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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政府
安全生产
整治
行动
工作方案
政府平安生产整治行开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平安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平安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平安,确保“两节〞和“两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县委、县政府决定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治隐患、防事故,保稳定、促和谐〞为主题的平安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为使这次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的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推动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落实,促进“两个主体、两个负责制〞的落实,推进平安生产“双基〞建设和平安生产长效机制建立,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平安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协调开展提供良好的平安保障。
二、整治的内容、范围
(一)整治内容
1、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平安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打击平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落实情况;
4、企业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立及措施落实情况;
7、平安根底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平安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02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的平安设施“三同时〞贯彻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平安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二)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经营户)。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城市燃气、液化气;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以及城市根底设施等。
2、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公园、宾馆、饭店、医院、网吧、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
3、特种设备、电力设施和工业企业等。
三、职责分工
1、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工作;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民爆公司、非煤矿山企业由安监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排查治理;
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公共平安管理、专业爆破公司、民爆物品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平安由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4、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由建设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5、公园、公共娱乐场所、液化气及城市公共设施平安由城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排查治理;
6、道路桥梁、交通运输企业、水上渡运由交通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7、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工制造企业、电力设施保护、电信移动等信息产业由工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8、水利设施由水利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9、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行为由工商部门负责查处取缔;
2023、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游乐设备由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排查治理;
11、商(市)场、宾馆、饭店、商贸企业由商务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12、农用机械由农机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13、渔业由畜牧水产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14、网吧、歌吧等娱乐场所及文化企业由文化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15、校园平安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16、医院平安隐患由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17、矿产资源的非法开采、地质灾害隐患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四、时间安排
(一)发动部署阶段(xx年12月25日—12月31日)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催促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二)自查阶段(xx年1月1日—1月31日)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特别是企业更要抓好自查工作。各企业负责人要亲自负责此项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及隐患排查治理、监控措施,对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帐,并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消除到位。
(三)检查阶段(xx年2月1日—2月28日)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成立检查组认真对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组要由主要领导带队,抽调相关专家参加,按照方案所列内容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反响,并催促落实整改措施,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那么,检查情况由检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后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四)督查阶段(xx年3月1日—3月31日)
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局部专家组成假设干督查组,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单位进行督查。主要督查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销号情况、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各督查组要认真负责,严格督查,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流于形式的部门和单位通报批评,并列入年度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范围。督查情况由督查组签字后报送县政府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平安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制定专项整治行开工作方案,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不走过场,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依法整治,落实监管主体责任。
平安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以开发区管委会、乡镇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冬季平安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的通知(xx政明电(xx)33号)要求,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催促企业认真排查治理平安隐患,对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整改或停产、停业整顿。无视平安监管监察指令,违规违法生产经营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要报请县政府挂牌督办,协调解决。
(三)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实行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分类组织,分级负责。县政府安委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县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要求,负责相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综合指导协调,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周密安排,强化责任,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切实推动隐患排查工作的深入进行。
(四)建档跟踪,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认真落实平安生产信息专报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要求报送工作方案、隐患排查治理进度表。对不按要求报送的,通报批评,并作为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列入年度考核。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档,建立企业、部门和辖区的隐患数据库,实行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跟踪管理制度。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推进平安生产“双基〞建设的深入开展。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强化隐患闭环管理,不断促进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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