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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禁毒
重点
整治
工作方案
新编
XX年XX市禁毒重点整治工作方案
2023年12月,我市被列为重点关注的全国毒品问题严重地区,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4号文件精神,稳固现有毒品问题重点整治成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XX省禁毒条例,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关于对2023年度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调整认定的决定及XX省毒品问题地区责任考评实施方法、XX省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责任考评验收标准文件要求,认真抓好我市禁毒整治工作,确保在年底通过国家禁毒委考核评定达标。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禁毒重点整治行动,特别是对毒品消费、贩毒问题等涉毒违法犯罪给予严厉打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XX市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领导同志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平安xx、和谐xx〞的目标,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促进毒情进一步好转。坚持专项整治和长效治理相结合,为年底通过全国禁毒委员会考核评定达标奠定坚实的根底,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xx市禁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刘连杰任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崔浩泉,副市长、公安局长刘力军任副组长,市委办、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开展和改革局、市法制办、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方案生育局、市工商和食药监局、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等禁毒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禁毒办,由市公安局副局长任心旭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指挥、情况综合等。
(二)健全市禁毒办实体化建设。根据XX省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责任考评实施方法关于“被列为重点整治地区的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要配套专职工作人员,从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的要求,从公安、文广新局、司法局、教育体育局等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到市禁毒办,健全市禁毒办的实体化建设。
(三)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为确保重点整治行动整体联动,根据国家及省、XX市禁毒办下达的工作目标和国家禁毒委员会禁毒工作责任制,制定了2023年xx市禁毒工作考评方法、2023年xx市禁毒整治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各单位对照考核评估指标来完成各项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镇、街道、区工作重点
1.积极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吸毒人员网格化效劳管理工作。各镇、街道、区要贯彻落实省综治办、省禁毒办关于开展全市吸毒人员网格化效劳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完善社区戒毒(康复)办事机构,明确相应的禁毒专干和配齐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办公场所门口挂有牌匾,工作经费要有保障。要进一步完善集生理脱毒、心理矫治、后期康复、回归社会于一体的戒毒模式。最大限度地把吸毒人员纳入综治社会化、网格化管控体系。
2.积极推进镇(街道)、村(社区)禁毒宣传。每个镇(街道)和所属行政村、社区必须设有禁毒宣传橱窗。宣传内容必须涵盖有对本地毒品违法犯罪人员判刑情况、本地吸毒人员社会危害情况等对当地群众具有现实警示作用的相关案例。
(二)市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重点
1、市委办。做好市委常委会议有关禁毒工作的会议纪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全市禁毒工作方案方案;抓好全市禁毒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根据市委、市政府、市禁毒委对禁毒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强对全市禁毒工作的组织、协调、催促指导,参与市重要禁毒举措及规定的制定和完成好禁毒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
2、市政府办。做好政府常务会议有关禁毒工作的会议纪要;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禁毒工作方案方案;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将禁毒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根据市委、市政府、市禁毒委对禁毒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强对全市禁毒工作的组织、协调、催促指导,参与市重要禁毒举措及规定的制定和完成好禁毒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协助市禁毒办做好全市较大规模禁毒会议会务工作。
3、市委政法委。参与制定全市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将禁毒工作纳入创立平安建设的范畴;组织、指导、协调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做好禁毒工作;把禁毒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网格化效劳管理范畴。
4、市委宣传部。将禁毒宣传教育纳入宣传工作总体规划,制定禁毒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本地禁毒宣传工作的开展;将禁毒工作纳入文明创立活动的范围;协调、指导新闻媒体、报刊、杂志,播放、发表禁毒工作的成果、经验、先进典型及重大的相关活动的报道,营造浓厚的禁毒气氛;组织各宣传部门(镇、街道)人员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5、市公安局。经常开展对娱乐场所、宾馆、公寓、出租屋、酒吧、网吧、桑拿等治安复杂场所的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场所贩毒、容留吸毒、聚众吸毒活动以及为贩吸毒活动提供各种便利的行为;严厉打击贩卖、运输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对吸毒人员做到应收尽收;对为贩卖毒品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或通风报信等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
6、市人民法院。加强对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直接审理本级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对毒品犯罪案件审判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指导、催促、检查所挂乡镇毒品重点整治工作;做好判决后的毒品犯罪人员尤其是青少年的回访帮教工作;以审判案件为依托,利用典型案件以案讲法等形式开展禁毒法制宣讲工作。
7、市人民检察院。对毒品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抗诉工作,以及对毒品犯罪案件涉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犯罪的立案侦查工作;依法对毒品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进行监督。
