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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工商局
安全生产
工作方案
工商局平安生产月工作方案5篇
第一篇:2023年平安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了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安办发【2023】20号关于印发县2023年平安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认真开展“平安生产月〞活动,县局成立“平安生产月〞活动领导组,并指导各工商所开展“平安生产月〞活动。各工商所、机关各股室为平安生产月活动的参加单位。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平安开展。
三、活动时间。
全县“生产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6月30日,平安宣传咨询日活动时间为6月16日。
四、活动重点内容。
1、深入开展平安生产监管业务培训,6月24日至6月26日,县工商局将聘请专家对各工商所所长和分管平安生产工作人员集中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2、开展平安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和群众应急体验训练活动。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突出防风、矿山、油气管网、危险化学品、消防、校园平安等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平安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组织各重点行业、企业参加“2023年中国(西安)平安生产暨应急抢险救援技术与装备博览会〞。
3、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平安生产月〞期间,各工商所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采取悬挂“平安生产月〞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设置公告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活动气氛。2023年全县平安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定于6月16日,届时各工商所将上街集中开展平安生产咨询宣传活动。利用公益宣传、现场咨询等方式传达平安生产“三化〞建设及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对群众关心的平安知识和常识进行宣传讲解,进一步传播平安开展理念、普及平安生产知识,稳固平安开展的群众根底。
五、活动要求
。
(一)强化领导,认真部署。各工商所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好“平安生产月〞活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创新平安宣传形式。各工商所要立足平安生产和各自实际,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开展有特色、有规模的平安宣传活动,使“平安生产月〞活动有声势、有效果,为全县平安生产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请各工商所于2023年7月3日前将“平安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县局市场股。
第二篇: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联系效劳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商系统实际,现制定在全县工商系统集中开展“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根据全市工商系统“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切实解决我县工商系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努力营造良好投资开展工作环境。
二、整治内容
1、利用行政权力强行摊派、强制收费或变相强制收费,并将收费情况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行为;
2、强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入会收取会费的行为;
3、利用行政权力违规要求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强制性收费培训的行为;
4、非执法主体或无执法资格形使执法权的行为;
5、无法定依据或违反法定程序实施罚款的行为;
6、无法定授权或超越法定权限罚款的行为;
7、滥用自由裁量权,不按照法定行为、种类和幅度实施罚款的行为;
8、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的行为;
9、未严格执行罚没款“收支两条线〞的行为;
10、不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罚款、没收财物、扣押物品的行为;
11、将罚款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的行为;
12、巧立名目向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摊派,侵害效劳对象利益的行为;
13、其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
三、方法步骤
按照统一安排,专项整治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安排部署阶段(7月上旬)。县局制定“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安排部署整治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7月底)。对照本方案所列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能纠正的立即纠正,一时无法纠正的,要限期整改。对以前发现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逐项落实整改,彻底解决屡查屡犯问题。自查自纠情况于7月18日前报县局“三乱〞问题整治组(县局财统股)。
3、重点检查阶段(8月初—8月底)。在自查自纠根底上,专项整治组将深入各部门采取集中检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掌握各部门自查、整改情况,随时指出问题,促进改进纠正。
4、整改提高阶段(9月初—9月底)。各部门在彻底整改自查自纠及检查督导组反响的问题的根底上,对易发、屡发问题分类梳理、剖析原因,修订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9月15日前,各部门将整治工作总结材料报县局“三乱〞问题整治组(县局财统股),整治组全面总结全县工商系统“三乱〞问题整治工作并如期上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几点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在全系统开展执法监管部门“三乱〞问题整治工作,是坚持执政为民,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是优化经济开展环境,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既“治标〞又“治本〞,彻底根治“三乱问题〞。
