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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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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查处 打击 违法 建筑 工作方案
XX市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工作方案 亚市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决定,积极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有效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遏制违法建筑抢建之风,维护三亚城市规划有序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三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与工作目标 以7月7日“市环境卫生责任片区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大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海南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为依据,按照“统一组织,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部门联动,分步实施〞的原那么要求,在全市开展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大行动,重点查处和打击重点建设工程用地内违法抢建,防控XX县区周边及乡镇村庄违法建筑,使重点建设工程用地和XX县区周边及乡村抢建之风得到控制,保障城乡规划顺利实施和重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二、组织机构 成立XX市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黄明荣(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杨逢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王少山(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王忠江(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长) 兰文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瑜(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孙宁(市林业局局长) 李洪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 张上真(市公安局调研员) 何世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陈跃(XX县区工委书记) 张羽飞(XX县区工委书记) 陈阵(崖城镇党委书记) 陈正光(天涯镇党委书记) 王裕雄(凤凰镇党委书记) 王昱正(田独镇党委书记) 李骥(海棠湾管委会主任、海棠湾镇镇长) 李开文(育才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查处和打击各区镇违法建设行为试点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办公室主任由兰文全兼任,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三、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的主要内容 此次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调查已经建成的违法建筑,重点查处违法建筑土地来源、报建手续、资金来源、违法建筑人员情况,分类理清本村(居)民的房屋和外来人员非法买地建房情况,登记造册并张榜公布,依法处置。 四、实施步骤 (一)按照“分步实施〞的原那么要求,采取“先抓试点,全面铺开〞的步骤组织实施。先以XX县区作为试点单位,以半山半岛工程所在的鹿回头社区为试点,通过组织工作组进村驻点,开展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活动,取得经验后在全市铺开。 (二)成立XX县区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试点工作组,组长由XX县区工委书记陈跃担任,副组长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兰文全、XX县区管委会主任黄海雄担任。工作组人员从XX县区管委会抽调5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抽调10人、市规划建设局抽调2人、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抽调4人、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抽调2人、市纪委(监察局)抽调2人、市林业局抽调2人、市公安局抽调5人组成。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 1.进驻试点片区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分别组织召开村委会班子会议、党员大会、群众大会,争取广阔群众积极参与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工作,制止违法抢建行为; 2.深入实地调查摸底,掌握已建成和在建违法建筑户主、报建手续、用地来源和资金来源情况,制表报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3.由公安机关进行稳定性评估,制订撤除片区违法建筑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报市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试点工作组每周向市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一次工作; 4.总结试点片区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工作经验,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委、市政府。 五、时间安排 (一)XX县区进村驻点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试点工作时间为一个月(7月25日至8月25日)。 (二)全市铺开成立工作组开展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工作时间从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六、责任分工 根据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工作组调查提供的违法建筑情况,按以下分工进行查处。 (一)对重点建设工程用地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法建筑,对正在打根底抢建的违法建筑,由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组织撤除。 (二)对已建成的违法建筑,属于非法买卖土地的,由市国土环境资源部门负责依法立案查处。 (三)对挖山毁林抢建违法建筑的,由市林业部门负责依法立案查处。 (四)公职人员参与抢建违法建筑的,由市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对资金数额过大(50万元以上),送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处。 (五)市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撤除违章建筑现场的平安保障工作,依法查处暴力抗法、阻挠执法行为。 七、工作组工作经费 各区镇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工作组的相关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 八、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各区镇党政一把手要把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列入重要议程,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实际指导工作组开展工作。