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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大气污染
防治
工作方案
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一)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国发(2023)37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3)6号)、XX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XX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黄环委办(2023)11号),及市委、市政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完成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订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优化产业布局、加强能源清洁利用、实施主要污染物和重点污染源综合控制、强化大气环境管理能力为手段,细化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着力解决以可吸入颗粒物(pm2023)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形成政府统领、部门协同、企业治理、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城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开展,加快推进我市"省级环保模范城"、"省级生态市"的建设。
二、工作目标
2023年,武穴XX县区可吸入颗粒物(pm2023)年均浓度要比2023年的根底上继续下降,平均浓度控制在65微克/立方米以下,环境空气质量到达二级标准的天数要到达292天以上,达标比例80%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抓好"重点区域污染防控、重点领域污染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三个重点,实施"严控工地扬尘污染、严控秸秆露天燃烧、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严控XX县区露天烧烤无序排放,严控工业企业污染排放"五个严控,分解落实改善空气质量工作任务清单。
(二)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全面负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责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部门本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实施方案。
(三)强化督查。市政府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入政务督查重点事项,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联合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催促整改。
(四)严肃问责。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的部门,坚决落实预警、通报、约谈、取消相关荣誉称号等措施。
(五)信息公开。每天在武穴电视台发布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对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以及典型违法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公开问责,接受社会监督。
四、主要任务
2023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清单管理(详细工作任务见附件),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环保局要充分发挥牵头单位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工作调度,加强联动联治,每季度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政府。
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二)
目前,我市大气污染主要是由燃煤烟尘、建设工地及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造成的。可以采取综合整治的方式从六个方面进行治理,具体措施如下:
一、持续实施"蓝天行动"方案工程,对工业企业烟粉尘进行提标改造
工作目标。以创立国家生态文明市的标准和要求为总目标,以开展环境治理工程为抓手,通过综合整治,根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使全市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0%以上。
具体措施。制定"蓝天行动"方案年度实施方案,以工业企业提标淘汰、淘汰落后产能、烟粉尘综合整治、环境能力建设、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开展五项专项行动,对涉及到的具体工程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市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有关工业企业
二、XX县区燃煤锅炉及燃煤大灶治理
工作目标。根据XX县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昌市环字(2023)26号)和2023年7月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划定XX县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的要求,清理高污染禁燃区内的燃煤锅炉和燃煤大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不断改善空气质量。
具体措施:
1、向各街道办事处下发关于开展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及燃煤大灶调查摸底的工作通知,对辖区燃煤锅炉及燃煤大灶进行调查摸底,彻底查清辖区内燃煤锅炉企业(个体)情况。
2、市住建局要根据供热区划,对禁燃区内锅炉及燃煤住户作出并网方案,并实施集中供热。
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XX县区建设工地及交通运输扬尘治理
工作目标。杜绝XX县区建设工地、道路运输及砂土堆场扬尘污染。
具体措施:
1、全市各建设工地开工前必须安装冲洗装置,对拉运砂土车辆进行冲洗。
2、各建设工地施工道路必须硬化,并采取喷淋降尘措施。
3、施工车辆必须采取全覆盖的方式防止砂土扬尘污染。
4、施工砂土不能随意堆放,临时堆放必须采取覆盖等方式到达环卫标准,防止扬尘污染。
5、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检查力度,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纳入环境保护工作绩效考评。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督查室、市环境保护局
四、餐饮业油烟治理
工作目标:要求全市餐饮业油烟到达国家排放标准,杜绝餐饮业油烟扰民
具体措施
1、加大市民的环保教育宣传工作,使油烟治理深入民心、家喻户晓。让群众知道在什么地方、符合何种条件、在什么情况下可开办餐饮效劳业。同时,对抗拒治理的业主通过播送、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从正反典型着手,提高治理进度,接受公众监督。
2、制定下发XX县区餐饮业管理规定,对餐饮业油烟、噪声作出明确规定。
3、对群众反映油烟超标排放扰民情况,严格执法,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停业整改,对于逾期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或整改不到位油烟仍无组织排放的,依据有关法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相应罚款。
4、明确将餐饮业登记作为环保审批的前置性行政许可,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不予核发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于无照经营或者证照不全且不符合污染排放标准的餐饮店,坚决予以关闭。
5、采取疏堵结合,逐步取缔未预留独立烟道,排烟口设在楼顶、处在住宅楼下的餐饮业。同时,严查未经许可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进行经营餐饮的违法行为。
6、坚决取缔市区露天烧烤,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取缔一起,确保城市环境秩序井然。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机动车尾气治理
工作目标:淘汰黄标车和无标车,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
具体措施:
1、建立黄标车淘汰报废财政补偿机制,加速淘汰黄标车和无标车。
2、按照2023年5月市政府关于实施黄标车限行及无标车禁行措施的通告的要求,在主要城市交通密集区实施黄标车限行、无标车禁止上路。在划定的黄标车、无标车禁行区域,安装电子设备,对黄标车、无标车违章驶入进行处分。
3、严格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加大路检抽检力度。
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经信委
六、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活动
工作目标。依托年度环境保护大检查活动,对全市产生废气的工业企业进行摸底,实行一企一档。对检查出的环境违法行为,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治,切实控制大气污染。
具体措施:
1、制定XX县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完成任务情况纳入环境保护工作绩效考评。
2、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执法到位、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配合单位:昌吉国家高XX县区和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
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三)
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提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3)3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3)13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XX省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环通(2023)112号)和省委、省政府环境空气质量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继续深入开展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工作,全市实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85%以上,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控制在4.2以内。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加强对"三尘"(扬尘、烟尘、粉尘)、"三气"(尾气、油气、烟气)、"三堆"(煤堆、灰堆、渣堆)和"三场"(建筑场、渣土场、物流场)污染环境的管控,大力削减污染物存量,可吸入颗粒物(pm2023)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同比下降2023%以上(分别控制在67和43微克每立方米以内)。全面控制污染物增量,全面启动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摸底和防治工作。建立源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加强台账管理,探索开展网格化管理。确保不出现重度污染天气。
二、工作任务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1.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依法取缔我市建成区及XX县区内所有2023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187台,共439.1蒸吨。对全市现有燃煤锅炉进行清洁能源改造。建XX县区(含XX县区建成区)内禁止新建7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2023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市质监局,各区(市、县)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市开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生态文明委配合)
2.2023年,继续加强火电、钢铁、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的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分别建立源清单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加强重点行业工业窑炉设施气二氧化硫防治及管理,确保现有脱硫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稳定运行,确保二氧化硫稳定达标排放。大力推进火电、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治理,干法水泥窑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配套建设炉外脱硝设施,确保氮氧化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除尘设施监管,确保除尘设施稳定运行,确保烟(粉)尘稳定到达相应的颗粒物排放行业标准及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火电、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企业及20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安装烟粉尘在线监控并与环保主管部门联网。2023年,燃煤电厂、水泥、钢铁等行业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完成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市生态文明委,各区(市、县)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市开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
3.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及餐饮油烟控制。
(1)稳固油气回收治理成果。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程检测验收,加强监管和配套运行,全面实现油气回收利用。新建、改建、扩建储油库和加油站,必须同步安装油气回收及治理设施。对还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和治理设施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要限期安装改造并确保稳定运行。(市商务局负责;市生态文明委,各区(市、县)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2)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查清我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产生行业、企业、分布及产生量,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防治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治理技术和监督管理机制。在有机化工、外表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逐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推进非溶剂型涂料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逐步推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