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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市集
体林权
制度改革
工作方案
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为了积极推进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根本原那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开展观,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根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确立农民对集体山林的经营主体地位,进一步明晰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地调动广阔农民群众及社会力量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促进林业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解放林业生产力,开展林区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森林资源增长、林业产业开展、农民收入增加和林区和谐社会建设。
(二)总体目标。在先行试点、取得经验的根底上全面推开,争取到“十一五〞末,根本完成全市集体林权革任务,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流转程序标准、监管效劳有效、责权利相统一的现代集体林产权制度,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
(三)根本原那么。
1、坚持依法改革的原那么。依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XX省森林管理条例和XX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方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保护林权所有者的财产权,维护其合法权益,维护和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平等的承包经营权,做到还山、还林、还权、还利于民。
2、坚持分类经营的原那么。以生态保护为前提,管好公益林,在不改变林地集体所有和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放活商品林经营权和处置权,开展林业产业,推进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建设协调开展。
3、坚持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原那么。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改革的方式和方法、集体林经营管理的形式由农民群众通过民主决策、自主选择,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切实做到改革的内容、程序、方法和结果“四公开〞,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4、坚持尊重历史的原那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和以前的林业改革相衔接,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对林业“三定〞以来落实的林权,要继续坚持和进一步完善,不打乱重来,不重新调整。对权属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要依法依规确认和妥善解决,确保林区社会稳定。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明晰产权
在全面调查摸底的根底上,逐一将集体山林落实到山头地块,并按照国家林业局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方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标准林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及时完成林地权属登记和确权发证,明晰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通过核发或换发林权证,落实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集体林权经营管理体制。
l、对目前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集体林,主要采取家庭承包经营形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享有林地承包权,按人均确权到户,以户为经营单位。
2、对目前经营效益好,集体经济组织大多数成员比较满意的集体经营形式,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农户代表同意,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权〞的方式,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林地、林木折股均等分配,提取林业开展和集体公益事业资金后的收益按股分配。
3、不宜采取家庭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经评估作价后,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4、自留山稳定不变,按照“增人不加林、减人不少地〞的原那么,在承包期内由农户无偿使用;不得收回。
5、责任山稳定不变,承包期内农户自主经营,允许继承。对合同不完善的,要依法完善。承包期满,农户不愿意继续承包的,清理原合同约定的权责后,由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处置。
6、经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集体林地,假设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应予以维护;假设程序根本合法、但承包权责显失公平或群众争议较大的,在政府主导下协商解决;对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徇私舞弊、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要依法予以纠正。
7、利用贷款营造的集体山林,在落实经营主体时,按照“债随林权走〞的原那么,明确债务归还主体。
8;已经承包或经营主体明确的集体林地,要限期造林绿化。因抛荒被集体经济组织收回造林的,按照“谁造谁有〞的政策落实林权和受益分成比例,承包者享有林地使用权,经营者享有林木所有权。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林地承包期为30—70年,上一轮承包到期后,可直接续包。
10、新一轮承包和本次确权发证,都要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明确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承包合同应载明以下条款: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林地的名称、四至、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
(二)放活经营
1、自留山和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以及通过流转取得林地使用权的承包经营者,其林业生产经营活动由经营者自主确定。
2、林业“三定’时划定的自留山和责任山,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地,在自愿的根底上,鼓励农户联户经营、委托经营或采取股份合作经营等形式规模经营,经营方式由农户协商确定。
(三)标准流转
l、除国家重点公益林、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及有权属争议的林地外,允许承包方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那么,对拥有的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流转。
2、以承包方式取得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并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其林地和林木使用权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流转。
3、林地林木流转要签订合同。流转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流转林地的林权证号、林地所在地名称、小班位置、四至界限、树种、林种、面积、林木蓄积等;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
4、林地林木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农户没有固定收入或除林地外没有其它生活来源的,其保障生活必须的林地不得流转,防止农民因失去林地造成生活贫困。
(四)配套改革
1、创立林业行政效劳中心,建立林业要素市场。要在县城或乡镇政府所在地探索建立林业综合效劳场所,集中办理林权证登记、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等行政许可事项。结合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合理布局和建设木材等林产品交易市场。
2、创新林业执法管理体系。整合木材检查、林业案件查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等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
3、引导和支持开展林业行业协会和林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效劳广阔林农。
三、开展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确定耀州区为我市林改试点区。试点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
l、成立工作机构。耀州区要成立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林业局组建林改工作队伍,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市林改办成立督导组,催促检查和指导林改试点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在调查摸底的根底上,耀州区要依据省市实施方案和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详细的集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报市林改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并报省林改办备案。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林地承包工作组,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定林地承包方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农户代表同意并张榜公布,报乡镇政府和区林改办备案。
3、开展宣传培训。采用张贴布告、组织宣传车和群众媒体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广泛宣传林改的目的意义、政策方法、步骤程序,使广阔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同时要对林改工作人员、村组干部进行林改政策、工作方案、确权发证要求和相关技术规定的培训,使参与改革的同志能正确运用相关政策法规,熟练掌握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
第二阶段:勘界确权阶段
l、现地勘界确权。现地勘界、确认面积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必须精心组织。同时,现地勘界要和国土部门相衔接,防止出现一地两证现象。具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组织人员,在区、乡镇林改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对集体林地逐块调查登记,利用地形图进行小班勾图,明确四至界限,并将确权结果张榜公布。
2、签订承包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林权,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与农户签订林地承包合同书,将权属落实情况造册,连同合同书一并报乡镇政府审核。
3、争议纠纷调处。对林权争议和承包经营权或林权流转等争议引发的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调处〞的原那么,制订和完善调处预案,明确职责,予以调处解决;对历史遗留问题,本着“尊重历史、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的原那么,在调查研究和听取群众意见的根底上,通过协商解决。
第三阶段:建档发证阶段
勘界确权完成后;乡镇政府将审核无误的林权登记根底材料报区林业部门,林业部门核实录入微机后报区政府批准发放林权证。因流转或其它原因造成林权变化的,要进行变更登记或换发林权证。对权属不清或纠纷尚未解决的,不得登记发放林权证。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试点工作结束后,耀州区要抽调力量,全面进行自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向市林改办提交试点工作总结。省、市林改办联合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调整林业生产关系、开展林业生产力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稳定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障。各区县务必充分认识集体林改革的重大意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集体林改革作为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林业改革的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林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林改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坚持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林业部门积极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领导责任,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采取包乡镇、包村组的方法,将林政任务分解到村、到山头、到地块。要重视林区稳定工作,把维护林区稳定贯穿于林改的始终,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防止出现新的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现象。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发现并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部门协作,合力推进。林业部门要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认真做好改革的各项根底工作和效劳工作,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财政部门要把改革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按进度足额拨付,保证改革所需。监察部门要对改革实施全过程监察,严肃查处改革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案件,确保改革依法依规操作。档案管理部门要把林权改革档案的收集是否完整、整理是否标准、保管是否平安、利用是否方便作为重点,加强对基层林权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开展改革、国土资源、农业、司法、民政、工商、地税、银行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搞好效劳。
(三)落实人员,精心组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发动、经费保障、行政推动在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在林业部门。各区县林业部门要抽调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的同志组成林改工作队伍,深入乡镇、村组,专职从事林改工作。同时要落实工作人员责任制,建立责任跟踪和过错追究制度。
(四)标准操作,保证质量。集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工作要求严。因此,一定要按照实施方案中的程序,摸清底子,吃透情况,依据政策标准操作。要正确处理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