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排查
消除
公路
桥梁
安全隐患
工作方案
排查和消除公路桥梁平安隐患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厅关于平安生产的重要指示和一系列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平安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平安生产责任。围绕公路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查隐患、抓整改、强监督、严问责。大力排查治理平安隐患。全面摸清平安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重大平安隐患,进一步提高平安生产保障水平,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全面排查管养道路平安隐患。对全分局管养职责范围内的公路路面、道路标志、标线和平安防护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细致、认真的排查摸底,突出对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陡崖、深沟路段和高填土、高边坡、高挡墙路段地质灾害水毁、险要重点路段及并交通事故多发点的隐患排查。
(二)全面排查管养桥梁、涵洞平安隐患。对全分局职责范围内管养桥梁的平安设施,管理设施及使用状况全面排查,特别突出对四、五类危桥的隐患排查(以上提到的两座桥要特别注意)。即查桥梁根底是否掏空、下沉、移位或外露严重;查桥墱(台)是否倾斜、开(断)裂或严重分化脱落;查桥梁主梁(板)或拱圈是否开(断)裂、变形或严重老化脱落;查桥面行车道板是否破损,影响桥梁主要承重构件;查桥梁行人道或栏杆及桥梁附属设施(如锥坡)是否完好;查是否有超限超载车辆经常通过桥梁,超过桥梁设计承受能力使用等情况。查全线所有涵洞是否有堵塞、垮塌现象。
(三)加强养护作业现场的平安管理。催促各养护中心标准设置警示标志,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三、检查方式和安排
坚持自查自纠与催促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将查隐患、抓整改、强监督、严问责贯穿始终。本次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发动部署阶段(7月30日至8月10日)
分局制定出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迅速发动,作出具体部署,将工作重心放在一线。
(二)全面排查治理阶段,(8月11日至9月20日)
各养护中心对范围内管养的公路、桥梁开展地毯式的全面排查工作,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发现平安隐患及时报告。
分局路政科、养护科等科室人员对本次专项自查出的险情进行复查核实,并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及建议。轻微影响交通平安的,立即由所属养护中心进行整改;将复核查出的重大险情汇总上报市局研究解决,但养护中心必须立即落实平安防范等措施。路政科对影响交通平安的平交道口、非公路标志牌、路树、占用公路乱堆乱放、事故多发点、公路交通标志设置情况进行复查;养护科对养护作业现场、路面修复情况、危险路段进行复查;机修站对养护机械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桥梁工程师对所属桥梁进行全面检查查,特别是四、五类桥梁要重点检查。
(三)总结上报阶段(9月26日前)
对于排查或复查出的平安隐患,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平安防范措施或采取加固改造等手段,以最快的方式和速度,最大限度的消除平安隐患。对于轻微影响交通平安的,在自查阶段应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并按复查要求及建议,根据工作量,在1至7日内进一步落实整改到位。对于较大或重大平安隐患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快组织抢修,并上报市局。行动实施情况在九月二十六日前形成书面总结上报。
四、相关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分局成立专项行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部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排查、整治工作,切莫走过场,马虎了事,要通过全面深入的大排查,大力消除平安隐患,有力治理薄弱环节做到标本兼治,务必使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台帐登记管理。加强公路常态化的巡查工作力度,切实查处危及公路桥梁平安的人和事。要对所有公路桥梁排查一次,特别是对已采取措施且尚在使用的危桥或危险路段,要经常检查。每次排(检)查要登记存查,做到一患一档,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及时进行整改。发现重大情况,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应急防范措施。
(三)建立健全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尽快制定以预防和处置公路桥梁突发事件为主要内容的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和程序,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内容总结
(1)排查和消除公路桥梁平安隐患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厅关于平安生产的重要指示和一系列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平安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平安生产责任
(2)对于轻微影响交通平安的,在自查阶段应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并按复查要求及建议,根据工作量,在1至7日内进一步落实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