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开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创造电[xx年]16号)和省市有关平安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XX县区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制定XX县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开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开展观为指导,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对照国务院关于企业平安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通过企业自查、部门排查、建立试点、重点治理和全面整改,查处平安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保持辖区平安生产形势平稳开展。二、实施范围本次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全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化工、建筑施工等工矿企业;学校、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同时,通过对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街镇和负有平安监管职能部门的平安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情况。三、排查治理的内容(一)各类企业和单位自查自改共同的重点内容1、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平安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2、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平安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平安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平安管理制度和岗位平安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平安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平安监管情况等。3、贯彻落实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平安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4、平安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平安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那么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二)各类企业和单位根据本行业特...