8、市法制办。对党委、政府依法制定禁毒工作规章制度提供法律保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禁毒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9、市开展和改革局。把禁毒事业开展方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中长期规划和开展方案,做好禁毒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的衔接平衡与协调开展;积极争取国家和改革委员会的支持,加强我市禁毒根底设施建设、配合制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相关政策。
10、市教育体育局。制定教育系统开展禁毒教育工作的方案,在小学五年级到高中二年级全面开展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做好本级学校的禁毒预防教育示范园地和基地的建设;建立学校与学生家庭毒品预防教育联动机制,开展“大手拉小手,不让毒品进我家〞专题活动;催促、指导全市各中小学校开展禁毒工作,排查辖区中小学生有无涉毒情况,对全市各中小学校禁毒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排查;积极组织开展禁毒征文、禁毒预防教育示范课程、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的比赛、评比活动。
11、市司法局:
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组织、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区对涉毒犯罪、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刑满释放和强制隔离措施后的安置帮教工作,引导、辅助以上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预防、减少复吸和重新犯罪;指导、催促各镇(街道)、区协助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并将其纳入普法教育规划。
12、市财政局。将禁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完善禁毒经费财政足额保障和政策增长机制;按照市政府要求,标准组织各级财政部门把禁毒经费列入财政开支方案,确保足额保障、专款专用。
13、市民政局。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促进禁毒、戒毒政策的落实;加强对禁毒民间组织的管理,支持其依法开展工作;做好对禁毒英烈的抚恤工作;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工作;指导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戒毒人员的家庭纳入救助范围,按符合低保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家庭给予相应救助。
1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对象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并将符合条件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对象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并提供免费的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结合就业效劳、就业培训和就业援助等工作,依托定点培训机构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催促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在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时,将禁毒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内容。
15、市卫生和方案生育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对经吸毒引起的传染性疾病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并对治疗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效劳;加强对医疗机构内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并标准使用,加强处方管理;对宾馆、歌舞厅等公共场所开展禁毒防艾宣传;指导、催促各镇(街道)、区计生人员负责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16、市工商和食药监局。主动联系行政审批部门,依法严格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娱乐场所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管理,对相关企业、娱乐场所经营者进行禁毒宣传培训;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流通领域及娱乐场所中发生的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工商企业、市场的监督管理,对查实参与贩毒、吸毒、非法贩卖易制毒化学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经营者及个人,依法处理;指导注册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工作,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活动,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开展涉毒专项检查。组织全市开展全市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管理工作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和购用管理工作;建立经营者使用单位档案建立精麻药品巡查制度,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组织开展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类药品列管方法的宣传。
17、市文广新局。发挥文艺团体及群众艺术馆、文化站的作用,运用各种艺术形式宣传国家禁毒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支持、鼓励文艺工作者通过艺术创作反映禁毒斗争中涌现出的英雄事迹,揭露国内外毒品犯罪分子的罪恶,揭示毒品对人类生命、社会秩序、家庭和个人幸福的严重危害性;催促、检查、指导娱乐场所和旅馆、酒吧、会所等其他经营效劳场所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18、市安监局。所辖化工行业、轻工行业易制毒化学品重点生产企业经营者、管理者进行禁毒法律法规培训,标准企业生产、销售;组织对所辖化工行业、轻工行业易制毒化学品重点生产企业禁毒专项检查,催促其在企业显要位置张贴禁毒警示标语、开设禁毒专栏。
19、市交通局。组织对交通运输业的从业人员开展禁毒宣传培训;加强交通沿线禁毒工作的宣传,在辖区所属车站、码头、交通运输企业悬挂禁毒宣传警示标语,利用所属营运车辆开展禁毒宣传公益广告。
20、市农业局。协调有关部门指导毒品原植物的禁种和铲除工作;制定动物用麻醉药品的供应和使用管理方法;组织对农民开展禁种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全市林业部门做好林业毒品原植物的禁种和宣传工作;依法打击林区违法犯罪活动,对全市林区开展毒品原植物的禁种宣传和检查工作。
21、团市委。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青少年中普及禁毒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意识;大力推进禁毒青年志愿者行动,设置禁毒志愿者队伍;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涉毒青少年的帮扶工作。
22、市妇联。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教育妇女远离毒品;组织、发动妇女积极参与禁毒斗争,特别是参与社会帮教工作;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的特殊作用,努力做好家庭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23、市总工会。积极推进面向广阔职工的禁毒宣传教育,将禁毒知识纳入职业培训的重要内容履行工会维权职能,组织开展对吸毒职工的帮扶教育活动。
四、工作目标
(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深入推进。各镇(街道)、区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禁毒干部、1名专职工作人员,依法正常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并将社会面吸毒人员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效劳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