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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居委
资产
清理
工作方案
居委资产清理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稳固清理成果,标准村级财务管理,使开发区社居委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经常化、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村(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及县委办关于进一步标准村居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清理工作领导组
开发区为加强对“三资〞清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经研究成立了领导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社居工作的主任任副组长,区纪工委、社管局和财税局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并明确区工委书记是社居“三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社居“三资〞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社区党支部书记和主任是社居“三资〞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二、清理范围和内容
(一)清理对象。开发区七个社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二)清理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各社居委要确保清实现有资产资源,清理过程中假设发现问题,要向前追溯。
(三)清理内容:
1、社居集体资产、资源的产权变动及管理情况。
包括。社居土地流转合同及收益的管理使用情况,集体建设用地情况,集体土地征占补偿费的管理使用情况,村集体对内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及收益情况,资产出租出售的程序是否标准、合同是否完备合法、所签合同是否纳入社居统一管理等情况,个人占用“三资〞情况。
2、社居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包括。票据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大额现金支出情况,非生产性开支情况,有无收入不入账或私设“小金库〞情况。
3、基建工程工程执行预决算和执行监督制度情况。
4、社居债权债务情况。
5、社居干部在村(居)企业兼职取酬情况。
三、清理的步骤
1、自查自纠。各社居负责及时将自查自纠情况和各类表格汇总上报开发区财税局,上报材料必须由社居报账员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凡发现虚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其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
自查自纠阶段要吸收群众代表参加,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自查自纠情况要在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社居廉勤委或民主监督小组要自始至终参与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结果要经廉勤委或民主监督小组签字认可。
2、集中核查。开发区负责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核查组,对社居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催促整改。对未能自查自纠的违法违纪问题,核查组一经发现要及时立案查处。
核查结果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清理核查后的社居财务要按新会计制度的要求,重新调整,搞好衔接,确保帐帐、帐据、帐表、帐款、帐实“五个相符〞,同时建立资产管理台帐,实施动态监测,有效维护集体资产平安。
四、建章立制
开发区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探索完善“三资〞管理各项制度。同时,要结合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针对清理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帮助社居干部着重从微观环节和操作层面入手,全面标准和加强“三资〞管理,进一步完善有关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类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内容总结
(1)居委资产清理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稳固清理成果,标准村级财务管理,使开发区社居委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经常化、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村(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及县委办关于进一步标准村居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2)开发区七个社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3)核查结果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