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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水上
交通
专治
工作方案
市水上交通专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标准及东水域水上交通平安秩序,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效劳于经济社会开展和“两型〞社会建设,坚决杜绝我市水上交通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减少水上交通事故总量,促进我市水上交通平安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和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作通()1号)精神,结合及东水域水上交通平安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开展观和平安开展理念,认真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加大工程船舶装载管理力度、严厉打击船舶严重超载、无证驾驶、非客船载客、无证航行和无证(国土资源证、平安生产许可证)开采及东水域砂石资源等违法行为,彻底扭转及东水域航运船舶违法现象普遍、事故多发的局面。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及东水域水上交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蒋锋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县、市、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海事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责任分工
(一)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地方海事局负责组织及东水域相关县市海事处开展船舶超载、无证驾驶、违章载客专项整治活动。
(二)县、市、县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负责对工程船舶超平安标准装载砂石等行为进行整治,严厉打击船舶严重超载等违法行为。
(三)县、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及东水域砂石无证开采(国土证、平安生产许可证)的专项检查和整治。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各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出台挖砂工程船舶准入条件及奖罚方法的文件,市交通运输局和地方海事局出台治理船舶超载、无证驾驶、无证航行、非客船载客行为的标准性文件,召开各辖区挖砂工程船舶、运砂船舶业主及作业人员平安工作会议,将文件精神宣传贯彻到每艘船、每个船主。
(二)全面排查阶段
各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船舶严重超载、无证驾驶、非客船载客、无证航行和无证(国土证、平安生产许可证)开采及东水域砂石资源等违法行为摸底排查,建立台账,确保排查全面到位。明确整治重点,力争取得实效。
(三)整治阶段
各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要针对辖区内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统一开展整治行动,落实整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和地方海事局要对运砂船舶开展全面检查和整治行动,市地方海事局要抽调专人组成反超载行动执法队伍,配备专门的船艇和经费,严厉打击及东水域运砂船舶严重超载现象,杜绝无证驾驶、无证航行、非客船载客现象,将违反准入条件的挖砂工程船舶违法违章证据移交相关管理机构依法进行严处;对屡教不改的,依法采取停运措施,从根本上遏制严重超载行为。对无证开采及东水域砂石资源的行为,各相关县市要及时严厉打击,标准开采秩序,市整治办将组织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四)稳固验收阶段
市及东水域水上交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督查,看制度是否完善,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对违法行为是否追究处分到位,检查结果纳入今年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和责任追究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水上交通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稳定平安生产总体形势的大事来抓,要专题研究,全面部署,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积极营造事故预防有人抓、平安隐患有人管的局面。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地要结合“XX省道路交通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活动的开展情况,充分发挥播送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水上交通平安常识和开展水上交通平安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曝光严重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争取广阔水上交通参与者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全民交通平安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
(三)扎实开展排查治理。对水上交通事故频发地段要进行全面平安隐患排查,建立台账(要求提供文字、图片、图像等资料),列出分期分批治理的目标。对发现的重大平安隐患要边排查边治理,尽快治理到位。对发生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平安事故的险要水域和单位要先行整顿治理到位。
(四)强化整治措施和责任追究。对严重违法的,依法依规进行处分。专项整治期间,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的,一律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督导检查和信息报送。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加强调查研究,帮助支持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各地整治工作认真深入开展。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定期调度、报送整治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工作情况和隐患治理情况,工作总结月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内容总结
(1)市水上交通专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标准及东水域水上交通平安秩序,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效劳于经济社会开展和“两型〞社会建设,坚决杜绝我市水上交通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减少水上交通事故总量,促进我市水上交通平安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和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作通()1号)精神,结合及东水域水上交通平安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