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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工商局
消防安全
治理
工作方案
范文
工商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指导思想,以防止和遏制火灾隐患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督查力度,对火灾隐患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造册,为建设“平安如东〞,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局长室研究决定,成立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沈卫华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分局分局长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监管科,负责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协调各方关系,督查指导落实,汇总台帐资料等。
三、综合治理范围
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房、洗脚房、美容美发场所。
四、治理重点
1、证照是否齐全,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超范围经营或无照经营。
2、经营场所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手续,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治理时间和工作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5月10日至5月15日〕。各分局要根据文件精神制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专项部署,明确责任,责任到人。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16日至10月15日〕。各分局对属于检查范围内的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并以分局为单位建立检查台帐,如实登记检查情况,检查统计表于9月30日前上报监管科徐建军邮箱。各分局对检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置,属于工商职能范围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属于其他部门查处的要及时抄告相关单位和属地镇〔区〕人民政府。
〔三〕联合执法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各分局对排查整治阶段拒不整改的,在10月16日前将名单汇总上报给属地镇〔区〕人民政府和县局监管科,以便由政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分局要在12月15日前上报整治工作总结,县局将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分局的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六、几点要求:
1、各分局要结合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提醒经营户和广阔人民群众注重消防安全。
2、各分局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综合治理期间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3日前将当月排查整治情况报监管科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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