队定期组织消防员学习,对其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促使其树立正确的职业观、责任观、权利观,培养积极向上的思想作风和道德情操,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第三章组织纪律
第十条合同制消防员在日常工作中应当做到:
(一)政治坚决、忠于国家;
(二)爱岗敬业、恪尽职守;
(三)团结协作、服从大局;
(四)遵纪守法、严守秘密;
(五)举止文明、行为标准。
第十一条合同制消防员应当自觉维护消防部队的声誉和形象,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树立集体荣誉感。
第十二条合同制消防员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的,应采用实名制,并逐级投诉举报。未采用实名的一律不予受理。逐级投诉举报是指向本人的直接领导部门投诉举
报,如投诉举报直接领导的可向上一级领导部门反映。接到投诉举报的领导部门应认真组织调查,并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复的,投诉举报人可向上一级领导部门继续投诉举报。
第四章仪容举止
第十三条合同制消防员在工作期间应当仪表庄重,着装整齐,举止得体。
第十四条仪表要求:
(一)保持头发、面容整洁,发型文雅大方。不得染鲜艳彩发、男性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剃光头或蓄胡须;
第十五条着装要求:
(一)工作时间内按统一着制式服装,标志佩戴齐全;
(二)办公区域内不得敞怀,不得佩戴夸张的首饰饰物。第十六条言行举止要求:
(一)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在工作中应使用普通话;
(二)工作场所不得大声喧哗、嬉笑打闹;
(三)工作时间(含中午休息时间)内不得饮酒,非吸烟区域内不得吸烟;
(四)坐立行走应精神饱满,姿态端正,不准搭肩挽臂;
(五)禁止有损消防形象和声誉的言语和行为。
第十七条对于不符合仪容举止规定的,中队应要求其立即纠正。对于屡次违反仪容举止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按考核不称职处理。
第五章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由于个人原因或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事先向中队报告,得到允许前方可使用假期。由于紧急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第十九条对因工作需要接触的任何秘密,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发生或发现泄密事故、“一机两用〞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尽力挽回损失,同时必须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
第二十一条工作期间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工作中遇到或发现重大情况应及时上报,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或者拖延不报。
第二十三条使用器材装备、办公设备应遵守说明和规定,保护公物,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不得擅自拆卸器材装备或改变办公设备的硬件、软件配置。
第二十四条严格遵守公安信息网络平安管理规定,严格按授权范围使用公安机关信息系统。不得利用公安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禁止浏览、运行、复制工作范围以外的各种网页和程序。
第二十五条自觉维护营区和办公区域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内务设置应当统
一、标准,办公用具的摆放、图像标语悬挂张贴应当整齐,保持营区和办公环境整洁美观,秩序井然。
第二十六条在休假、工作岗位变动、辞职或被辞退时,必须将本人负责的工作、掌管的文件、材料、物品、设备等进行移交。离开消防部门的,必须交回相关工作证件。移交工作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并有领导或领导指定人员在场时进行。
第六章轮班加班
第二十七条根据劳动法有关条款及消防工作的性质和岗位要求,战斗员岗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工作制,并采取轮休制度,即上班二十四小时后休息二十四小时。
第二十八条合同制消防员工作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工作期间经批准离开岗位时,应当安排人员代班。换班时,交班人员应当将工作情况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第七章考勤和请假程序
第二十九条考勤登记工程为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工、产假、婚假、休(探)假等。
第三十条合同制消防员未经领导批准,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后到达工作岗位的为迟到;未经领导批准,在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离开工作岗位的为早退。
第三十一条合同制消防员使用各类假期,必须按规定程序事先办妥请假手续,请假应逐级申请。
第三十二条日常请假
1、家在驻地的合同制战斗员,可轮休,通常为工作日交接班前归队。
3、请假一日以内且不远离驻地的,由中队执勤队长(直接领导)批准。
第八章岗位职责
第三十三条
(一)熟悉辖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固定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和常见灾害事故处置的行动要求;
(二)熟练使用个人的装备器材,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三)保证个人装备和负责保养的器材装备完整好用;
(四)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好平安防护,坚决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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