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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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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反响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巡视巡察反响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2023年10月8日至11月14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我县进行了巡视。2023年12月29日,巡视组向我县反响了巡视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缺乏,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为切实做好整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巡视问题整改为契机,结合稳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确保巡视反响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着力解决影响全县改革开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科学开展、转型开展、和谐开展,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决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实现全县经济平稳开展、社会和谐稳定、干部清正廉洁、作风标准务实。
二、整改步骤
全县集中整改活动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大约用半年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月1日至1月31日):制定全县整改方案,并经省委第六巡视组审核后报省委巡视办;召开相关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第二阶段(2月1日至3月31日):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取得整改实效;2月底前,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上报阶段性整改情况,并通过本地媒体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3月底前,向省委第六巡视组报告具体交办事项办理情况。
第三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整改“回头看〞活动,稳固整改成果;对全县整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接受省委第六巡视组的适时回访,6月底前,将整改情况经省委第六巡视组审核后报省委巡视领导小组。
三、整改内容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工程领域问题较多,招投标环节腐败隐患较大
(1)存在问题:执行招投标法规制度不严,躲避招标、违规评标、标后改标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由县政府组织县监察局、招采中心、建委、交通、水务、财政、审计、重点局、开发区管委会、督查室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利用三个月时间,对2023年以来县、镇两级政府性投资的竣工和在建建设工程工程开展专项整治检查,重点检查工程是否按规定履行招标,坚决纠正违规招标和限额以上工程不招标现象。
二是全面自查自纠。对县招投标代理处2023年以来代理的工程类招投标工程相关资料进行重新核查,重点检查违规招标、评标,出借资质进行挂靠,围标、串标,标后改标,中标后合同签订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等违法违纪现象;标准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和管理,标准投标人资质要求,标准资格审查。在调查核实的根底上,对违法违规企业,予以曝光,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停止该企业参与芜湖县招投标活动;对涉及的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三是加强标后监管。建立日常监督、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联动机制,政府工程建设管理向标后延伸,严格合同履行监管,加大对违法转包、分包行为的处分力度,促进中标单位诚信履约,标准建设市场秩序。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标准全县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工程招标、施工管理暂行方法,统一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工程交易平台,加强招投标信息公开,加强招投标工程款支付管理,强化行政监督和诚信体系建设等,对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工程的招标、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牵头县领导:xxx
责任单位:县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2)存在问题:公开招标比例过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邀请招标过多。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招标方式。认真学习贯彻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合同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依法依规招标意识,到达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类工程,除特殊情况外都必须公开招标,确保公开招标比例不低于80%。
二是认真开展自查。对2023年以来的招标采购工程进行全面梳理,特别是工程类的非公开招标工程,从工程招标方式申请、审批等环节,查找原因,逐一分析;严禁以时间紧、任务重或工程情况特殊为由躲避招标。
三是着力建章立制。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出台芜湖县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方法,对确需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活动,从申报、审批、组织全过程严格规制。
牵头县领导:xxx、xxx
责任单位:县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3)存在问题:有关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反映较多。
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力度。
(1)强化联合执法力度。由纪检、检察、审计、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畅通举报渠道环节,互通办案信息,充分利用办案资源,从严查办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
(2)建立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组织专案组,选择案源线索可查性强、问题比较典型的案件重点查办并剖析原因。充分运用查办案件工作的成果,公布查处的典型案件,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
二是加强工程监管制度建设。研究出台关于防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工程建设的暂行规定,从领导干部、建设工程的具体范围,插手干预的具体表现形式以及禁止性规定等方面严格标准明确。
牵头县领导:xxx、xxx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招采购管理中心
2.村级管理混乱,腐败现象时有发生
(1)存在问题:村级公款招待等费用过大。
