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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外贸服装
合同范本
2021年最新外贸服装合同范本
外贸服装合同范本参考
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立马。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立马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立马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立马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某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某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立马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立马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传真:传真:
电话:电话:
销货方(甲方)签章:购货方(乙方)签章:
甲方:
乙方:
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经销协议如下: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经销莱珂服饰。
二、甲方以商品全国统一零售价的4.5折作为乙方结算价,并开具增值税发票。
运费由乙方负担,甲方代办运输手续。本市内运输由甲方承担。三、乙方自行看样定货,发货后不作退换货处理。
如有质量问题,货到三天内通知甲方,并发回给甲方鉴定,过期不再处理。四、乙方在该地区经销期间,应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做好优质服务、售后服务工作。
五、甲方授权期限为半年,经甲方对乙方销售业绩考核,再协商制定续签手续,或转为连锁经营点。
六、如有下列情况,甲方不需经乙方同意,可以终止本协议,并且由乙方自负一切责任:
1、有违反本协议之事的行为。
2、不能立马给付货款。
3、提供畅销产品,供同业仿造。
4、对外促销等广告,未经甲方事先同意而实施。
5、乙方违反以上条例,经口头劝告无效,再发书面通知限期改正,如还不思改过,经甲方信函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七、协议期满,自动终止双方义务。
八、协议期间,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点处所管辖法院提出诉讼。甲方:乙方名称: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法人代表:店铺面积:
签协人:店铺地址:
签协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某月某日
乙方运输方式:
运输送达地点:
邮编:
甲(需求)方:
电话:传真:
地址:
乙(供应)方:
地址:
电话:传真:
帐号:
开户行:[要写清楚支行名字]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服装买卖协议,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订单内容及价格:
1.1采购订单(见附表一)
采购订单做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产品的交货日期、交付数量、产品规格及工艺要求等以甲方采购订单为准。
1.2订单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上的价格执行。其中一方不得随意变动价格,因原料价格上涨引起价格上浮的,乙方应该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重新定价;若原料价格下降,乙方有责任立马主动与甲方协商降低订单价格。
二、合同金额:
2.1货物总值:(按采购订单上的单价及数量算总价)元
2.3运输费用:详见第五条
三、付款条件:
3.1样品确认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作为定金;乙方出货,甲方确认收货后1天以内支付%;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下次订单确认时付清,截止日期为确认收货后15天;
3.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5的滞纳金。
四、交货条款:
如在交货过程中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4.1每次订货甲方以传真采购订单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甲乙双方认可的时间内将甲方所需产品或样品送达甲方所指定地点。
4.2乙方要遵守约定的交货日期,如货期有问题时,下单后3天内可以申请调整交货日期。非特殊情况下只能调整一次交货日期。
4.3如需裁单时,乙方应在下单后3日内与甲方协商。
4.4逾期交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扣除乙方逾期产品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7天还未交货的,甲方可以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定金的两倍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4.5逾期取货:如甲方暂缓要货,乙方将提供逾期交货期后额外15天的免费仓储期,免费仓储期后,甲方仍未安排交货的,乙方将额外的仓库费用。倘若甲方需要暂缓超过一个月,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乙方的同意。
五、货物运输
5.1乙方负责把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产生运费的,由乙方负责。
5.2运输损耗:在验收前因运输意外等导致货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验收后造成的人为损失由甲方负责。
六、品质保证:
6.1乙方保证产品的质量,经甲方验收后的产品,非人为及外界不可抗因素(如天气等)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6.2乙方买回来的布料要向甲方确认。
6.3乙方应自行检查买回来的布料,如做出的产品存在布料问题时,由乙方负责。
6.4乙方必须向甲方做好产前版确认,将每个码号、每种颜色的样品各一件提供给甲方确认,经得许可后再进行大货生产,否则出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5不良率超过5%时,乙方要按甲方的出售价赔偿。
七、保密约定
7.1乙方不能把甲方提供的有关订单的样衣、纸样、布料资料等转给第三者。产品出完货之后,所有资料都要退还甲方。
八、其他约定
8.1生产方式按甲方确认的方法为基准,不得以需要变更时应经得甲方同意。
8.2生产数量的限度是订单数量的3%,超过此限度时,要向甲方确认。
8.3主面料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生产时,甲方不用给乙方支付定金。
九、附加条款:
9.1本合同所带附件同样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2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9.3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9.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期限为1年。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