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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开展
全县
安全生产
大检查
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全县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11月9日全省平安生产紧急会议精神,特别是栗战书书记、xx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安委会关于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黔安明电[202223]6号)安排,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通过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各乡镇、各工作部门切实解决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平安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缺补漏,夯实根底,为迎接省政府检查组检查做好充分的准备。
一、检查方式
本次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以乡镇XX县区直相关工作部门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以自查自纠为主,同时各乡镇要催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搞好自查自纠。县人民政府成立四个督查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进行督查。
二、督查内容
1、贯彻落实11月9日全省平安生产紧急会议精神的情况。重点检查各乡镇、县直各工作部门是否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和栗战书书记、赵克志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是否对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进行了安排部署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实施;辖区内生产建设煤矿派驻的工作组是否到位并认真履职;煤矿平安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是否得到落实。
2、贯彻落实国家、省近期有关平安生产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的情况。具体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223]2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2223]1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煤矿平安生产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23]7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223]160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确保全省煤矿平安生产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223]161号)。重点检查各乡镇、县直各工作是否按照2023月6日全省平安生产紧急电视 会议要求制定了国发[202223]23号和黔府发[202223]13号的贯彻实施意见及方案,是否将相关精神传到达辖区或本系统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3、挂牌督办的平安生产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具体是。省平安生产委员会关于对平安生产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黔安[202223]6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在我省督查期间检查发现问题跟踪催促整改落实的紧急通知(黔安办[202223]27号)和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办调研督导组来黔调研督导反响意见和对督导组所发现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黔安办[202223]55号)中挂牌督办的有关平安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4、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情况。
5、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是否对今年以来发生的生产平安事故尤其在全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生产平安事故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6、各乡镇、县直各工作部门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202223年度平安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书的进展情况。
7、今冬明春平安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间
本次平安生产大检查从202223年12月1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检查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即日起到12月15日止,各乡镇、县直各工作部门要与当前正在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相结合扎实抓好工作落实;第二阶段为12月16日起至12月31日止,各乡镇、县直各工作部门要结合冬季平安生产的季节性特点开展大检查;第三阶段为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止。各乡镇、县直各工作部门要结合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的特点开展大检查。
四、督查分组
为确保此次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组织4个综合督查组对各乡镇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县直有关部门进行抽查。县综合督查组人员组成如下:
第一组。由县纪委朱钧书记任组长,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打非办、县国土局、县林业局相关同志为成员,负责督查斗古乡、哈喇河乡、秀水乡、观风海镇、迤那镇、牛棚镇、玉龙乡、中水镇、黑土河乡、石门乡。
第二组。由县人大毛昌义副主任任组长,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农机中心相关同志为成员,负责督查小海镇、羊街镇、盐仓镇、板底乡、大街乡、兔街乡、龙街镇、雪山镇、云贵乡。
第三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友省任组长,县交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林业局、县乡企局相关同志为成员,负责督查草海镇、双龙乡、幺站镇、金斗乡、麻乍乡、哲觉镇、黑石镇、岔河乡、海拉乡。
第四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毅任组长,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煤管局、县旅游局、县卫生局相关同志为成员,负责督查炉山镇、东风镇、二塘镇、猴场镇、新发乡、金钟镇、龙场镇。
五、驻矿工作组工作要求
按照中共xx自治县委办公室xx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落实煤矿平安生产属地监管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工作的通知(威党办发[202223]233号)总体安排部署,县人民政府向各煤矿派出的工作组,工作组驻矿时间从202223年11月2023日至2023年6月30日,要严防死守,确保煤矿平安生产。
1、各派驻煤矿的工作组要高效开展工作,切实落实包保责任制,要对煤矿大力指导、催促,帮助所驻煤矿切实解决平安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防止事故的发生。
2、各工作组必须严格履职尽责,切实派得进去、驻得下来,要保证每天均有成员驻矿工作(可以轮班)。
3、各驻矿工作组必须要真查真催促。要催促所驻煤矿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煤矿平安生产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23]73号)规定的五个一律停产整顿的要求,必须真停真改,落实到位。对各乡镇和煤矿平安监管监察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催促整改落实,消除隐患。
六、工作要求
1、各督查组一定要进一步指导催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11月9日全省平安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为我省加速开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提供可靠平安保障上来。
2、各督查组一定要突出煤矿和道路交通两个重点,当前尤其要突出煤矿这个重中之重,要深入各乡镇,深入煤矿下井查实、查细、查准问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调查研究,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共商解决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3、本次平安生产大检查要全覆盖、拉网式、梳篦子,不留死角。各乡镇人民政府XX县区直各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要催促辖区内所有的生产经营企业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把所有的问题都找出来进行整改。要建档查责,每一个检查、整顿和排除隐患都要做到四有,即:有记录、有实名、有时限、有销号。
4、本次平安生产大检查是扎实落实11月9日全省平安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和栗战书书记、赵克志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县直各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检查内容、认真查缺补漏。对思想认识不到位、不重视、作风飘忽、工作不力,导致在迎接省检查组检查时发生问题的单位,严格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5、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情况反响。各乡镇、县直各工作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填写检查登记表。对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反响到县安委会办公室,于2023年1月31日前将大检查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并将总结材料和检查登记表交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总上报地区安办。
附件:全县平安生产大检查情况登记表
2022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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