2、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市局的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樊晓锋任组长、副局长潘宏民、吴涛、杨戈任副组长、各工商所、队,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乱〞问题整治组,负责这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明察暗访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财统股,负责催促协调落实各项整治工作。明察暗访小组设在监察室,在监察室、政工股、办公室、法规股、财统股、注册分局抽调局部同志参加。各部门“一把手〞特别是工商所队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贯彻落实好这次“三乱〞整治工作。
3、精心组织实施。要把握时间节点,按照县局的统一安排,按期完本钱次整治各个阶段目标任务。要全面整治问题,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突破,以本方案所列整治内容为根本,举一反三,深挖问题,立查立改、彻底整改。要准确把握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处理发现问题,既防止处理过轻出现“走过场〞现象,又防止处理过重引发矛盾的问题。要加强学习教育,把宗旨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贯彻于整治始终,使执法人员对标准执法入脑入心,并在工作中长期坚持。要主动接受监督,建立与广阔人民群众特别是执法对象对话平台,接受举报监督并及时反响整改结果,把整治过程变成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过程,并贯穿今后工作当中。
第三篇: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遏制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多发的势头,保持我县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全县平安生产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从2023年7月2日至7月25日,利用近1个月的时间,有全县范围内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平安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平安、管业务必须管平安、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平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省政府消防工作会议精神,近期政府在全县平安生产工作培训会议精神,各部门要加强消防工作责任,催促易燃易爆单位落实消防平安主体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消防平安大检查,保持我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深入开展石油化工企业、煤化工企业、石油库、燃气等易燃易爆单位及全体经营门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消除火灾隐患,解决一批消防违法顽疾,提高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防控水平;深入开展大型石油和煤化工企业灭火救援演练工作,提升公安消防部队、石化企业专职队协同作战和攻坚能力,提高后勤综合保障能力。
三、组织领导
1、县局成立消防平安委员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工作职责
1、各工商所、按属地管理原那么负责辖区石油和煤化工企业、大型石油库和其他易燃易爆单位及个体经营门店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2、全系统消防平安各成员单位负责各辖区内易燃易爆单位及个体经营门店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3、全县境内所有易燃易爆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同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本单位扑救火灾所需灭火药剂的储藏工作。
4、办公室负责全系统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和协调工作;组织石油化工、煤化工和燃气等方面的专家开展技术效劳工作;组织对各工商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工作。
五、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工作范围
整治重点为在用、在建的石油化工企业、煤化工企业、石油库等单位;在此根底上,全面排查加油站、加气站和加油加气合建站,燃气生产、供应、储存、销售企业和具有丙类以上(含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厂房的化学危险品企业等单位。
(二)工作内容
1、开展全县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底数,掌握易燃易爆物品的数量、各类、危险性、生产装置、工艺流程、储罐区、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道、灭火剂储量和消防平安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要按照各行业分级建立台帐。
2、开展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道、消防平安管理和易燃易爆重点部位、重点工艺流程、重要储罐区和重点场所;要分片包干,网格化排查,做到单位不漏一家,火灾隐患不漏一处,排查全面,整治到位。
3、建立全县大型石油化工、煤化工和燃气企业火灾灭火救援协同作战机制,整合各地公安消防和企业灭火救援队,形成合力,发挥灭火救援最大效能;开展大型石油、煤化工和燃气火灾灭火器材、装备和灭火药剂的储藏检查工作,推动建立联储、联用机制,提高灭火救援综合保障能力。
六、工作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7月2日至7月12日)
各工商所根据县平安生产工作培训会精神要求,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本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所实施方案于7月12日前上报县局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13日至7月20日)
各工商所按照专项行动的范围和内容,结合辖区特点,突出重点、明确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要依法下达法律文书,依法予以处分,催促有关单位逐一整改。
(三)总结阶段(7月21日至7月25日)
行动期间,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抽调有关部门和石油、煤化工、燃气等方面的专家成立督导组,对各所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工商所要认真总结,7月28日前将总结书面上报县局专项整治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各工商所要按照消防法XX县区政府平安生产工作培训要求,成立各辖区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分析研判本地易燃易爆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本单位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抓落实;要按照“谁发证、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那么,催促各行业落实消防监管责任。
(二)加强对各自所属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监管工作,催促易燃易爆单位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工商所要建立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消防平安大检查,形成执法高压态势,整治火灾隐患。
(三)严格执法震慑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