整改措施:
一是实行非生产性支出核定制度。每年初,由各镇根据村级规模和年度工作量大小,对村级交通费、办公经费等非生产性支出总额进行核定,报县纪委、县农委备案。年终决算对非生产性支出超出局部,由村干部承担,其中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承担60%。
二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认真落实好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假设干规定、关于村干部改进作风廉洁履职有关规定、关于进一步标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严禁人情贺礼、捐款赞助、白条或不标准票据等报销入账。
三是强化跟踪检查。由县纪委牵头,县农委、审计等部门参加,加大制度贯彻执行的检查力度。由县纪委牵头,县农委、财政等部门对村级非生产性支出情况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牵头县领导:xxx、xxx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农委、各镇
(2)存在问题:村级财务管理不标准。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村财委托代理。加大村财委托代理的力度,强化对村级收支入账监管。保持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会计人员相对稳定,对人员的任用、聘用由各镇政府商县农委确定;村级报账员调整由村两委商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确定。举办全县镇级委托代理中心会计培训班,加大业务指导,重点培训会计记账业务、票据审核等专业知识。
二是加强村级收支管理。村集体各项收支必须及时足额入账,严禁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不得坐收坐支,不得垫付应由村民个人缴纳的各种款项。各镇根据村级经济规模和工程工程建设情况,分类设定备用金限额。对1000元以上的支出,转账支付;当日银行取现或转账支付数额累计在5万元及以上的,必须经镇分管负责人审核。所有费用及时报销,不得一次性领取大额备用金集中报销。
三是加强村级资产资源管理。健全村级固定资产台账,对经营性资产承包租赁必须进行公开竞标发包,镇招标办要派人到现场监督。对资产处理必须实行公开拍卖、阳光操作。健全村级资源台账,对资源发包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公开竞标。水面、林地资源发包报镇政府备案。
四是加强工程工程经费管理。严禁利用“一事一议〞等涉农工程套取财政补贴资金,工程主管部门失察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禁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村承包工程工程建设。
五是加强村(居)干部报酬管理。严禁乱发奖金和补贴,不得以任何理由乱发奖金补贴,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六是加大村级财务审计。各镇于每年3月中旬前对村级财务进行全面审计,审计结果在3月底前上报县委、县政府;县农委、审计等相关部门每年对各镇村级财务抽查审计面不少于1/3,每三年滚动轮审一遍。同时,由县农委牵头、组织财务互审。2023年,拟开展两次村级财务互审,重点查看2023年度以来财务收支、工程建设、票据管理和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对不标准票据限期整改到位。
七是强化责任追究。县相关部门每年对各镇抽查审计的村,有1/3及以上村出现不同程度违规违纪现象的,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求,追究镇党委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各镇农经站(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财政所在村财委托代理工作中的责任,对把关不严,串通做假的严肃处理。
八是扎实开展阳光村务。稳固实施“阳光村务工程〞,全面推行村级党务公开、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让村级财务在阳光下运行。
牵头县领导:xxx
责任单位:县农委、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各镇
(3)存在问题:村级建设工程管理不严格。
整改措施: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收回镇级自主招标采购权限,除单项采购1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5万元以下非通用类货物及效劳类工程经批准同意实行自行采购备案管理外,镇、村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政府性融资投入的工程,以及集体资金(含村民自筹资金)的工程建设、采购等工程的招标采购活动均列入管理范围。
牵头县领导:xxx
责任单位:县招投标采购中心
配合单位:各镇
(4)存在问题:征地拆迁安置中的问题反映比较突出。
整改措施:制定出台集体土地安置房清理工作方案,分准备实施、宣传发动、开展清理、审核验收、总结标准等五个阶段,重点清理县城区被抢占的安置房和不符合当时安置政策错分、多分的安置房。坚持“一日一报进度,一周一调度〞,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2023年2月完成清理任务。同时,对清理过程中发现干部存在违法乱纪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结合实际,健全完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
牵头县领导:xxx
责任单位:湾沚镇、县建委
3.职务犯罪案件自首情节认定过宽
整改措施:
一是坚决严肃查处职务犯罪,严格职务犯罪案件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的认定,特别是杜绝出现将“检察机关、纪委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作为认定自首的依据。
二是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切实纠正涉法涉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维护法律尊严,提高司法公信力。
牵头县领导:xxx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4.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存在代偿风险和违纪隐患
整改措施:
一是标准担保,防范担保风险。
(1)对开发区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资不抵债、出现问题苗头、经营业绩不佳、信誉不良的企业,一律不予担保,已经担保的到期后不再继续担保。
(2)县国资委成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承接原来由建投公司担负的为企业担保功能,将到期续贷担保的企业陆续转交中小担保公司担保。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严格履行企业法人职责,按标准进行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按规定从保费收入中计提风险补偿金,县财政争取上级补助,每年安排风险拨备金。
(3)对暂时不能过渡到中小担保公司确需建投公司续担保的企业,加强担保前调查,了解产品、技术、上下游客户、资产负债、反担保措施等情况。一方面追加反担保措施,反担保手续前置,先期落实反担保,后办理担保手续;另一方面缩减续贷担保额度。
(4)担保后全程跟踪回访,对已担保企业,逐户落实专人定期到企业了解生产经营状况,查看反担保物变化,适时评估价值,及时掌握企业第一手信息,做好风险防范。
二是依法追偿担保损失。如发生担保代偿损失时:
(1)立即成立由公检法、审计、金融等有关人员组成的专案组,依法及时控制企业有关经营管理人员,查封、追缴企业和股东个人资产,减少损失。
(2)积极帮助企业利用优质资产进行重组,恢复生产经营,减少损失。
(3)和金融机构合作,通过利率优惠、资产处置等方式,减少损失。
三是加强履职管理,杜绝腐败。坚持集体决策,阳光操作,对确需开展担保业务的,严格按照担保程序,并报县国资委会议研究同意。细化建投公司内部担保工作业务流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坚决杜绝借为企业担保之机,收取好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