各区镇工作组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大胆地做好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各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气氛。各区镇工作组要深入实地,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城乡规划、土地管理、林业等有关法律,提高市民(村民)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城乡规划、国土、林业管理规定,做到建房依法报建,不违法建设。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由属地区镇牵头,搞好协调,市综合行政执法、规划建设、国土环境资源、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林业、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发现违法抢建苗头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对 迎风抢建的违法建筑要依法强行撤除。市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为专项行动提供良好的执法保障环境。 (四)总结经验,全面推进。XX县区要认真总结半山半岛建设工程用地内的鹿回头社区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试点工作经验,为指导全市组建工作组,扎实开展好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工作提供有效的做法和经验。 第二篇:XX市全面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工作方案XX市全面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决定精神,遏制当前违法抢建的违章建筑,维护城市规划有序实施,促进和谐三亚建设,我市决定全面开展打击违法建设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和城乡规划法,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综合整治〞的原那么,集中力量,依法对严重破坏城乡规划、影响市容景观、危害公共平安的违章筑物进行撤除,优化投资开展环境,提高三亚城市品位,推进三亚又快又好地开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违章建筑撤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XX市打击违法建设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陆志远(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泰令(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岳进(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王少山(市公安局局长) 王忠江(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郑通卫(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周高明(市财政局局长) 邓忠(市开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瑜(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苏云(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李洪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 陈志勇(市卫生局局长) 关平(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陈跃(XX县区工委书记) 李诗华(XX县区管委会主任) 张羽飞(海棠湾镇委书记) 王昱正(田独镇委书记) 王裕雄(凤凰镇委书记) 陈正光(天涯镇委书记) 陈阵(崖城镇委书记) 李开文(育才镇委书记) 周雄(市委宣传部调研员) 黄淑贞(三亚晨报社总编辑) 邓化义(市广电局局长) 何诗礼(三亚武装警察支队支队长) 刘劲松(市公安消防局政委) 黄泽波(三亚供电公司总经理) 袁文革(海南天涯水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工作方案,研究确定撤除建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全市撤除违章建筑指挥调度中心,由岳进兼任主任,郑通卫兼任副主任。指挥调度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性重大的撤除违章建筑行动,对全市日常性撤除违章建筑行动进行指挥、调度、检查、监督、处置。 指挥调度中心下设投诉受理组、行动汇编组、检查督办组。指挥调度中心从执法、监察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集中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各区(镇)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负责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行为的打击工作。 三、依法撤除范围及重点 (一)撤除范围 依法强制撤除两区六镇非法侵占土地、非法买卖土地、非法挖山毁林,以及在重点工程用地范围内、重点景观路段两旁和主XX县区内乱搭乱建的违法建筑。 (二)撤除重点区域 1、河东辖区的东岸、临春、海螺、鹿回头、月川、红郊、师部农场等片区; 2、河西辖区的金鸡岭农场、南边海、解放四路延伸段、三亚湾路海坡段、儋州村、春园、港务局码头等片区; 3、田独镇东环铁路、安游92304部队工程用地内等片区; 4、凤凰镇区、回辉新村沿路两侧,桶井村,三亚湾XX县区; 5、天涯镇沿途海岸线。 四、责任分工 (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1、负责全市违章建筑打击行动组织协调工作。 2、对区、镇及区、镇执法局(大队)查处、打击违章建筑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工作情况。 (二)两区六镇及执法局(大队) 1、实行属地管理原那么,全面负责辖区内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工作。 2、加大对辖区内违章建筑的巡查、监控力度,建立岗位责任制和领导分工负责制,落实好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暨责任追究制度。 3、坚决制止非法侵占土地、非法买卖土地、非法挖山毁林进行建房行为,对辖区内的违章建筑依法组织撤除。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制止村干部、村民非法倒卖土地建房行为。 (三)规建、国土、林业、房产等相关职能部门 认真履行各自管理职能,对违法建房行为,对侵占土地、非法买卖土地、违法建房,非法挖山毁林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并积极举报和查处。 (四)市公安局 对撤除违章建筑行动中遇到的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对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分子立案侦察。 (五)市监察局 依法查处参与违法占地、非法买卖土地及违章建筑,以及干预执法部门查处违法建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市委宣传部 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对打击违法建设行动的宣传力度,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曝光,营造良好社会气氛。 五、工作步骤及要求 全市撤除违章建筑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23年6月12日至12月31日。 (一)第一阶段(2023年6月20日—6月30日) 1、宣传发动广阔市民积极配合依法撤除违章建筑工作。 2、两区六镇对辖区内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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